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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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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 - 关于“大中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5-04-11 11:44
回售信息 - 回售价格为100.644元人民币/张(含息、税)[3] - 回售条件满足日期为2025年4月3日[3]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3]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4月18日[3] - 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4月21日[3] -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4月22日[3] 项目扩产 - “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扩产至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6] 利率与计息 - “大中转债”第三个计息期年度票面利率为1.00%[8] - 2024年8月17日至2025年4月9日计息天数为235天[8] 税率信息 - 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税率为20%[9]
大中矿业(001203)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2025-04-10 19:19
融资情况 - 2022年8月17日公司公开发行15.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6] - 2022年10月11日公司15.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6] 项目投资 - 智能矿山升级改造项目原计划总投资50866.06万元,拟用募集资金46265.43万元[9] - 截至2025年2月28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3346.16万元,投资进度28.85%[9] - 截至2025年2月28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33494.19万元,31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 - 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2409.23万元变更用于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13] - 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建设投资176221.21万元[14] - 该项目拟通过募集资金投入65198.15万元,含IPO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821.18万元[14] - 该项目建设期为取得开工许可手续后2年[16] - 该项目一期建设年处理多金属矿石1000万吨,年处理废石1200万吨[16] - 该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7.22%(税后),投资回收期6.72年(税后,含建设期)[22] - 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5748.85万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已投入7458.08万元,剩余28804.64万元[25] 项目进度调整 - 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原计划2023年12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后为2026年12月[25] - 公司规划将周油坊铁矿产能提升到650万吨/年,扩产项目审批手续延缓工程建设进度[27] 项目相关决策 - 2025年3 - 4月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30] 项目原材料 - 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原材料来自全资子公司控股的临武县鸡脚山锂矿[19] 项目风险与措施 - 项目面临市场变动和实施风险,公司将采取沟通报批、降成本等措施防范[23] 项目评估与决定 - 公司认为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仍具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决定继续投资并调整进度[26] 债券管理 - 国都证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债券本息偿付及重大影响事项,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33]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中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8 03:11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因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大中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发布回售提示性公告,明确回售价格、申报期等相关事项,同时“大中转债”在回售申报期暂停转股 [2][4][17] 回售条款概述 - 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出现重大变化且被认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持有人有一次回售权利,可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满足条件后可在申报期回售,未在该次申报期回售则不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2]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 IA=B×i×t/365,其中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指当年票面利率,t 指计息天数 [3][4] “大中转债”本次回售原因及方案 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包括扩大项目产能、变更资金用途、延期项目时间等,使“大中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4][5] 回售价格 - 本次回售价格为“大中转债”票面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经计算为 100.644 元/张(含息、税) [6][8] - 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回售实际可得 100.515 元/张,合格境外投资者回售实际可得 100.644 元/张,其他债券持有者回售实际可得 100.644 元/张 [8] 回售权利 “大中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大中转债”,本次回售不具强制性 [9] 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持有人回售权利,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公司将在指定网站和报刊刊登公告 [10][11] 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持有人应在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撤单,确认后不可撤销,未申报视为放弃回售权 [12] 付款方式 公司按回售价格回购“大中转债”,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交割,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5 年 4 月 22 日,回售期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公告回售结果和影响 [13] 回售期间的交易 “大中转债”回售期内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同一交易日多项报盘申请按交易或转让、回售、转托管顺序处理 [13] 备查文件 - 关于回售“大中转债”的申请 [14]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14] “大中转债”暂停转股 - “大中转债”转股起止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3 日至 2028 年 8 月 16 日,暂停转股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恢复转股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6 日 [16][17] - 因“大中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回售申报期间应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暂停期间正常交易 [17][18]
大中矿业(001203) - 关于“大中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07 18:46
融资情况 - 2022年8月17日发行15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15.2亿元[3] 转债信息 - “大中转债”转股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028年8月16日[3] - 2025年4月9 - 15日暂停转股,16日恢复[3][5] 会议决策 - 2025年3 - 4月相关会议通过募投项目调整议案[4] - “大中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4]
大中矿业(001203) - 关于“大中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5-04-07 18:46
债券回售 - 回售价格为100.644元人民币/张(含息、税)[3] - 回售条件满足日期为2025年4月3日[3]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3]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4月18日[3] - 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4月21日[3] -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4月22日[3] 项目更名 - “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扩大产能更名为“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6] 债券利率 - “大中转债”第三个计息期年度票面利率为1.00%[8] 计息天数 - 2024年8月17日至2025年4月9日计息天数为235天[8] 利息所得税 - 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按20%税率代扣代缴,回售实际可得100.515元/张[9]
大中矿业(001203)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7 18:46
融资情况 - 2022年7月14日,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15.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7] - 2022年8月17日,公司公开发行15.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8] - 2022年10月11日,“大中转债”在深交所上市交易[9] 项目调整 - 2025年4月2日,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议案[11] - “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扩产更名[11] - “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预定可使用时间延至2026年12月[12]
大中矿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4-02 19:13
文章核心观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6][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于2025年3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会议通知,公告刊登日期距会议召开日期达15日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下午14:30在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55号公司19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交易时间 [3] -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2,108,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506% [3] - 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63,351,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397%,均持有合法证明,资格合法有效 [4] -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9名,其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 [4] -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3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38,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8% [4] -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公司聘请的律师,资格合法有效 [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 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与会议通知所列审议事项一致,未发生对通知议案修改及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5]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表决,投票结束后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并现场公布 [5]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同意股数1,090,643,9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9%;反对股数1,351,660股,占比0.1238% [5]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73,852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803%;反对1,351,660股,占比14.3204%;弃权113,200股,占比1.1993% [5] - 现场会议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计票、监票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表决统计数字,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6]
大中矿业(001203) - “大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2 18:48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内蒙古包头市召开[3] - 7名代表出席,代表本金727,426,400元,占比47.8878%[3] 议案表决 - 审议通过募投项目调整议案[5] - 同意票占99.5525%,反对票占0.4475%,弃权票0%[5] 律师见证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结论合法有效[6]
大中矿业(001203)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2 18:47
会议信息 - 2025年3月18日公告召开“大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6] - 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内蒙古包头市公司19楼会议室召开[7] - 截至2025年3月25日收市登记在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有权参会[9] 参会情况 - 7名代表727,426,400元债券参会,占比47.8878%[9] 会议审议 -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12] 表决结果 - 同意7,241,714张,占比99.5525%[14] - 反对32,550张,占比0.4475%[14] - 弃权0张,占比0%[14] 会议结论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等均合法有效[15]
大中矿业(001203)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02 18: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4月2日召开,现场14:30开始,网络投票9:15至15:00[4]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表共4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2亿股,占比73.4506%[5] 投票情况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议案,A股同意票数10.91亿股,占比99.8659%[8]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议案,中小股东A股同意票数797.39万股,占比84.4803%[8] 合法性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事宜均合法有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