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0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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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2-03 20:37
激励计划调整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75元/股调整为25.9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2][2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2.51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23] 回购注销情况 - 拟回购注销74,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260,961,350股的0.0284%,占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6.0347%[2] - 回购注销原因为2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被解除劳动关系[2][6] - 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1,859,692.58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4]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260,961,350股减至260,887,350股[2][25] 股本变动 - 2024年1月29日,5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股本减至260,750,600股[14] - 2024年6月4日,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股本减至260,716,100股[15] - 2024年7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并登记完成,股本增至260,961,350股[16] 分红情况 - 2023年和2024年以总股本260,750,6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2024年6月18日完成权益分派实施[5][18][31][32] 会议审议 - 2023年8月2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 2023年8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3年9月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等议案[12] - 2023年12月11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2]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事项[30] - 独立董事同意回购注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33] 后续进展 -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34] - 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手续[34]
尚太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3 20:37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议案》。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3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孙跃杰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260,750,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6月 18日完成权益分派实 ...
尚太科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3 20:37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石家庄尚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所就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以下简称"本次调 整"),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及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依赖于公司 向本所及 ...
尚太科技:监事会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2024-12-03 20:37
权益分派 - 以总股本260,750,6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8元(含税)[2] - 2024年6月18日完成权益分派实施[2] 激励计划调整 - 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2] - 回购注销74,000股限制性股票[3] - 该事项不影响财务经营和激励计划实施[3]
尚太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3 20:37
股东大会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4:45[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 - 15:00[2][2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2日[4] 投票规则 - 议案1、3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他需半数以上[7]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披露[7] 会议登记 - 现场登记需在2024年12月13日17:00前完成[11] - 登记地点为石家庄无极县尚太科技证券部[11] 其他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361301,简称尚太投票[18][19] - 会议联系人电话0311 - 86509019,邮箱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14] - 审议议案含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四项[26] - 尚太科技股票代码001301[31]
尚太科技: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2024-12-03 20:37
授信额度 - 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 - 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十二个月[3] 担保情况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6]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50亿,占净资产88.27%,占总资产67.41%[10] 审议情况 - 2024年12月3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申请授信及担保议案[11][15] -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和担保符合公司需要,风险可控[13][14] - 保荐机构对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无异议[17]
尚太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3 20:37
权益分派 - 以总股本260,750,6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8元(含税),2024年6月18日完成实施[3] 股票处理 - 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74,000股限制性股票[6] 审计安排 - 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9] 资金运作 - 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2] - 用不超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16] 会议安排 - 拟定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 议案表决 - 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议案全票通过[4] -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全票通过[8]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全票通过[10]
尚太科技:国信证券关于尚太科技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2-03 20:37
授信额度 - 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不超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 - 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2] - 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3] 担保情况 - 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5]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50亿,占净资产88.27%,占总资产67.41%[8] 审议情况 - 2024年12月3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9][10] - 保荐机构对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无异议[13]
尚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024-12-03 20:37
股份与授信 - 公司将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4,000股限制性股票[2] - 2025年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50亿元[3] 资金运用与审计 -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委托理财[4] -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6]
尚太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03 20:20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6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 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