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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战略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0] - 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等保存至少十年[12] - 工作细则于2025年10月30日修订[1]
新宝股份(00270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3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9]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10] - 除董事会秘书外,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12]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3][5][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6] - 公司不得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外的公司或机构编制或审阅信息披露文件[7] 信息保存与报送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16] - 公司应在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报告期内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1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较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20]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符合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1]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7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2]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3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预告[23]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存在特定情形可免于披露业绩预告[23] - 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24]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向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等3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5]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净利润、扣非净利润、期末净资产方向不一致,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6] 重大交易披露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6种情况之一,应及时披露[31]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或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等情况,应及时披露[32] - 日常交易合同履行进展与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应及时披露并说明原因[33] 关联交易披露 - 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等,应及时披露[3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6] 其他披露事项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9]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履行程序;达到或超过10%,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40]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0] -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金额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影响比例超过50%,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会计估计变更影响金额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影响比例超过50%,应在变更生效当期的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不晚于发出股东会通知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46]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异常波动公告[43]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深交所规定的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则申请停牌核查,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43] - 公司可按类别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实际超出预计金额需以超出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38]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到期前归还资金并公告,预计无法按期归还需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42]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4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披露[5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50]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董事会秘书会同财务等部门制订时间表、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书面确认意见等程序[54] - 临时报告重大信息由董事等相关人员尽早通知董事会秘书并书面报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审批和披露[56] 首次披露与特殊情况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57] - 重大事项在规定时点前出现董事会作出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等情形需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58] - 重大事项在规定时点前出现难以保密、已泄漏或有媒体报道传闻、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需及时披露[59]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义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及时准确告知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重大事件并配合信息披露[52]
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解聘规定 - 四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3][4] - 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具充分理由,四种情形下应1个月内解聘[5][6] 聘任与交接要求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审查并移交事项,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6]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事务及合规性审查、培训组织工作[7][9] 培训与考核 - 董事会秘书每年、证券事务代表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12]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及解释,依规定执行,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薪酬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0月3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审议修订[1] 薪酬管理职责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2] 人员薪酬规定 - 非独立董事薪酬按不同情况执行,独立董事领津贴[5] - 高管薪酬由基本与绩效薪酬组成,发放方式不同[5] 薪酬方案流程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高管报董事会批准[6] 其他规定 - 薪酬调整参考多因素,特定情形不发绩效薪酬[9][12]
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产生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监事会职权,可检查财务、监督董高人员[7]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内部审计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报告工作[11] - 审计委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定期会议至少季度召开一次[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及解释,通过之日起实施[19]
新宝股份(002705) -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理财资金与产品 - 理财交易用闲置资金,选低风险、流动性好且收益高的产品[3]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要安全、保本、流动性好[4] 理财审议规则 - 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委托理财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委托理财需股东会审议[6] 理财管理与监督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审核、评估、制定计划等工作[7] - 理财业务操作含选产品、审批、实施及结算等环节[9] - 内部审计部门日常监督、定期审计资金使用情况[12] 其他规定 - 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3] - 年末根据盘点对可能减值提出提取减值准备意见[15] - 制度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实施和修订[18]
新宝股份(002705)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人员任职限制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1/2[4] - 特定犯罪情形及破产、违法相关责任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担任总裁等高管[5] 人员任期与职责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 - 总裁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8] - 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编制等财务事项负直接责任[8]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0] 合规与审查 - 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查[11] 资金与报告 - 总裁及高管资金、资产运用依董事会决议及公司制度,违规担责[11] - 公司特定情形下,总裁或高管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1] 会议制度 - 公司实行总裁负责制下的总裁办公会议制度,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由总裁决定[13] - 总裁办公会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须制作会议记录[13] - 总裁办公会决议由相关负责人实施并向总裁汇报[13] 考核与汇报 - 董事会对总裁及高管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考核办法[17] - 总裁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15] - 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总裁及高管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16]
新宝股份(00270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股份超50%或能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或通过协议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监督管理 - 总裁办负责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监督及人员管理与绩效考核[3]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财务等监督及报表审核收集备案[4] -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控股子公司人事信息收集整理[4] - 证券部负责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及规范治理监督[4] 备案要求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重大会议决议资料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证券部备案[7] - 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公司文件制订行政管理规定并备案[18] - 控股子公司应结合效益和市场水平制订薪酬制度并备案[23] 财务相关 -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原则上由公司委派,更换应按章程规定并及时报告[9] - 控股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公司委托事务所审计[9] 经营决策 - 控股子公司应于年度结束后编制报告和计划,经公司总裁办审核后实施[12]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经营决策应及时报告公司,按决策程序表决[12] 重大事项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包括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17] 行政管理 - 控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归口管理[18] 人事管理 - 控股子公司人事管理应接受公司人事部门指导监督[21] 考核制度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23] - 公司每年从销售收入、净利润等方面下达考核目标[23]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5]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工程等多项审计[25]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时需履行离任审计[25]
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人员变动披露与补选 - 收到董事、高管辞任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人员聘任与履职 - 原董事会秘书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6] - 特定情形下部分人员立即停职或30日内解职[6] - 独立董事两次未参会30日内提议解职[6] 离职限制 - 忠实义务离职后1年有效[8]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有减持限制[9] 异议处理与制度实施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15日申请复核[11] - 制度于2025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并实施[1]
新宝股份(00270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6] 工作对象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8]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8]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官网等多种形式[8] 信息披露 - 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重大信息[10] - 应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避免影响客观报道[10] 会议活动 - 定期报告后等必要时可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0] - 应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2] 业绩说明会 - 业绩说明会召开前应发布公告,董事长等人员应出席[13] 股东沟通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审议前,公司应与股东沟通交流[13] 网站管理 - 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内容[14] 交流渠道 - 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需审核[15][17][18] 责任分工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工作[20][22] - 证券部负责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单位重大信息,各部门应配合[20] 人员管理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3]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23] 诉求处理 - 公司应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的首要责任[24] 调研接待 - 公司人员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其全程参加[26]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27]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8] - 公司应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