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6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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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预计2025年三季度开始白酒公司业绩表现有望出现一定程度改善
快讯· 2025-05-14 08:31
中信证券研报表示,2024年二季度以来,受到行业消费需求疲弱拖累,上市酒企营收增长开始显著降 速,同时受到竞争加剧&规模效应减弱影响,较多酒企的盈利能力一定程度承压。今年春节旺季, 白 酒行业整体动销同比降幅已有一定程度收窄,若未来需求逐步企稳,考虑到2024年的基数效应,预计 2025年三季度开始白酒公司业绩表现有望出现一定程度改善。当前头部白酒公司通过提高 分红率、 回 购、增持等不断提升股东回报,增厚投资安全边际。再考虑到后续会出台消费刺激政策和宏观经济继续 复苏的预期,延续对头部名酒企业的配置建议。 ...
中信证券:关税新政对跨境平台及卖家均带来较大利好
快讯· 2025-05-14 08:29
中信证券指出,5月2日美国正式取消跨境小包关税豁免,5月12日中美发布联合声明,90天内美国将自4 月2日以来对中国加征的125%关税税率回调至10%(2025年以来总加征税率由145%回调至30%)。关税政 策的快速变化推动行业生态演化,中信证券认为小包免税政策的停止或将加速行业生态向半托管/3P模 式集中,"对等关税"的暂停则使此前依赖一般进口模式的跨境卖家短期运营压力大大减轻。但中长期 看,中美博弈背景下关税政策风险仍存,跨境卖家主要通过提价传导、产能转移、多元布局三种策略进 行应对。考虑到本次对等关税的取消力度超预期,对跨境平台及卖家均带来较大利好。 ...
中信证券评美国4月CPI:不易持久的“好数据”
快讯· 2025-05-14 08:29
中信证券研报称,美国4月CPI增速大致表现温和且低于预期,但家具、家电、玩具等商品的价格似乎 已开始反映白宫加征关税的影响,本次总体同比2.3%的增速可能已是今年全年的低点。我们静态测 算,在考虑5月12日中美联合声明后,白宫年初以来的关税措施若维持不变,则可能将累计提升美国 PCE平减指数约0.85%、并在长期拖累美国GDP规模约0.3%,特朗普政府须让美国的处方药至少平均降 价三成才能抵消其关税措施的通胀影响。美国关税水平的"天花板"和"地板"都已依稀可见,贸易政策的 能见度正在恢复,这对美股等风险资产而言是件好事,美元可能也将在近期迎来支撑,我们对美债依旧 较谨慎。 ...
石化机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13 21:25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证券代码:00085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五年五月 一、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石化机械 指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中信证券 本计划、本激励 计划、《激励计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指 划(草案修订 修订稿)》 稿)》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的规定,有资格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的员工 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激励 限制性股票 指 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方 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保、偿 限售期 指 还债务的期间 本计划规定的 ...
中信证券:持续看好未来6—12个月美股互联网板块投资机会
快讯· 2025-05-13 08:23
中信证券研报称,从主流互联网公司的一季报及二季度展望来看,板块依旧具备较强业绩韧性,判断 2025年互联网公司上半年业绩料将继续保持高韧性,下半年业绩预期虽然可能随着关税政策的变化调 整,但最差的情形料已出现。中短期维度,流媒体、游戏、本地生活等受关税影响较低的板块仍是避风 港,后续若关税谈判持续改善,则顺周期的在线广告、电商、消费金融等有往迎来业绩预期的反转。综 合当前的盈利预期、估值水位,持续看好未来6—12个月美股互联网板块业绩预期反转后带来的投资机 会,对互联网板块公司的推荐为:1)关税与政策反转的进攻性选择;2)中短期的防御性选择;3)关注后 续潜在Deregulation的标的。 ...
中信证券:预计二、三季度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均有望突破万亿
快讯· 2025-05-13 08:17
智通财经5月13日电,中信证券研报指出,在2025年5月7日国新办举行的多部门新闻发布会上,"双 降"超预期落地,体现出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对于市场的呵护。回顾2020年以来的两次"双降","双 降"过后地方政府债发行均迎来明显放量,"双降"提前释放的流动性一定程度上也平滑了后续地方债供 给放量的冲击。而对于今年而言,新增地方债发行进度仍相对较慢,后续仍有较大额度有待释放,参考 过往"双降"后地方债的发行经验,我们预计二、三季度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均有望突破万亿,且三季度 前能基本完成全年的发行额度。 中信证券:预计二、三季度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均有望突破万亿 ...
南京化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证券之星· 2025-05-12 22:4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 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 同时置出南京化纤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 称"本次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 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就本次交易履行了本阶段必要的尽职调查,对本次交易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核查意见,现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发表有关核查意见是独立进行的; 供方已承诺上述有关文件、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所提供文件、材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 ...
南京化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2 22:3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南京化纤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 情况如下: 因筹划本次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4 日开市起停牌。本次停牌 前一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盘价格为 7.00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 交易日(2024 年 9 月 27 日)收盘价格为 5.35 元/股。 上市公司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大盘及 行业指数波动情况的核查情况如下: | 停牌前第 | | | 21 | 个交易日 | | | 停牌前最后 | | 1 | 个交易日 | | | --- | --- ...
南京化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2 22:3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核查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购买、出售重大 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 ...
晶澳科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12 22:04
发行人基本情况 - 注册资本为3,309,670,663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河北省宁晋县新兴路123号,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 [1] - 法定代表人为靳保芳,经营范围包括单晶硅棒、单晶硅片的生产加工,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等 [1] 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603,077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960,307,700元人民币 [1] - 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33,848,025.97元人民币,资金已于2023年7月24日全部到位 [1] 保荐工作概述 -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负责对晶澳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 - 保荐人在尽职推荐阶段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工作 [2] - 持续督导阶段,保荐人监督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2] 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 公司在持续督导期内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和现场检查工作,及时通知重要事项并提供相关文件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擅自变更用途的情形 [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