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圆通速递(600233)
icon
搜索文档
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1-17 18:1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充 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 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 责。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 准则第 36 号——关 ...
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1-17 18:12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7.10 亿元的担保,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 担保余额,该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 容如下: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具体担保情况预计如下: | 担保 |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截至目前担 | 本次新增担 | 担保额度 占公司净 | 担保预 | 是否 | 是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方 | 被担保方 | 持股比 | 资产负债 | 保余额 | 保额度 | 资产比例 | 计有效 | 关联 | 有反 | | | | 例 | ...
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1-17 18:1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决策机 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局设立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局下设专门委员会,向董事局负责。主要负责对 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外部审计工作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 ...
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1-17 18:1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委 员由董事局主席、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局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 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局和高管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局设立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局下设委员会,对董事局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 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局报告,由公司董事局指定一名委员 ...
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17 18:11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4-00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2 月 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 3029 弄 18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6 日 至 2024 年 2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
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1-17 18:11
第一条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局设 立董事局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局下设委员会,对董事局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局主席、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局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担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 事局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五条 ...
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1-17 18:1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决策机 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局设立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局下设委员会,对董事局负责,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向董事局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 之一以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局主席、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局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局在委员中任命。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局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为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 合本工作 ...
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7 18:11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4-00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以 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 席会议的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局 主席喻会蛟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 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05)。 关联董事喻会蛟、张小娟、胡晓、喻世伦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
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
2024-01-17 18:1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依法成 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局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局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局会议是董事局议事的主要形式。董 事按规定参加董事局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局的组成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局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 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三条 董事局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 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董事局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局设董事局主席 1 ...
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1-17 18:1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 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局负责建立健全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局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司控制的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