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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2023-09-14 21:20
国枫律证字[2023]AN136-5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国枫律证字[2023]AN136-5 号 致: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据此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已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 并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法律意见 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 ...
爱旭股份: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3-09-14 21:20
审计报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3]518Z003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连续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连续 一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 - 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 | | 3 | 合并利润表 | 8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9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0 - 11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13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4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5 - 16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7 - 136 | 6-1-1 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3]518Z0032 号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二、形成 ...
爱旭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3-09-14 21: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发行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爱旭股份"、"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李明康和范磊作为具 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李明康和范磊承诺:本保荐机构和保荐 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 ...
爱旭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3-09-14 21:20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作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及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 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一)发行人概况 | | --- | | 中文名称: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英文名称: | Shanghai Aiko Solar Energy Co., Ltd. | | | | | 曾用名: | 上海新梅置 ...
爱旭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9-01 17:49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3-14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 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爱旭、浙江爱旭、珠海爱旭及广东爱旭与该 行分别签署的《融资函》(编号:TJAIKO-10928772/JZ/BL、ZJAIKO-10928772/JZ/BL、 ZHAIKO-10928772/JZ/BL、GDAIKO-10928772/JZ/BL)所涉及的授信业务提供合计 3,45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2.48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被担保人: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旭") 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 珠海富山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爱旭") 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旭") 担 保 ...
爱旭股份(600732)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31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爱旭股份[25] - 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新能源科技企业,聚焦光伏发电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光储用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太阳能电池、ABC组件和场景化的解决方案[30] 行业发展趋势 - 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到2030年将近增加两倍,到2050年增加七倍,太阳能光伏和风能将引领发展[31] -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在过去十年从21.3%提升至接近30%,预计202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将接近40%[32] 公司财务表现 - 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62.49亿元,同比增长1.65%;净利润为13.09亿元,同比增长119.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67亿元,同比增长128.4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0亿元,同比增长14.27%[27] - 公司的总资产为284.77亿元,同比增长1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5.12亿元,同比增长5.00%[27]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1.00元,同比增长376.19%;稀释每股收益为0.99元,同比增长371.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97元,同比增长410.5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50%,同比增加2.42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07%,同比增加2.76个百分点[27] 产品及项目进展 - 公司新一代N型ABC电池项目在珠海首期6.5GW ABC电池项目实现投产,平均量产转化效率达到26.5%[38] - 公司将于四季度大规模展开地面电站市场推广工作,优先聚焦中国、欧洲的高价值地面电站场景[39] - 公司持续优化供应链布局,协同供应商开发出满足户用客户美观需求的多层镀膜玻璃,预计2024年组件功率较目前提升20-30瓦[40] 市场表现及荣誉 - 公司ABC组件已实现部分销售,平均单瓦不含税收入约2.20元,将在下半年成为公司业绩第二增长极[43] - 公司ABC组件自2023年3月起蝉联全球高效量产光伏组件效率榜首位置,全生命周期发电量相较市场主流同等面积PERC组件可提高15%以上[45] - 公司ABC组件荣获德国红点产品设计大奖和德国慕尼黑国际太阳能技术博览会创新太阳能技术大奖,获得行业认可[46] 风险提示 - 公司在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可能面对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具体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6] - 公司在光伏行业竞争激烈,市场竞争风险增加,需加强产品性能和成本管控[64] - 公司持续深耕太阳能电池领域14年,技术实力雄厚,但需巩固市场地位以避免竞争力下降[65]
爱旭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自愿提前终止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3-08-27 16:40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3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自愿提前终止集中竞价减持计划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 5%以上非第一 159,510,441 12.2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义乌奇光出具的《关于自愿 提前终止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1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义乌奇光")持有公司 159,510,441 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的 12.2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
爱旭股份_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首轮审核问询函
2023-08-18 18:32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95 号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池项目"(以下简称义乌三期项目)、"光伏研发中心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已使用 206,250.21 万元。义 乌三期项目用于扩产 PERC 电池的产能,尚未实现预计效益;2)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165,000.00 万元,用于 "珠海年产 6.5GW 新世代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建设项目"(以 下简称珠海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已使 用 163,354.00 万元,珠海项目建成后将具备 6.5GW N 型 ABC 电 池的产能,于 2023 年 6 月陆续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
爱旭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3-08-14 18:34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3—131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4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5月4日披露了首次 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3)。 (二)2023年8月14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351,890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0.566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1.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28元/股, 回购均价28.9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895,918.3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4月21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
关于对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2023-08-11 17:2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95 号 关于对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爱旭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1- ──────────────────────── 一、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截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或公司)股东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乌奇光)持有公司股份 199,777,4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4%。2022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1 日,义乌奇光经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累计变动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6.47%。其中,2022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 月 9 日,义 乌奇光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25,486,798 股,占 总股本的 2.24%。2022 年 12 月 2 日至 2023 年 1 月 9 日,因公司 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义乌奇光被动 稀释 1.92%。2023 年 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2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