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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通(688143)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担保适用情况 - 公司对外担保适用于为第三人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提供担保,方式为保证、质押或抵押[4]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公司股东会审议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反担保措施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13]
长盈通(688143)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注册与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经同意注册,12月12日在科创板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780,802.00元[3] 股权结构 - 2020年9月2日设立时,皮亚斌持股18,324,500股,持股比例27.32%[8] - 2020年9月2日设立时,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6,020,000股,持股比例8.98%[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706.5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8,780,802股,均为普通股[9]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 股东权利与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0] - 股东可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67] - 董事会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进行审议,占比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4]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4]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9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1] - 公司计划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3年累计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7][109]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5] - 收购方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须向国防科工部门备案[135]
长盈通(688143)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超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或市值不超0.1%,由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后报董事会备案[12] - 董事会有权决策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等[11] - 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为与关联自然人和法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等[12][13] 审议与表决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需回避表决[9][10]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 拟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取得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14] 披露规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交易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8] 其他规定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9] - 符合制度第十二条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方可执行[16] - 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内,因生产经营或不可抗力变化需终止或修改协议,补充、修订协议需重新审议通过后生效[16]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披露及审议程序规定[18]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19]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长盈通(688143)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10-29 16:53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839,441,514.48元,净额755,232,847.47元,超募255,232,847.47元[5][7] - 募集资金2022年12月5日到账[6][7] 超募资金使用 - 拟用5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比19.59%[2][10][11][12] - 前次已使用超募资金162,853,678.99元[10] - 2023 - 2024年4月各审议通过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11] - 2025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股东大会审议[14] 项目投资 - 特种光纤光缆等产能建设及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50,387.78万元,用募集资金44,000万元[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9] 合规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系新规实施前取得,本次使用符合要求[13]
长盈通(688143) -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5-10-29 16:53
人事变动 - 董事王晨于2025年10月28日因退休离任,原定任期至2026年8月27日[2] - 2025年10月28日提名柳祎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5] 人员信息 - 柳祎1989年9月出生,现任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总监[8] - 截至公告披露日,柳祎未持股,与公司其他人员无关联关系[8] 公司架构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含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5]
长盈通(688143) -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0-29 16:53
股份与注册资本 -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增加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406376股[1] -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8780802股,注册资本增加至128780802.00元[1] -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22374426.00元,修订后为128780802.00元[5] - 修订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22374426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8780802股[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3] - 《公司章程》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则作出修订[4] 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增加光纤环、传能、下一代光通信和热管理[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1] - 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等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1]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特定情形除外[11]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12] - 公司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凭证请求,应自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12] - 股东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监高等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等情况下有诉讼请求权[15] - 监事会或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股东可自行起诉[15] 股东会与董事会权限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0] 临时股东会 - 董事人数少于6名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意见[23] 提案与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4]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大会补充通知[24]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26]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董事任职与职责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7] - 被宣告缓刑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7]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等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任职[28]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任职[28]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9] -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董事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31]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等[29] - 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应保证公司商业行为合法合规[31] - 董事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31] - 董事应签署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1]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5]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6]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36]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审计、咨询或核查[3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40][4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4]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44]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6] - 债权人接到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6] - 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4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4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48]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8] - 公司因特定规定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9]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49]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49]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共15项[53]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7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3]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8项修订及1项制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3] - 公司多项制度进行修订,包括舆情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54] -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54] - 公司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54]
长盈通(688143) -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10-29 16:53
业绩总结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计提减值准备总额1523.61万元[2] -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66.97万元[3][4] -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6.64万元[3][5] - 计提减值准备对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523.61万元[6] 其他说明 - 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规定,不影响正常经营[7] - 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6]
长盈通(68814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9 16:5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20日14点30分在武汉公司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4][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4日[14] 审议议案内容 - 涉及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变更注册资本等[5][6] - 包括修订多项制度、补选非独立董事等[25] 投票规则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人数相等投票总数[27] - 投资者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给候选人[28]
长盈通(688143)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16:52
会议决策 - 监事会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4] - 监事会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7] - 监事会通过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9] 股本变更 - 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增加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406,376股,总股本增至128,780,802股,注册资本增至128,780,802.00元[8]
长盈通(68814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16:51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5-071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皮亚斌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