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天恒(688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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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天恒(688506) -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2025-09-29 23:18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募集资金行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 全,维护公司的形象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 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百 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 A 股和 H 股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 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也不包括债券募集的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 ...
百利天恒(688506) -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2025-09-29 23:18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百利天恒(688506) -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9-29 23:18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本 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组成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置,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 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 司职工代表。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和选举程序、职权等相关事项应按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应少于 3 名且不得少于全体董事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 1 包括 1 名具备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的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 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1 名独立董事应长居于香港。所有独立董事必须具 备《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办公部门,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 ...
百利天恒(688506) -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2025-09-29 23:18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连)交易的决策管理等事项,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连)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连)交易管理应同时遵守《科创板上市规则》和《香 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 规定。如某项交易既属于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相关规定定义的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 易 ...
百利天恒(688506) -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2025-09-29 23:01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5-067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上 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境外公 开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 根据本次发行的时间安排,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向香港联交所重新递 交了本次发行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的申请资料。 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 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动,投资者不应根 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38/documents/sehk25092 903172_c.pdf 英文: https:// ...
百利天恒、微医控股、贝达药业、大金重工、利欧股份递表港交所
新浪财经· 2025-09-29 22:52
上市申请事件概述 - 2024年9月29日,五家公司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 [1] - 申请公司包括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医控股有限公司、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 - 联席保荐人为高盛、摩根大通、中信里昂证券 [4] - H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 [4] 微医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并以存续方式于开曼群岛注册 [5][6] - 联席保荐人及整体协调人为华泰国际 [7] - 每股面值为0.0001美元 [7]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9] - 联席保荐人包括摩根士丹利、中信证券 [10] - H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 [10]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1] - 联席保荐人为招商证券国际 [12][1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4][15] - 联席保荐人包括银河国际 [16] - H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 [16]
百利天恒(688506) -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29 20:15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5-066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9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 B 座 10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50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5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36,382,737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36,382,73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 ...
百利天恒(688506) - 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29 20:15
致: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四川百利天恒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 合称"法律法规",仅为本法律意见书法律适用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 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省的法律法规)及《四川百利天恒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 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合法 有效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 本所书面同意,任 ...
18家机构“分食”37.6亿定增,1500亿百利天恒成创新药“吸金王”
环球老虎财经· 2025-09-29 19:46
定增募资情况 - 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87.3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7.64亿元 [1][2] - 此次定增吸引了30个认购对象参与报价,最终18家机构获配,公募基金是最大买家,中欧基金以6.79亿元认购额位居首位 [1][2] - 多位明星基金经理参与认购,包括葛兰管理的基金合计认购约6.79亿元,赵蓓管理的基金合计认购约2.79亿元 [3][4] 股价与市值表现 - 公司最新股价为362.85元/股,相较于24.7元/股的发行价,上市以来股价暴涨超过13倍,最新市值达1498亿元 [1][5] - 以317元/股参与定增的股东已实现约14%的浮盈,2025年以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89.25% [5][6] - 公司创始人朱义直接持有72.22%股权,按最新市值计算,其持股市值达1081.86亿元,成为“科创板首富” [1][11] 财务业绩波动 - 公司业绩呈现过山车式波动,2024年凭借与BMS高达84亿美元(首付款8亿美元)的授权交易实现营收58.23亿元(同比增长936.31%)和归母净利润37.08亿元(同比增长575.02%) [7] - 2025年上半年业绩大幅下滑,营收仅1.71亿元(同比下降96.92%),归母净利润亏损11.18亿元(同比下降123.96%) [1][7] - 2021年至2023年公司营收持续下滑,归母净利润连续三年亏损,累计亏损金额接近12亿元 [7] 研发投入与资金状况 - 公司研发费用持续增加,从2022年的3.22亿元增至2024年的13.92亿元,2025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10.39亿元 [8] - 公司面临资金紧张问题,测算显示未来三年资金缺口高达48.19亿元,此次37.64亿元定增将用于弥补大部分缺口,剩余部分拟通过银行授信等方式解决 [1][8] - 公司目前尚无创新药上市,主要收入来源为化药和中成药,同时多次谋求港股上市以缓解资金压力 [8] 创新药研发管线 - 公司共有15款创新药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及2款创新药处于IND受理阶段,其中3款已进入III期注册临床试验阶段,正在开展近90项临床试验 [10] - 公司与奥博资本合资成立的SystImmune公司研发的BL-B01D1项目授权给BMS,另一款全球首创的iza-bren(EGFR×HER3双抗ADC)被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 [9][10][11] - 公司定增募资将用于推进创新ADC药物研发平台(HIRE-ADC平台)和创新多特异性抗体研发平台(GNC平台)相关创新药物的研发 [2]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2615) - 申请版本(第一次呈交)
2025-09-29 00:00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 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 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四川百利天恒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的申請版本 警告 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 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訊予香港公眾人士。 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您閱覽本文件,即代 表您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其聯席保薦人、整體協調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準投資者務請僅依據呈交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 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有關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刊發。 (a) 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 據本文件中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 (b) 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引起本公司、其聯席保薦 人、整體協調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須在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