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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688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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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2 17:0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4]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9]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11][12]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委托遵循四项原则且一人不超两人[18][21]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三日发,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6] 提案表决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事项另有要求[25][26] - 董事回避有规定,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9]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3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含多项内容,相关人员签名[33][34] - 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5][36] 决议公告 - 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7][38] 规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不足”等不含本数[40]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43][44]
新风光: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2 17:0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现场召开,通知8月11日送达监事[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由监事会主席姜涵文主持[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多项议案,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7][8][9]
新风光:公司章程
2024-08-22 17:06
| 第一章 总则 |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股份 |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5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2 | | 第一节 | 董事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2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8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39 | | 第一节 | 监事 | 39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40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41 | | 第二节 | ...
新风光:新风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2024-08-14 17:18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3499万股,发行价每股14.48元,募资5.066552亿元[1] -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4.4329259812亿元[1] 募投项目 - 2024年4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4] - 公司完成“变频器和SVG研发升级及扩产项目”专户注销[4] -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部分状态正常[3]
新风光:新风光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08-05 15:34
股权变动 - 2024年8月2日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5] - 山东能源持有公司5352.96万股,占比38.25%成直接控股股东[5] - 兖矿东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实控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5][6] 事件进程 - 2022年6月15日山东能源拟划转股份[2] - 2024年5月15日签订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3] - 2024年5月1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等报告书[3]
新风光:新风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2024-07-11 16:10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3499万股,发行价每股14.48元,募资5.066552亿元[1] -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4.4329259812亿元[1] 资金账户 - 公司在多家银行设募集资金专户,部分已注销[3] 项目进展 - 202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4] - 完成“储能PCS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户注销手续[4]
新风光:新风光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1 19:18
利润分配 - 每股现金红利0.5元[3] - 以总股本139,950,000股派发现金红利69,975,000元(含税)[6]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4/6/17,除权(息)日和发放日2024/6/18[3] - 方案于2024年5月2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红利派发 - 无限售流通股委托派发,兖矿东华集团自行发放[10][11] 税收政策 - 超1年自然人股东等暂免个税,每股实发0.5元[12] - 1月内税负20%,1月 - 1年税负10%[12][13] - QFII和“沪股通”股东按10%扣税,每股实发0.45元[13][14] - 其他机构和法人股东不代扣,每股实发0.5元[14]
新风光:新风光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5-27 16:32
保荐代表人变更 - 原保荐代表人黄强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1] - 红塔证券委派丁雪松接替黄强[1] - 变更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楼雅青和丁雪松[1] 丁雪松情况 - 丁雪松是红塔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等[4] - 曾主持或参与多个项目,保荐业务记录良好[4] 其他 - 公告发布于2024年5月28日[2]
新风光: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19:52
收购信息 - 山能集团拟无偿划转收购兖矿东华集团持有的新风光38.25%股份[5] - 无偿划转完成后,山能集团将持有新风光53,529,600股股份[11] - 山能集团与兖矿东华集团于2024年5月15日签署《无偿划转协议》[11][25][28] - 本次收购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程序[26] 山能集团情况 - 山能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166120002R[13] - 山能集团注册资本为3,020,000万人民币[13] - 山东省国资委持有山能集团70%股权,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0%[14] - 山能集团在多家公司持股,如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62.26%等[20] 收购目的及未来计划 - 收购目的是优化山东能源内部产权关系,压缩管理层级,提高决策效率[23]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山能集团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计划[24] - 山能集团暂无未来12个月改变新风光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计划[31] 合规情况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山能集团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相关处罚等[17][18][22]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无大额交易[54][55] 股票交易情况 - 山能集团副总经理刘健配偶于2024年1月9日至5月10日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60] - 刘健承诺其直系亲属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无偿划转事项无关[61]
新风光: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风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19:52
会议信息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24年4月30日公告[4]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14点在山东省汶上县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亚洲厅召开[5] - 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 - 15:00[5]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持股73,930,828股,占比52.8266%[7]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57,463股,占比0.0410%[8]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多为100.00%表决通过,部分议案同意占比99.9884%、99.9223%[10][12][13][14][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