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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00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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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001339) - 2023年12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08 19:24
公司基本情况 - 国内领先的智联网硬件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 - 以“成就客户,创造更智能未来”为使命,为产业数智化提供硬件底座,推动智联网场景化应用 [2] - 构建基于多场景产品定义、多形态产品研发、柔性制造与供应链、数智化信息化管理体系等核心能力 [2] - 产品覆盖行业终端、ICT 基础设施和工业物联网 IIOT 三大业务板块,应用于多个行业领域 [3] 互动交流 柔性化生产制造能力 - 能有效满足碎片化市场需求,针对小批量订单可快速响应 [3] - SMT 配置物料智能化仓库管理系统,可在多样化线体上灵活排配,导入相关设备实现短时间备料及工单切换 [3] - 自研 iMES 生产制造执行系统,提前维护优化生产工艺路线,建立精益生产模式和先进生产工艺,实现快速换线和全流程可视化 [3] 国产化机会 - 行业国产化需求与国家投入关系大,以国家投入为主的行业国产化需求明显,实体投资为主的行业进程稍慢 [3] - 公司除与海外主流芯片厂商合作外,也会在国产平台布局 [3] 今年经营情况 - 总体业绩承压,前三季度营收增加 31.89%,利润下滑 68.61% [4] - 原因一是市场需求萎缩致竞争加剧,牺牲部分利润获取份额;二是费用增长,研发费用占营收约 5%,销售管理费用增加,新增股份支付费用,东莞工厂一期投入使用及老工厂搬迁使股份支付加折旧合计增加近 5000 万 [4] AI PC 机会 - PC 行业前期透支大,AI 赋能预计催生新需求 [4] - AI PC 能改变、重塑 PC 用户体验,释放生产力和创造力,触发产品硬件和性能迭代 [4] - 英特尔预计 2025 年前出货超 1 亿台 AI PC,公司会积极关注新产品应用 [4] 工业产品应用领域 - “智微工业”为旗下自主品牌,提供系列产品矩阵 [4] - 助力工业自动化、智慧交通等众多细分领域数字化升级 [4]
智微智能(001339) - 2023年11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15 18:24
公司核心竞争力 - 公司是行业终端(OPS、云桌面、PC等)、ICT基础设施(服务器、网络安全、交换机等)和工业物联网IIOT(工业主板、工业计算机、工业显示等)三大业务板块的主要供应商 [1][2] - 公司OPS和云终端产品占据较大市场份额,是行业标准制定者之一 [1] - 公司是下游客户鸿合科技、锐捷网络、同方计算机、紫光计算机、宏碁股份等行业龙头企业的主要供应商 [1][2] - 公司下游客户深信服、新华三等知名企业的主要供应商 [2] - 公司工业物联网业务取得初步成效 [2] 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布局 - 公司专注提供AI算力产品,包括通用AIBOX、AI服务器及行业AI终端 [2] - 公司与第三方算法公司合作,助力安防、零售、电力、交通、工业等行业AI场景落地 [2] - 公司持续关注政策、行业、技术的变化和趋势,积极探索公司在其中可能的发展机遇 [3] 公司在工业自动化领域的布局 - 公司推出全新一代工业机器人核心主板PXH-TGU和嵌入式单板AIoT3-EHL产品 [3] - 公司专为机器人打造的AMR-TGU专用整机可满足机器视觉、仓储物流AGV等领域应用需求 [3] - 公司工业机器人控制器广泛应用于电子、半导体、汽车制造、食品包装、制药等领域 [3] AI PC市场机遇 - 英特尔启动首个AI PC加速计划,公司作为"钛金级合作伙伴"将持续与客户、软件服务商及上游芯片产商探索AI技术在PC端的应用 [4][5] - 公司将努力抓住AI PC时代带来的新的增长机遇 [5]
智微智能: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1-15 17:49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 R. 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站(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信达会字(2023)第 313 号 致: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深圳 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 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王利国律师、王倩律师(下 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 ...
智微智能: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5 17:49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1303;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袁微微女士; ...
智微智能(001339) - 关于参加2023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3-11-09 16:06
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名称为“2023 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2] - 活动由深圳证监局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 [2] 公司参与情况 -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参加此次活动 [2] 活动参与方式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 参与 [2] 活动时间 - 2023 年 11 月 15 日(周三)15:30 - 17:00 [2] 活动交流内容 - 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2]
智微智能(00133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营业收入及利润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44.52亿元,同比增长40.14%[5] - 本期营业收入为2,779.48亿元,同比增长31.89%[11] - 净利润为31.33亿元,同比下降68.61%[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9亿元,同比下降140.68%[5] - 营业总成本为273.40亿元,同比增长36.5%[21] - 营业利润为3.23亿元,同比下降68.4%[22] - 净利润为3.13亿元,同比下降68.7%[22] - 综合收益总额为3.16亿元,同比下降68.7%[2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75亿元,同比下降127.4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8亿元[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96亿元[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4亿元[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40,449,026.61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872,706.61元[26] - 2023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88,031,129.36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28,833,439.93元[26] 资产负债表 - 公司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余额为628.83亿元,同比下降31.79%[9] - 公司固定资产达到570.87亿元,同比增长191.10%[10]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2,434,640,988.45元,其中应收账款为605,714,788.38元,存货为1,009,603,849.48元[17]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678,098,724.74元,其中固定资产为570,866,063.35元,无形资产为42,424,151.35元[18]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1,180,060,650.10元,其中应付账款为694,156,164.63元,应付职工薪酬为37,529,672.82元[19] - 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为21,206,002.59元,其中递延收益为7,458,863.14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11,412,653.16元[20] 股东情况 - 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0,621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股[13] - 前10名股东中,袁微微持有40.06%的股份,股数为99,800,000股;郭旭辉持有30.58%的股份,股数为76,200,000股[13] 其他 - 智微智能科技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77.95亿元,同比增长31.9%[21]
智微智能: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2023-10-30 19:14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5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审批机构 | | --- | --- | --- |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股东大会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股东大会 | | 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董事会、股东大会 | | 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董事会、股东大会 | | 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董事会、股东大会 | | 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董事会、股东大会 | | 7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董事会、股东大会 | | 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董事会、股东大会 | | 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董事会、股东大会 | | 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 | | 1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 | 二、修订制度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 ...
智微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9:14
(2023年10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 "《股票上市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 ...
智微智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9:1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战略委员会召 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 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智微智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9:14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交流,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互动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