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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世界(0026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7:01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工作[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3] 人员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 公司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并配专门工作人员[6] 档案与活动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6] - 公司以已公开披露信息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7] 渠道与沟通 - 公司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公司设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保证线路畅通[9] 会议与记录 - 公司在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 公司在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并刊载活动记录表[12]
完美世界(00262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7:01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3] 审议规则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4] - 交易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及金额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4][5][6]
完美世界(002624)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7:01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 发生,建立健全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以及《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及 接受或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 ...
完美世界(0026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7:01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完美世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 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的,还应当在书面辞职报告中对任 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公司应当对独立 ...
完美世界(0026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7:01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全体董事及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审议与制定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政策[4] 薪酬构成与确定 -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6] - 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由董事会考核确定[7] 独立董事薪酬 - 实行津贴制度,标准经股东会审议[7] 薪酬其他规定 - 代扣代缴个税,按制度发放,离任按任期算[9][10] - 调整参考同行业变动、通胀等因素[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3]
完美世界(00262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7:01
内审机构与职责 - 内审部是公司内部审计常设机构,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5] - 内审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8] 报告与计划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 内审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等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2] 审计工作实施 - 内审部组成审计小组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可吸收业务骨干参加[13] - 内审部执行审计工作时运用多种审计方法获取证据并编制底稿[13]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底稿及文档保管期限自审计结束日起不少于10年[1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内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完美世界(00262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7:01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 ...
完美世界(0026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7:01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业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 日常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报备工 作。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业部统一负责公司对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等机构以及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的保 密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 ...
完美世界(00262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7:01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本公司称"首席执行官")一人,并根据需要设 副总经理 2-5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 运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 管理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不得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公司重大 ...
完美世界(00262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7:01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