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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00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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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002709) - 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21:02
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3] - 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半年报[3] - 前三、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报[3] - 一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3] 董高及人员规定 - 董高及涉密人员定期报告编制期间需保密[5]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和季报等公告前5日董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董高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 各部门职责 - 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编制披露中履职[9]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并提书面意见[6] - 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等[11] - 审计部门制定内控检查计划并提交报告[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编制披露组织工作[14] 报告编制流程 - 报告期结束前三个工作日制定工作时间表[15] - 董事会秘书起草框架并组织部署编制工作[15] - 年度报告审计时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15] - 董事会召开前特定时间送达审核稿供董事审阅[17] 业绩预告情形 -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50%以上等情形需预告[19] - 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需预告[20] - 特定情形披露年度业绩预告需预告多项数据[20] 其他规定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报送要求[20] - 报送信息时登记外部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0] - 提醒外部单位人员履行保密义务[21] - 追究导致报告延期披露相关人员责任[21]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3]
天赐材料(0027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21:02
天赐材料(00270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 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 1页 /共 8页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天赐材料(002709)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应 ...
天赐材料(0027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21:02
担保规定 - 为参股子公司担保比例不得超所持股份比例[2] - 对外担保须要求对方提供有实际承担能力的反担保[5] 审议要求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未经批准不得担保[7] - 多项超标准担保须报股东会审议[8] - 未达特定标准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9] 备案要求 - 担保合同签署2日内报送财务部登记备案[12] 制度相关 - 制度以法律等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及修订[20]
天赐材料(002709) -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8 21: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设4名,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丰富知识经验,至少符合条件之一,如具注册会计师资格[5]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公开谴责三次以上[8]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最迟在发布选举股东会通知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声明与承诺材料[1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4] 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6]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7]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需审议[24]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4] 意见发表 - 发表独立意见应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并签字确认[28] 工作条件与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6]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组织或配合实地考察等工作[3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2] - 保存会议资料和工作记录至少十年[32][3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7] 费用与津贴 - 公司为独立董事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可建责任保险制度[33]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3] - 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除津贴外其他利益[34] 监督与评估 - 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1]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质疑或罢免提议[38]
天赐材料(002709) -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21:02
新策略 - 2025年8月15日修订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2] - 关联交易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资金占用[5] - 发生资金占用启动“占用即冻结”机制[8] - 财务部和审计部定期检查、审核资金往来情况[8] - 半年度和年度报告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9]
天赐材料(00270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21:02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4]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7]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8]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0] - 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审计部查实原因报董事会追究责任[15] - 五种恶劣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惩处[16] 处理措施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 - 前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差错更正信息披露按规定执行[5] 责任追究相关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由审计部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3]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等[11]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1]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1] - 季度、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1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3]
天赐材料(002709)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21:02
套期保值原则 - 持仓量不超预计现货交易量,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计价期匹配[2] 审议规则 - 特定情况需股东会审议,可对未来12个月交易预计审议[5] 机构职责 - 董事会、股东会决策,工作小组操作,财务管资金,审计部监督[7][9] 风险防范 - 人员遵守保密制度,选经纪公司并检查业务[11][13]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损益及亏损达标准及时披露,档案保管至少10年[15][19]
天赐材料(0027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21:02
天赐材料(00270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1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 1页 /共 4页 天赐材料(002709)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必备的行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
天赐材料(00270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21:0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4] 人员补选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天赐材料(00270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21:02
(2025 年 8 月 1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保持合理的流动性和资金收益,强化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保护公司 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天赐材料(00270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