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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卓镁(30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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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卓镁(30139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20:32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 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 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负 责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
星源卓镁(30139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20:32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 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国家公务员及其他 中介机构的人员不得兼 ...
星源卓镁(30139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20:32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 ...
星源卓镁(3013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20:32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星源卓镁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
星源卓镁(30139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20:32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
星源卓镁(30139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26 20:32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 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 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 公司及下属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
星源卓镁(30139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26 20:32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与公司现行有效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 定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四条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人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 他支出; (二) ...
星源卓镁(301398)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11-26 20:31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23260 债券简称:卓镁转债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34.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
星源卓镁(301398)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26 20:31
| 证券代码:301398 |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 公告编号:2025-06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60 | 债券简称:卓镁转债 | | 注:《股东会议事规则》原名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述制度的修订、制定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 序号 1-8、序号 20 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序号 1-2 项须经股东大会 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 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方式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星源卓镁(30139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1-26 20:31
| 证券代码:301398 |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 公告编号:2025-06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60 | 债券简称:卓镁转债 | |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