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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30135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6 20:3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做到周密计划、 精打细算、规范 ...
湖南裕能(3013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6 20:3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 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裕能新能源 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参照《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
湖南裕能(3013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6 20:3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
湖南裕能(3013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26 20:3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及《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办理信息 披露事务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工作部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 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 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 ...
湖南裕能(30135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6 20:32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1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前款第(2)项所列主体 ...
湖南裕能(30135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6 20:3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 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文件以及《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除外),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1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担保的审查与审批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 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第五条 ...
湖南裕能(3013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6 20:3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 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湖南 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审计委员会形成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1 本条第一款 ...
湖南裕能(30135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6 20: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称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 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
湖南裕能(301358)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调整的公告
2025-11-26 20:30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56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谭新乔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湘潭 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质检处副处长、成品分厂副厂长、董事长,湘潭电化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成品分厂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新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5,964 股,通过中信建 投股管家湖南裕能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谭新乔先 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 ...
湖南裕能(30135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26 20:30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55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1 二、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对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本次修订、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 股东大会 | | --- | --- | --- | --- | | 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修订 | 是 | | 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