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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银机电:控股股东澜海瑞兴减持3%股份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51
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 控股股东佛山市澜海瑞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减持计划 [1] - 减持期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2月25日 [1] - 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751,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1] 减持方式与价格 - 集中竞价减持4,250,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均价为25.65元/股 [1] - 大宗交易减持8,500,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均价为31.27元/股 [1] 减持后股权结构变化 - 本次减持后,澜海瑞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6.7979%下降至23.7979% [1]
CPO、光纤等算力硬件股多数回调,特发信息逼近跌停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33
行业市场表现 - 中国A股市场CPO、光纤等算力硬件板块多数股票出现回调 [1] - 特发信息股价逼近跌停 [1] - 天孚通信、长飞光纤股价下跌超过5% [1] - 亨通光电、四会富仕股价也出现回调 [1] 市场驱动因素 - 板块回调与隔夜美股市场算力股表现相关 [1] - 隔夜英伟达等算力股录得下跌 [1]
恒帅股份:谐波磁场电机具备轻量化、低轴电流、控制兼容及成本优化优势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28
公司对谐波磁场电机技术的定位 - 谐波磁场电机技术属于电机领域的底层技术变革 [1] 谐波磁场电机技术的具体优势 - 实现电机轻量化,体积、重量、材料耗用减少 [1] - 电机功率密度显著提高 [1] - 可大幅降低电机轴电流 [1] - 控制方法与传统电机一致,适配现有永磁同步电机应用场景 [1] 技术带来的成本与竞争影响 - 材料投入减少带来成本优化 [1] - 有助于公司建立更深厚的成本护城河 [1]
哈尔斯:合资公司首期产品计划于第二季度前期正式面世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26
公司业务进展 - 合资公司业务运营节奏强调“行动快、落地扎实” [1] - 合资公司预计于3月份启动实质性工作 [1] - 公司计划在上半年抓住关键节点陆续推动新品类上市 [1] - 第一批产品计划于第二季度前期正式面世 [1]
虹软科技目标价涨幅超45%;保隆科技、海光信息评级被调低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23
券商目标价与涨幅排名 - 越声投研数据显示,2月26日券商共给出13次上市公司目标价,按最新收盘价计算,目标价涨幅排名前三的公司是虹软科技、中国中铁和亿帆医药,目标涨幅分别为47.71%、34.96%和32.82% [1] - 虹软科技(688088)获得华泰证券“买入”评级,最高目标价71.27元,目标涨幅47.71%,属于IT服务行业 [1][3] - 中国中铁(601390)获得中信证券“买入”评级,最高目标价8.30元,目标涨幅34.96%,属于基础建设行业 [1][3] - 亿帆医药(002019)获得国投证券“买入”评级,最高目标价17.40元,目标涨幅32.82%,属于化学制药行业 [1][3] 券商评级与目标价详情 - 2月26日,广发证券(000776)获中信证券“增持”评级,目标价26.00元,目标涨幅24.94% [3] - 三星医疗(601567)获国泰海通证券“增持”评级,目标价32.40元,目标涨幅22.13% [3] - 兆威机电(003021)获国泰海通证券“增持”评级,目标价147.00元,目标涨幅21.74% [3] - 矩阵股份(301365)获国信证券“优于大市”评级,目标价31.15元,目标涨幅20.92% [3] - 博汇纸业(600966)获群益证券(香港)“买进”评级,目标价10.00元,目标涨幅20.19% [3] - 银轮股份(002126)获中国国际金融“跑赢行业”评级,目标价56.00元,目标涨幅17.97% [3] - 联影医疗(688271)获群益证券(香港)“买进”评级,目标价153.00元,目标涨幅16.79% [3] - 恒玄科技(688608)获中国国际金融“跑赢行业”评级,目标价240.00元,目标涨幅15.01% [3] - 海光信息(688041)获群益证券(香港)“区间操作”评级,目标价270.00元,目标涨幅6.85% [3] - 五洲新春(603667)获国泰海通证券“增持”评级,目标价84.61元,目标涨幅5.35% [3] 券商推荐与评级变动情况 - 从推荐家数看,2月26日共有27家上市公司获得券商推荐,其中中国中铁、博汇纸业、珠江啤酒等各获得1家推荐 [3] - 评级调高方面,当日券商共调高上市公司评级1家次,群益证券(香港)将博汇纸业(600966)的评级从“区间操作”调高至“买进” [3][5] - 评级调低方面,当日券商共调低上市公司评级2家次,包括天风证券将保隆科技(603197)评级从“买入”调低至“增持”,以及群益证券(香港)将海光信息(688041)评级从“买进”调低至“区间操作” [6][8] 券商首次覆盖公司 - 2月26日,券商共给出6次首次覆盖评级 [8] - 矩阵股份(301365)获国信证券首次覆盖,给予“优于大市”评级,属于工程咨询服务行业 [8][10] - 奥锐特(605116)获中邮证券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属于化学制药行业 [8][10] - 安孚科技(603031)获国信证券首次覆盖,给予“优于大市”评级,属于电池行业 [8][10] - 德力佳(603092)获东吴证券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属于风电设备行业 [8][10] - 悍高集团(001221)获东莞证券首次覆盖,给予“增持”评级,属于家居用品行业 [8][10] - 东微半导(688261)获华源证券首次覆盖,给予“增持”评级,属于半导体行业 [10]
最高法发布提醒!AI 换脸被用于电诈,公众如何守好钱袋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08
诈骗犯罪案件数量趋势 - 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一审新收诈骗刑事案件数量从2022年最低的5.2万件震荡上升至2024年的9.4万件,2025年也达到9.3万件 [1] - 五年间,最高年份(2024年)与最低年份(2022年)的收案数相比,增长了81.2% [1] - 同期,全国法院一审新收刑事案件总量则呈现出下降趋势,与诈骗案件的增长形成反差 [1] 诈骗犯罪手段演变特征 - 诈骗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与智能化特征,虚假投资理财、虚假销售、冒充客服等传统模式仍在高发 [2] - 新兴技术如AI换脸、深度伪造等被应用于诈骗场景,新诈骗手法层出不穷且呈现智能化趋势 [2] - 上下游犯罪也呈现智能化,犯罪分子使用“引流脚本”、“推广神器”等黑产智能工具,通过虚假宣传、利益诱惑等方式低成本、高效率地筛选潜在被害人 [2] - 智能化工具的运用导致诈骗犯罪隐蔽性更强,得逞率更高 [2] 官方防范提示要点 - 严守护个人信息,不随意提供身份和账户信息,不点击可疑链接或扫描可疑二维码,从源头杜绝信息泄露 [2] - 对陌生来电多核实,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或网络办案,银行不会在电话里索要密码或验证码,应主动拨打官方电话核实 [2] - 不轻信网络诱惑,对网络刷单、投资、交友保持警惕,避免被虚假承诺迷惑 [2] - 转账汇款需谨慎,加强账户安全管理,不与他人屏幕共享,给陌生人转账前务必反复确认对方身份并咨询家人、朋友或警方 [2] - 常学习防诈知识,关注媒体发布的反诈案例,时刻保持警惕 [2]
市监总局:3月起整治网售食品乱象,严禁乱打保健、疾病预防旗号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04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针对网络食品销售中的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问题,专门制定了《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1] - 新规从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销售者、监管部门三个方面入手,围绕“责任”、“协同”、“执法”三个关键词,旨在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 - 市场监管总局将于今年3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1] 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虚假宣传 - 专项整治将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宣传行为,严禁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1] - 严禁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1] - 严禁对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1] - 对虚假宣传行为将一律从快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一律关闭账号并吊销许可证照[1] 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违法广告 - 专项整治将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严禁食品广告为追求流量误导消费者[2] - 严禁广告打着专家旗号或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名义进行背书[2] - 严禁食品广告宣称疾病治疗功效,使用“包治百病”等误导性表述[2] - 对内容虚假、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将一律从严处罚,对明知虚假仍协助发布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将一律从严查处[2] 专项整治重点:压实平台责任 - 专项整治将严厉打击平台机构违法行为,要求平台不能当“甩手掌柜”,必须落实审核责任[2] - 严禁平台对入驻商家“来者不拒”、对信息发布“视而不见”[2] - 重点查处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资质审核把关不严、监测巡查形同虚设、投诉举报处置不及时等行为[2] - 对平台放纵虚假宣传、对乱象“捂盖子”的,将一律从严约谈、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2]
最高法:缅北明家、白家两大犯罪集团案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02
司法审判成果 - 截至2025年底,全国法院已一审审结涉缅北电诈犯罪案件2.7万余件,判处缅北电诈回流人员4.1万余人 [2] - 明家、白家两大犯罪集团案已完成全部审理程序,3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两大跨境武装犯罪集团被彻底摧毁 [2] 司法追赃与经济打击 - 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全流程、各环节持续追赃挽损,督促犯罪分子主动退赃退赔,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2] -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获利情况等,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剥夺其非法经济利益,以削弱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实现“打财断血”的司法效果 [2]
外卖行业新规:外卖店名须与实体招牌一致,“无堂食”商家须标明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02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提升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水平 [2] - 新规细化了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 [2] - 要求外卖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将食品安全责任嵌入平台运营各环节 [2] 平台责任强化 - 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也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必须担起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 [2] - 平台需对商户资质进行审核,并公示核心信息或设置清晰链接 [2] - 平台需将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商家的“无堂食”标识,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 [3] 商户信息公示要求 - 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保持一致 [2] - 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核心信息 [2] - 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以解决“假地址”问题 [2] - 无堂食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 [3] 消费者权益与选择 - 信息公示要求旨在实现“所点即所得”,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2] - 通过展示“无堂食”等标识,消费者可在下单前清晰知晓商家经营模式,结合自身需求与安全预期作出理性选择 [3] 监管与处罚措施 - 下一步将大幅提升平台、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 [3] - 若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对个人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3]
市场监管总局:畅通外卖维权渠道,倡导“外卖小哥”参与社会监督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02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旨在加强网络餐饮服务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 [2]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 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者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真实、准确的经营资质等信息或链接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3] 强化平台风险管控与责任 - 要求平台提供者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使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管控更符合线上特点、响应更迅速 [4] - 要求平台提供者将经营资质真实性、公示信息准确性等事项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行重点管控,压实平台责任 [4] 划定经营者行为红线 - 禁止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等异常食品及原料,禁止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制作食品,禁止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4] 优化消费者投诉举报机制 - 要求平台提供者在销售者或食品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方便消费者投诉,平台接到投诉后应及时处理 [4] - 要求入网食品销售企业将网络食品消费投诉处置情况列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行重点管控 [4] 引入社会监督力量 - 倡导外卖配送人员参与社会监督,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及时向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举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