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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特(6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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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特(600428.SH):上半年净利润8.25亿元,同比增长13.08%
格隆汇APP· 2025-08-28 23:12
财务表现 -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7.75亿元,同比增长44.0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5亿元,同比增长13.08% [1] - 基本每股收益0.337元 [1] 盈利能力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5亿元,同比增长52.77% [1]
中远海特:上半年净利润8.25亿元 同比增长13.08%
证券时报网· 2025-08-28 22:56
核心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07.75亿元 同比增长44.05% [1] - 归母净利润8.25亿元 同比增长13.08% [1] - 基本每股收益0.337元 [1] 行业环境特征 - 航运市场受关税及地缘冲突影响整体波动性较大 [1] - 外部环境存在不确定性 [1] 公司经营策略 - 通过规模跃升、模式创新和服务升级实现业绩增长 [1] - 深入与行业头部客户开展战略合作 [1] - 强化长期基础货源及高附加值货源营销 [1] - 半年度经营展现较强韧性 [1]
中远海特(600428) -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28 22:47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 上。提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同届董事会董事组成,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 生,可连选连任,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 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应根据第四至五条的规定予以补选。 (四)对董事人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 ...
中远海特(600428) -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22:47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该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议事规则。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 ...
中远海特(600428) -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8 22:47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章程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公司章程 1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党委 第七章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与法律顾问制度 第四节 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制度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公司章程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远海特(600428) -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22: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 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 3 名以上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3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4 次定期会议。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 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 事会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 ...
中远海特(600428) -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28 22:47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不得以董事会名义作出任何决议。除董事会特别授权 外,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不具有决策权。 第三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成员会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 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 规范、健康地发展,规范公司风险控制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 (以下简称"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董事会决策 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是由本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议事 组织,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识别、管理、监督及 控制公司的各类风险,为董事会提供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决 策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委员超过二分之一并 ...
中远海特(600428) -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28 22:47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便于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 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至少过半数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全 部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同时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
中远海特(600428) -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7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利益,规范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须经公司批准。 第三条 本制度第二条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公司。 第四条 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 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第五条 除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其控股、参股企 业超股比提供对外担保的,应当要求合资股东提供反担保等措施防范风险,反担 ...
中远海特(600428) -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28 22:47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 第七条 公司须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 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公司人力资源部为 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需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1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 上,委员由董事长、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