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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6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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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杨贵芳等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2-26 17:44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8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杨贵芳等激励对象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0.8402 万股,涉及人数 7 人,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038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8,619,739,196 股减少至 28,618,630,794 股。 本次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回购价格 3.20478 元 /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回购价格 2.686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 司自有资金。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北京以现场并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杨贵芳等激励对象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 ...
三峡能源:关于三峡能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6 17:44
T +86 10 5878 5588 86 10 5878 5566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 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邮编: 100020 18th Floor, East Tower, World Financial 1 Dongsanhuan Zhonglu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 R China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作为其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 ...
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杨贵芳等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12-26 17:44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9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杨贵芳等激励对象限制性 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北京以现场并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杨贵芳等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杨贵芳等激励对象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 回购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0.8402 万股,本次回 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387%。本次 7 名原激励 对象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回购价格 3.20478 元/股,预留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回购价格 2.686 元/股。 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
三峡能源:关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2-26 17:44
证券代码:600905 公司简称:三峡能源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12 月 一、释义 1.上市公司、公司、三峡能源:指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指中国三峡新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限制性股票: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 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 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4.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获得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的员工。 5.有效期:指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 或回购之日止。 6.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7.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 一、释义 2 | | | --- | --- | | 二、声明 3 | | | 三、基本假设 ...
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12-26 17:44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 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
三峡能源: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2 15:35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 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邮编:100020 18th Floor, East Tower,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 Donosanhuan Zhonalu Chaovang District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作为其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 事项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 作 ...
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汤唯贵等激励对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4-12-22 15:35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4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汤维贵等激励对象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汤维贵、王孟秋、王红野、郭鲁斌因退休, 王强因去世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此,由公司对上述 5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9.333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347%。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回购股份数量 | 注销股份数量 | | 注销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93,336 股 | 993,336 | 股 | 2024 ...
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2 18:41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3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971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9,937,624,18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69.661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三峡 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朱承军董事长主 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峡能源: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12 18:41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 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邮编:100020 18th Floor, East Tower, World Financial ( 1 Dongsanhuan Zhonalu Chaov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R. China +86 10 5878 5588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N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 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2 日召 ...
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9 18:11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1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在北京以现场并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现场及视频参会董事 7 名。 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 朱承军董事长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综合计划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项目投资计划额度 内,调整 2024 年投资计划。 中国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