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00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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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铜业: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1-09 19:13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方铜业")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 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目 录 | | | 页 | 次 | | --- | --- | --- | ---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 1-2 |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 1-4 | 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479号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管理层的责任 北方铜业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 ...
北方铜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9 19:13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4-01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迎辉先生召集。 5、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建设内容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 送给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 2、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 ...
北方铜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1-09 19:13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4-0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84 号《关于核准南风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 亿 元。公司实际发行股份 81,168,83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6.16 元,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96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54,419,998.99 元(已扣除承销费用、独立财务顾问费用),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生验资费用、印花税、发行登记费合计人 民币 ...
北方铜业: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4-01-09 19:13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公司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 完成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于2023年5月3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取得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单位批复,尚需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 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 险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 ...
北方铜业: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反馈专项说明
2023-12-01 21:01
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反馈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48 号)中反馈意见 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25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年9月11日出具的《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4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作为北方铜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铜业")年审机构,对本次反馈意见中提 到的要求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特别说明: 本所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北方铜业 2023年 1-9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以 下所述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不构成审计或审阅,其结果可能与北方铜业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得出的结论存在差异。 注:1、本次反馈意见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北方铜业: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12-01 20:52
业绩数据 - 2022年和2023年1 - 3月,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1,017.90万元和20,344.64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9.28%和24.31%[7] - 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8.63%、18.06%、11.90%和14.63%,近一年一期下滑明显[7] - 报告期内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57,859.12万元、51,134.67万元、49,670.88万元和37,594.15万元[7] - 报告期内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11,027.59万元、269,324.32万元、167,485.86万元和211,216.41万元[7] - 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92,096.85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41,878.41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311,389.98万元[7] 产能利用 - 2021 - 2023年1 - 3月,阴极铜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6.48%、114.01%和121.37%[7] - 2023年1 - 9月,铜矿开采产能利用率为106.11%,2022年度为91.69%,2021年度为92.21%,2020年度为100.00%[103] - 2023年1 - 9月,铜精矿处理量产能利用率为104.59%,2022年度为110.43%[104] - 2023年1 - 9月阴极铜产量产能利用率102.89%,2022年度为114.01%[105] 行政处罚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受5000元以上行政处罚共13项[7] - 运城动能分公司、垣曲冶炼厂、铜矿峪矿等因环保、安全等问题被多次罚款[12][13][14] 房产与土地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8处房屋未办权属证书,7处占林地或耕地[7] - 中条山集团预计2024年4月底办毕浦建路47号房产权属证书权利人名称变更手续[50][51] - 公司预计2024年3月底前提交林地占用审批申请材料[58][59] - 公司承诺2023年12月31日前拆除高位水池泵站泵房,2024年12月31日前拆除尾矿库相关三处房屋[69] 股权与投资 - 2023年8月9日公司完成收购侯马北铜100%股权,转让款33891.46万元[76] - 上市公司拟转让大同证券7.77%股权给中条山集团,需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95] 募投项目 - 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10亿元,用于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126] - 预计项目建成后第3年达设计产量100%,收入334,536.73万元,毛利率21.88%[126] - 募投项目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情形[137] - 本次募投建设项目预计2025年年末全部建设完毕[166] 行业与政策 - 公司主营业务及募投项目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181][182] - 公司生产采用“自然崩落法”采矿技术,冶炼采用“富氧底吹熔炼”[192] - 公司已建、在建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均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或无需单独审查[199]
北方铜业: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01 2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48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 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对审核问询回复后,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2023年 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内容进行了相 应的补充 、 更 新 和修订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 登 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公司将在审核问 询函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 件。 公司本次 ...
北方铜业: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3-12-01 20:52
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4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已收悉。根据贵所要求,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铜业"、"发行 人"或"公司")组织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 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 项核查,具体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回复报告及募集说明书的修改 ...
北方铜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5 20:34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3-57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发送给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姜卫东因工作原因 委托董事高建忠代为出席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迎辉先生召集。 5、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
北方铜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15 20:3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 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北方铜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 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