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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维彬)
2024-04-24 21:0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维彬)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_朱维彬_作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_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_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 ...
御银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4 21:01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号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 ...
御银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4 21:01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 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五) 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会计师近 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 ...
御银股份: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4-04-24 21:01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证券投资及衍生品 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因公司办公地 址搬迁,且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相 应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办公地址变更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4年4月23日起搬迁至 新址办公,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 变更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 234 号 8 层 |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 234 号 9 层 | | 邮政编码 | 510663 | 510663 | 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传真 ...
御银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4 21:01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 | --- |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 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 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公 司董事会提名杨文江先生、谭骅先生及梁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御银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4 21:01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1 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 称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 计科目 2023 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 额 2023 年度占 用累计发生 金额(不含 利息) 2023 年度占 用资金的利 息(如有) 2023 年度偿 还累计发生 金额 2023 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 额 占用形成原 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 及附属企 小计 总计 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 称 往来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 计科目 2023 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 额 2023 年度占 用累计发生 金额(不含 利息) 2023 年度占 用资金的利 息(如有) 2023 年度偿 还累计发生 金额 2023 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 额 往来形成原 因 往来性质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广州粤心安物 业管理有限公 司 本公司控股 股东控股公 司的控股子 公司 应收账款 ...
御银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1:0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 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广州御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 (含子公司)和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御银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1:01
内部审计制度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 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的一种独立、客观 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化、 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 目标。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受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职员的共同作用,旨 在为实现经营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循性,而 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种过程。 第三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不得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规 ...
御银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1:01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 事项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独立董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 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 他相关材料。 第四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一 ...
御银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1:01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3] 关联方申报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或成主要股东2个工作日内申报关联方情况,变动后2个工作日内再次申报[5] -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组织成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个工作日内申报关联方情况,变动后2个工作日内再次申报[8] - 申报义务持续至有关主体不再具有规定情形之日起满12个月止[9] 关联方清单管理 - 公司证券部等部门每年第一季度确定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清单并报告下发,且持续更新[6]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12] 关联交易金额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批准[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1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15] 关联交易后续处理 - 重大关联交易实施完毕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7]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20]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处理[22]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按超出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 协议未确定交易价格仅参考市场价格时,公司履行披露义务应披露实际交易价格等信息[25]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5] 关联交易声明与免责 - 董事等人员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前需声明并提交书面说明[25]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关联交易可免履行相关义务[25] - 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关联交易可免履行相关义务[25] 违规处理与文件保管 - 公司董事等人员失职或违规致公司关联交易等方面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分[28]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0] 制度解释与执行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0]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