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60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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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6006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9 19:47
人事变动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 特定情形下公司30日内解除董高职务[6] 离职管理 - 董高离职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8] - 离职半年内董高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每年减持不超25%[11] 义务与责任 - 董高忠实义务离职后一年有效[13] - 董高保密义务到秘密公开[13] - 董高离职遵守竞业禁止义务[13] 追责与公告 - 已离职董高违规担责,涉罪移送司法[14] - 公司披露董高离任公告说明多方面情况[16] - 公司发现离职董高违规应追责[1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局负责解释[20] - 本制度自董事局审议通过生效[20]
福耀玻璃(600660) - 福耀玻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局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8-19 19:47
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其职权由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行使[1] - 公司经营宗旨新增坚持科技创新等内容[3] 股份相关 - 面额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3] - 公司可发行其他类别股份,同类股份权利同等[3] - 公司或子公司除员工持股计划外,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3]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收购与转让 - 因不同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4][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股东权益 - 普通股股东可获股利分配、参加表决、监督经营等[9] -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材料应书面申请并说明目的[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等人员请求相关部门诉讼或直接诉讼[11] 控股股东与实控人 - 控股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控制公司30%以上(含30%)表决权行使[14] - 控股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30%以上(含30%)的股份[14] - 公司董事局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13] 担保与决议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董事局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即8人)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0] - 公司董事局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3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31] 财务报告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5] -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57]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56]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局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6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62]
福耀玻璃(60066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程雁)


2025-08-19 19: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候选人需5年以上相关经验并获上交所认可资格证书[1] 独立性要求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不良记录情况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4] - 曾连续任职超6年,离任超36个月[4] 审查结果 - 候选人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福耀玻璃(600660) - 福耀玻璃关于修改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8-19 19:47
制度修改 - 2025年8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改议案[1] - 修改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1] 独立董事制度 - 修改后公司独立董事为四人,占董事局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 - 董事局、特定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 - 《独立董事制度》等多处“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3][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召集人应提前两个交易日提交补充公告披露信息[8]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8] - 征集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时间为股东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的9:15-15:00[8] - 不同主体投票时间和方式有规定[9]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应单独计票并披露[10]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依据新增规定制定,多处“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12][20]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2][15] - 申请担保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相关材料[13] - 公司为不同对象提供担保有不同审批要求[13][14][15][16] - 担保合同签订有审查、签署等规定[17] - 财会管理中心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等[18] - 被担保债务展期视为新担保,需重新履行程序[18] - 公司应关注被担保人信息并处理风险[18] - 对外担保应及时披露相关内容[1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制定依据新增相关指引[21] - 不同金额关联交易有不同审批主体[23][24] - 关联交易涉及财务资助等按发生额12个月累计计算[24]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除外[24] - 拟与关联人交易需书面报告,审议有回避等规定[26] - 关联交易超出权限提交股东会审议[27] 其他规定 - 公司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28]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需重新履行程序[29] - 五项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1] - 审议通过后相关修订制度生效,现行制度废止[31]
福耀玻璃(60066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刘小稚)


2025-08-19 19: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有资格证书[1] - 特定持股及任职人员及其配偶不具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不能担任[3] 被提名人情况 - 曾连续任职超6年,离任超36个月[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4] 其他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6]
福耀玻璃(60066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程雁)


2025-08-19 19:47
提名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现提名程雁女士为福耀玻璃 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程雁女士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 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相关规定取得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福耀玻璃工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
福耀玻璃(60066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刘小稚)


2025-08-19 19:47
独立董事资格 - 刘小稚有超5年独董工作经验,获上交所资格证书[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未超3家[4]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几类人员不具独立性[2] - 两类人员有不良记录[3] 任职情况 - 曾连续任职超6年,离任超36个月[4] - 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福耀玻璃(600660) - 福耀玻璃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9 19:45
会议情况 - 福耀玻璃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3名监事均参加[1]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2] 章程修改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4] - 修订生效后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职权由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行使[3]
福耀玻璃(600660) - 福耀玻璃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9 19:45
业绩数据 - 2025年上半年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8.05亿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为48.04亿元[3] - 2025年上半年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54.90亿元,截至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5.10亿元[4] - 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合计拟派发23.49亿元,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88%[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数为26.10亿股[5]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赞成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1][3][7][9][10][11][17][18][20][23][24] -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等多项议案表决赞成9票,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2][13][14][16] 人员变动 - 刘京先生离任独立董事,提名刘小稚女士为候选人[20] - 提名程雁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海燕女士为职工董事候选人[23] - 公司接受审计部总监曹长青辞职申请,聘任丘永年为审计部总监[24][25] 股东大会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9月16日14:30在福建福清公司会议室召开[25] - A股股东网络投票系统为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时间为9月16日[26] - 股东大会将审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议案[26]
福耀玻璃(600660) - 福耀玻璃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5-08-19 19:45
业绩数据 - 2025年上半年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48.05亿元[3]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48.04亿元[3]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净利润54.90亿元[3] 利润分配 - 拟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派发23.49亿元(含税)[2] - 拟派发现金股利占当期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48.88%[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10亿元[3] 其他 - 2025年中期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 - 2025年8月19日董事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 - 方案实施不影响经营性现金流,尚需股东大会批准[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