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60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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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2024-12-19 17:41
担保情况 - 嘉拓智能为深圳新嘉拓担保4亿元[2][4] - 累计向深圳新嘉拓担保18.9亿元[2][4] - 2024年至今担保16.9亿元[2][4] - 担保额度调减至17亿元[4][11] - 新增担保后实际对外担保182.9亿元,占2023年净资产102.9%[2][12] 财务数据 - 深圳新嘉拓2024年半年度总资产66.515805亿元[5] - 负债合计58.585086亿元,净资产7.930719亿元[5] - 半年度营业收入14.612472亿元,净利润1.87401亿元[5] - 2024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超70%[2] 合同限额 - 《最高额保证合同》一担保最高本金限额2亿元[7] - 《最高额保证合同》二担保最高本金限额2亿元[7]
璞泰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12-17 17:4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或"公司")2022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并因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尚未 使用完毕承接了相关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璞泰来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第 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同意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璞泰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12-17 17:44
业务计划 - 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总额不超10000万美元[2] - 投资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4] 业务风险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场、操作、银行违约风险[6] 业务管理 - 董事会制定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管理专项制度[7] - 公司将选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业务[9] 业务监督 - 子公司财务部登记报告外汇交易及盈亏情况[11] - 资金部每月监督业务资金使用[11] - 审计部不定期审计业务实际操作情况[11]
璞泰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勇)
2024-12-17 17:44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持股及任职人员不具独立性[2][3]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者不具独立性[3] 候选人不良记录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要求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提名声明 - 提名人于2022年12月17日进行声明与承诺[5]
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7 17:44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8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璞泰来")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 议于2024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 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祺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系公司及公 司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 ...
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12-17 17:44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12月17日召开[1] - 会议应出席2人,实际出席2人,由庞金伟主持[1]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 - 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1] -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
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12-17 17:44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安排 - 2025年度合约价值总额不超10000万美元[2][4] - 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4] - 交易品种含远期结售汇等[2][4]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4] 业务决策与保障 - 2024年12月17日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5] - 制定专项制度保障业务开展[7] - 优选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7] 业务影响与意见 - 可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能力[8] - 保荐人对业务事项无异议[11]
璞泰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庞金伟)
2024-12-17 17:44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庞金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被提名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1] - 不属于特定股东及亲属[3][4] - 最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4] - 最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6] 被提名人背景 - 具备注册税务师资格,为财税管理副教授[6]
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7 17:44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1月6日[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6日14点召开[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30日[7] - 股东或代理人登记须在2025年1月2日16点前完成[8]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2日9:30 - 11:30、13:30 - 16:00[8] 股东大会地点 - 现场会议在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 - 登记地点在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8] 股东大会议案 - 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3项,累积投票议案3项[3] - 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监事2人[3]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2[4]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有议案2、4、5、6[4] 投票规则 - 股东大会对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16]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16] - 股东可按意愿对议案组投票,可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16][17] - 累积投票议案需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投票[16] - 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16] 其他信息 - 各议案相关决议公告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3] - 股东或代理人登记方式有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不接受电话登记[8] -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10] -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一个打“√”,未作指示受托人有权按意愿表决[15]
璞泰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12-17 17:4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等任职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等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等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董事等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减持计划规定 - 董事等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2][14]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等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董事等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12]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等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含变动前后持股等信息[14] 其他规定 - 规定减持区间内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14] - 董事等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4] - 董事等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16] - 董事等买卖股票违规,公司将视情况处分[16]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