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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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7-25 21:31
募集资金协议与监管 - A股相关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要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0][11]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11] 资金使用原则与限制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非金融类企业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14] 项目论证与延期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等情形下,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5]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5] - A股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情况[16] 资金置换与补充 - A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6个月内实施[17]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募集资金置换需在6个月内实施[18]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8] 现金管理与超募资金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需符合特定条件[20]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2] 用途变更审议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 存在特定情形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5]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和保荐机构意见[26] - 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6] 公告与披露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8]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34]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3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随年报披露[35]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31]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32] 项目地点与资金调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实施地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30] - 公司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同意[30] - 公司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程序及披露义务执行[31]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21:31
资金管理策略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5] - 按月编制关联方资金及交易情况汇总表并季报[10][11] 责任与措施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4] - 经程序可冻结关联方所持公司股份[14] - 董高协助侵占资产将受处分或罢免[16]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25 21:31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9][10][11]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专户资料,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10]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5]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5]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8] -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8][21] 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7] 资金存放与使用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9]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质押[20]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2]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30]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32]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34]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6][34]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35] - 核查报告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专户余额等十项情况[35][3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报告结论性意见[36] 地点变更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30] 其他规定 - 公司需配合保荐机构督导核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提供必要资料[36]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未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应督促公司整改并向本所报告[36]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38]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3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8] 文档信息 - 文档涉及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相关内容[39]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5 21:31
总裁任期与兼任 - 总裁及班子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 - 兼任总裁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总裁辞职与批复 - 董事会应在收到总裁辞职报告三个月内批复[10] 总裁职责与权限 -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13] - 审议未达董事会范围及额度内事项[14] - 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16] 总裁限制与责任 - 未经批准不得挪用资金等[19] - 未经批准不得兼职,否则收入归公司[25] - 违规造成损害需赔偿[19] 总裁决策与会议 - 决定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先听职代会意见[29] - 建立会议制度,记录需签名[30][31] 总裁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生产经营情况[33] - 不定期报告重大合同等情况[34] - 遇重大事件及时报告[34] 总裁薪酬与奖惩 - 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37] - 重大贡献获嘉奖,管理不善受处分[37]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40]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21:31
内幕信息界定 - 依法披露前财务报告、经营方针变化等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10] 管理责任与流程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决策机构,董事长为登记报送档案主要责任人[5] - 董秘负责办理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5] - 下属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内幕信息管理主要责任人[14]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控制传递范围[13][17] - 董秘组织填写登记表和承诺书,核实后整理归档并报备[17] 档案保存与送达 - 内幕知情人登记表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3] - 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6]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公司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情况至派出机构[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追究责任[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4] - 中介机构及人员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并报送处理,保留追责权利[24] 保密措施 - 公司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提示履行保密义务[21]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前应签订保密协议[21]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7-25 21:31
制度制定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利益[5] - 董事会是决策与执行机构,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8] 管理原则与目的 - 遵循合规性、主动性、平等性、诚实守信原则[10]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13] 服务对象与沟通内容 - 服务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相关机构[14] - 沟通涵盖法定信息、发展战略等多方面[14]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15] - 设联系电话并专人负责,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15] - 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和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16] 沟通活动安排 - 安排现场参观,接受调研按规定履行义务[16] - 公告后至股东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并征询意见[18]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总裁一般应出席[18] 说明会召开情形 - 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六种情形需及时召开[18][19] - 年度报告披露后按规定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提问[19][23] 其他管理措施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24] - 配合支持投资者维护权利合法行为,纠纷可申请调解[20] - 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26] - 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关注报道并适当回应[20] - 避免以媒体采访等形式披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21][22] - 不得在沟通中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应平等提供信息[22]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7-25 21:31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不迟于召开前三日通知,经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必须召开[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0] - 工作细则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相关条件达成之日起生效[22] 职责与任期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等研究并提建议[11]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下设机构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与ESG管委会作为日常工作机构[9] 决议权限 -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可根据授权对相关事项做决议[11]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5 21:31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辞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月内解聘[13]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5][16] 任职资格 - 近三年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8] - 距证监会最近一次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8] 职责与要求 - 由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9] - 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11] - 任职期间需参加交易所后续培训[16]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5 21: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任命[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7]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等[9]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6]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六十日内补选[7]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细则董事会解释[17][20]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
2025-07-25 21:31
上市与股权结构 - 2021年4月30日经核准,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01万股[5] - 发起人林木勤等多人于2018.1.31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股份,林木勤持股比例56.8478%[23] - 黄深博等合计持股350,000,000股,占比100%[2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公司资本运作 - 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27] - 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在六种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28] - 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4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不少于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12]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现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7]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3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132]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执行总裁1名、集团副总裁若干名,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35][138]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等[145]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5] - 公司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48]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7]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8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等[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