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00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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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石化: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严建苗)
2024-04-25 21:52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5] - 审计委员会2023年召开5次会议[7] - 提名等多个委员会2023年各召开1次会议[8][9][10][11]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6] - 多次对公司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17] 公司决策审议 -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3] - 审议变更非独立董事议案[24] - 审核董事和高管年度薪酬方案[26]
荣盛石化: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4月)
2024-04-25 21:52
股东大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 - 关联事项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范围需2/3以上通过[3] - 选举董事、监事提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4] 股东提案与选举规则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3%以上股东可提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3] -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 董事任职与离职规则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4] - 担任破产清算等特定公司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未逾规定年限不能担任董事[4] - 董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部分应立即停止履职解除职务,部分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除职务[5]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5] - 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况,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5] 独立董事相关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5] - 董事会收到相关提议后应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讨论并披露结果[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6] 重大投资与利润分配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30%,视为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7]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8]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出席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出席董事过半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再经股东大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 其他利润分配相关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公司将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9]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应扣减其现金红利[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且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0] - 年度盈利但未提现金分红预案,需说明未分红原因及资金留存用途和计划[10] 报告披露与监督 - 年度报告需对利润分配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0] - 半年度报告应披露以前期间拟定、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10] -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10] - 调整分红政策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意见[10] 董事会临时会议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0] 股利派发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1]
荣盛石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1:52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2,4] 委员会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过半数为独立董事[6]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11] - 会议召开需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4] 会议规则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记名表决,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19][2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等材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34]
荣盛石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1:52
2024 年 4 月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过半数 的委员为公司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中必须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主任既不 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委员可协商推选一名委员代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 序,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公 ...
荣盛石化: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21:52
审计相关 - 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 - 2024年4月24日提议续聘天健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2]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4][15] 天健情况 - 天健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836人[3] - 天健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3] - 天健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审计收费6.63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3家[3] - 天健上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元[4] -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6] - 天健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等,共涉及50人[6] - 2023年3月27日贾川、徐海泓因荣盛石化年报审计项目被浙江证监局监管谈话[9]
荣盛石化:关于开展2024年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4-04-25 21:52
业务额度 - 2024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何时点余额不超98亿美元[1][3] - 2024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余额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9.68%[3] 业务决策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相关议案[1][5] - 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4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额度循环使用[3] 资金来源 -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4] 风险与控制 - 外汇衍生品交易存在多种风险[7] - 公司制定制度、分级管理、与合规银行合作控制风险[8] 核算处理 - 公司按相关会计准则对交易业务核算处理[9]
荣盛石化: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邵毅平)
2024-04-25 21:52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5] - 审计委员会2023年召开5次会议[7] - 提名等多个委员会2023年各召开1次会议[8][10][11][12][13]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2023年现场出席董事会1次,通讯参加9次,出席股东大会5次[6] - 2023年多次对公司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并沟通[20] 公司决策审议 -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4] - 审议变更非独立董事等多项议案[25][26]
荣盛石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1:5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公司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6]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9]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8] - 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期限、议题等内容[19]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9] 履职与表决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5]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表决,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6] 决议生效与记录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28]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8]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28] 责任与保存 - 决议违反规定使公司受损,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的可免责[29]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30] - 会议记录、决议及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
荣盛石化: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21:52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94.59%,营收占93.82%[7] - 报告期内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16][17] 未来展望 - 持续加强法规学习,优化内控流程制度并执行[20] - 优化内控环境,完善信息化平台,加强内审监督[20]
荣盛石化: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1:52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公司审计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