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00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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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8-06 20:02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 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持续督导 机构由华林证券变更为国金证券,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与华林证券签订《关 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的协议》,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金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及《持续督导协议》,聘 请国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并由国金 证券承接华林证券尚未完成的与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 工作,国金证券指派朱国民、魏娜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 公司对华林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期 1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续督导变更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 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 号), ...
瑞玛精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4-07-23 21:32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8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麻国林先生、苏州众全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17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12%)的苏州众全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众全信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 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预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96,566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2.65%)。众全信投资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 工持股平台,以公司董监高及核心骨干员工为主,其中,核心骨干员工通过众全 信投资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05,99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董 监高(含离任)通过众全信投资间接合计持有公 ...
瑞玛精密:关于获得新能源汽车产品项目定点的公告
2024-07-23 16:43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7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新能源汽车产品项目定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定点情况概述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内 某新能源汽车头部企业(基于保密协议要求,无法披露具体名称,以下简称"客户") 的定点通知,公司成为其混动车型平台项目离合器外支架及内毂产品的定点供应 商。根据客户的中标通知,预计项目产品模具开发费用合计 517 万元(未税), 产品销售额合计约 1.07 亿元(未税)。 三、风险提示 1、目前项目对应的新增产品销售额为预计金额,最终销售额与汽车实际产销 量等因素直接相关,因此,后续实际采购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国家宏观经 济形势、汽车行业整体发展情况等因素均可能对主机厂的生产计划和采购需求构 成影响,因此,该项目最终实现的新增产品销售额需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2、该项目计划本年度逐步量产,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但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此次获得的定点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
瑞玛精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4-07-21 15:36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78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7207; 3、本次行权涉及人员 36 人,行权数量为 38.58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198%;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瑞玛 JLC1; 1、2021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 ...
瑞玛精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9 19:44
股票代码:002976 股票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7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和 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审核,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 励计划(草案)》有关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 票期权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
瑞玛精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9 19:42
股票代码:002976 股票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7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股票期 权授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 2024 年 7 月 19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10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5.2 万份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为 17.13 元/份。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 ...
瑞玛精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7-19 19:42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2024 年 7 月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证券代码:00297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 一、释义 | 3 | | --- | --- | | 二、声明 | 4 | | 三、基本假设 | 5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6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6 | | |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7 | | | (三)本次授予情况 8 | | | (四)实施本次授予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8 | | | (五)结论性意见 9 |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0 | | (一)备查文件 10 | | | (二)备查文件地点 10 | | 一、释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瑞玛精密、上市公 | 指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司、公司 | | | | 独立财务顾问、本 | 指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瑞玛精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7-19 19:42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7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 定以 2024 年 7 月 19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10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5.2 万份股票期 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已经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
瑞玛精密: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19 19:42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192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86-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1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192 号 致: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瑞玛精密 2024 年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 瑞玛精密、公司 | ...
瑞玛精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2024-07-19 19:42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 获授股票期权的 108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上述 108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