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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1:0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2] - 管理活动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四项基本原则[2][3]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ESG信息等九大方面[4] - 公司应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会议、现场调研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交流[5] - 重大事项受市场关注时需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5][6] 信息披露规范 - 法定披露信息必须在指定媒体首发,禁止通过新闻发布替代正式公告[7] - 需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得有偿影响媒体独立性[7] - 官网投资者专栏需及时更新信息,显著区分新旧内容避免误导[9]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统筹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部为专职职能部门[16][17] - 主要职责包括制度建设、活动组织、诉求处理、渠道维护等八项工作[18]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管理,相关人员需具备行业知识、法律素养等素质[21][22] 禁止行为与档案管理 - 明确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股价预测等八类行为[24]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电子或纸质形式保存期不少于三年[2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29] 消费电子ETF数据 - 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ETF(159732)近五日上涨4.24%,市盈率36.61倍[11] - 最新份额23.8亿份,减少42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11] - 当前估值处于43.83%历史分位[12]
卓胜微: 财务资助内部控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1:06
公司财务资助制度 - 公司制定财务资助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提供资金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1] - 财务资助定义包括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但排除关联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2] - 资助原则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且禁止为创业板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金[3][4]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规则 - 关联参股公司(非控股股东控制主体)获资助需满足:其他股东按比例同等条件资助,且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5] - 控股/参股公司获资助时,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支持,否则需说明原因及担保措施[5][12] 审批程序与披露要求 - 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单笔金额超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8] - 董事会表决需2/3以上非关联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9] - 资助前需评估被资助对象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并披露利益、风险及公允性[10] 操作管理与风险控制 - 财务部负责资助前风险评估,内部审计机构审核报告;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17][20] - 资助需签署协议明确金额、期限、违约责任,逾期不得追加资助[13][14] - 关联股东未按比例资助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 消费电子ETF动态 - 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ETF(159732)近五日上涨4.24%,市盈率36.61倍[10] - 最新份额23.8亿份,减少42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10] - 估值分位为43.83%[11]
卓胜微: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1 01:06
公司治理 -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世芬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1] - 叶世芬先生未受过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 - 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叶世芬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生效 [2] 消费电子ETF市场表现 - 消费电子ETF(159732)跟踪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近五日涨幅为4.24% [5] - 当前市盈率为36.61倍,估值分位处于43.83%水平 [5][6] - 最新份额为23.8亿份,较前减少42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 [5]
卓胜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01 01:0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1][2]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担任,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并由委员会补足 [1][3]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4][5]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提名方式与战略委员会相同,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4][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提名方式与其他委员会一致,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6]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提名方式与其他委员会相同,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7] 委员会职责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资本运作和ESG事项,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 [8][5]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管的选择标准,对候选人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 [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管的考核标准及薪酬方案,提出股权激励计划等建议 [1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对违反规定的董事和高管提出罢免建议 [11][12][13] 决策程序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方式 [19][20]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18][26] 消费电子ETF - 消费电子ETF跟踪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近五日涨跌4.24%,市盈率36.61倍,最新份额23.8亿份,减少42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 [9] - 消费电子ETF估值分位为43.83% [10]
卓胜微: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1:06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董事会需及时登记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负主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档案需经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书面确认 [2] - 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对外报道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重要事项需董事会审核) [3]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定义为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证券法》第八十条、八十一条所列重大事件 [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依据《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涵盖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接触内幕信息的主体 [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流程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形成至披露各环节记录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时间、方式等信息,知情人需确认档案准确性 [8] - 股东、收购方、中介机构等需同步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完整档案需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提交 [9] - 重大事项(如并购、重组)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及决策方式,相关人员需签字确认 [11] 内幕信息保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开前需将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限度,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其交易证券 [17][18] - 控股股东讨论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时需严格保密,若市场出现传闻导致股价异动,需立即通知董事会秘书或监管机构 [19] - 公司向大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经董事会秘书备案,并取得保密承诺 [20] 违规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泄露或交易将面临公司内部处分(如降职、解雇),监管部门处罚不影响公司追责 [2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泄露信息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责任 [23] - 中介机构违规可能被解除合同或移交行业协会处理,构成犯罪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24][2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公司需定期培训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其保密义务与法律责任 [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修订权归董事会所有 [27][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后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 [29] 消费电子ETF动态 - 消费电子ETF(159732)跟踪国证消费电子指数,近五日上涨4.24%,市盈率36.61倍 [12] - 最新份额23.8亿份(减少42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估值分位43.83% [12][13]
卓胜微: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1:0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并维护股东权益 [1] - 选聘范围涵盖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其他法定审计业务,需遵循《公司法》《会计法》等法规 [1]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最终由股东会决定 [3] - 控股股东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审核职责或提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4]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 候选事务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及固定工作场所 [5] - 需拥有健全内控体系、熟悉财务法规的注册会计师团队 [5] - 最近三年无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记录,且社会声誉良好 [5] 选聘程序与评价标准 - 审计委员会/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议选聘议案 [6]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需保障公平公正 [8]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15% [9] - 质量管理评价聚焦项目咨询、分歧解决、质量复核等流程 [10] 审计费用与决策流程 - 审计费用得分以基准价公式计算,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 [11][12] - 审计委员会需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 [13][14]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订业务约定书,事务所不得转包或分包业务 [16][17] 续聘与费用调整机制 - 续聘时需评估事务所年度工作质量,否定意见则改聘 [18] - 审计费用可随物价指数、业务规模变化调整,降幅≥20%需披露原因 [19] - 审计项目合伙人连续服务五年后需强制轮换五年 [20] 改聘规定与信息披露 - 改聘条件包括执业质量缺陷、年报披露风险等五类情形 [22]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股东会决议,前任事务所有权在股东会陈述意见 [23][25] - 年度报告需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及履职评估报告 [28][29] 信息安全与监督处罚 - 选聘合同中需明确信息安全条款,加强涉密信息管控 [31] - 审计委员会需警惕频繁更换事务所、审计费用异常变动等风险信号 [33] - 违规行为将导致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解聘,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4] 附则与生效条款 - 制度与法规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36][38]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 [37]
卓胜微: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1:06
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 制度制定目的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风险并保障资金安全 [1] - 证券投资定义涵盖新股配售/申购、股票/债券投资等,衍生品包括互换合约、远期合约等非标准化期权合约 [2] - 豁免情形包括主营业务相关交易、固定收益类投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10%且拟长期持有等 [3] 第二章 基本原则 - 投资需遵循合法审慎原则,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 [5] - 必须配备专业团队,以公司名义操作,仅允许套期保值类风险管理活动,禁止投机交易 [6] - 套期保值业务需与生产经营风险敞口匹配,包括外汇/价格/利率风险管理等七类场景 [7] 第三章 审批权限 - 证券投资金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批准,超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 [8] -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需董事会审议,若保证金超净利润50%或合约价值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批准 [9] - 审批权限不得授予董事个人,董事会需评估投资规模对正常经营的影响 [11] 第四章 专业管理 - 由董事长牵头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策略并监控实施情况,董事会需跟踪异常损失 [13] - 证券投资部负责可行性分析及操作,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需当日出具资金变动台账 [14][15] 第五章 风险控制 - 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分离,加强资金划拨管理,境外交易需评估政治/法律风险 [16][17][19] 第六章 审计监督 - 内部审计机构需定期检查并报告收益损失,审计委员会可聘请外部机构专项审计 [20][22] - 需设定止损限额并持续评估套期保值效果,定期披露头寸及风险敞口变化 [23] 第七章 信息披露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保密,重大变化需立即报告,浮动亏损超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 [25][27] - 套期保值需说明合约类别与风险敞口关系,禁止以套期保值为名进行投机交易 [29][30] 第八章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32][34] 消费电子ETF市场动态 - 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ETF近五日上涨4.24%,市盈率36.61倍,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 [16] - 当前估值分位43.83%,份额减少4200万份至23.8亿份 [17]
卓胜微: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01 01:0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0%或作为第一大股东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方式定义控股子公司 [1] - 子公司需独立经营但服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 公司通过股东权利及提名董事、监事、高管实现管理 [1] - 关联交易需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并依法通过各自决策机构审议 禁止利益输送或避税行为 [1] 重大事项管理 - 子公司发展计划、预算、借款、金融投资等重大事项需事先报告公司证券投资部 并按公司决策权限审批 [2] - 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备案 议事规则需符合《公司法》及子公司章程 [2] - 未经公司批准 子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投资、担保、借款或关联交易 [2] 财务管理规范 - 子公司会计核算需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并按要求报送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报表至公司 [3] - 子公司需参与公司预算管理 并接受公司定期审计 包括经济效益、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等审计内容 [3] - 审计意见书和决定送达后 子公司必须执行 [3] 信息披露要求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需按《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信息 [4] - 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需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 禁止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 [4] 人事管理制度 - 子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薪酬方案需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中层管理人员需报公司备案 [5] - 公司提名的董事、监事、高管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子公司依法选举或聘任 禁止同业竞争行为 [5]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推荐 董事会聘任 经营班子考核办法需参照公司董事会要求制定 [5][6] 附则 - 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解释权归董事会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6]
卓胜微: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1:06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 [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效率的系统性评价活动 [1] - 内部控制目标涵盖合规经营、资产安全、运营效率及信息披露真实性四大维度 [1] 审计机构设置与独立性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需以独立董事为主且含会计专业人士,负责监督内部审计机构 [2][4] - 内部审计机构独立于财务部门,专职人员由审计委员会任免并考核,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汇报 [5][6] - 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需配合审计工作,不得干预审计独立性 [7] 审计职责与流程 - 审计委员会核心职责包括审批年度审计计划、监督整改、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及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项 [8][9] - 内部审计机构需每季度提交工作报告,重点审查财务合规性、反舞弊机制及高风险事项(如关联交易、对外投资) [10][11][13] - 审计工作底稿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且需定期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提交年度报告 [11][12] 高风险事项监管 - 审计委员会需每半年专项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担保、关联交易等高风险事项,发现违规需向交易所报告 [14]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董事会须及时披露并制定整改措施,审计委员会监督落实进度 [15][16] 内部控制评价与披露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内容涵盖缺陷整改、有效性结论等 [17][18] - 公司需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19] 消费电子ETF动态 - 国证消费电子主题ETF(159732)近五日上涨4.24%,市盈率36.61倍,但份额减少4200万份且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 [9] - 当前估值分位数为43.83%,显示行业估值处于中位数水平 [10]
卓胜微: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01 01:06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的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2]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 [2][4]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5]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法律法规 [6] - 独立性要求包括不得与公司存在持股、任职、业务往来等关联关系 [7]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等条件之一 [8] 提名与选举机制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会选举且实行累积投票制 [9][12]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连续任职满六年者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 [13] - 提名需提交声明与承诺文件,交易所提出异议的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 [10][11] 职责与职权 - 独立董事需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17]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 [19] - 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 履职保障与工作条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保障知情权和沟通渠道 [35][36]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并保存工作记录至少十年 [28][29]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并支付津贴 [39][41] 监督与报告机制 - 独立董事需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情形需及时报告并要求说明 [25] - 在免职理由不当、公司妨碍履职等情形下,独立董事需向监管机构报告 [32] - 年度述职报告需包含履职情况、沟通记录及特别职权行使详情,并在股东会前披露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