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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公司股份
快讯· 2025-07-18 19:31
股东减持计划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王爱斌计划在2025年8月9日至2025年11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1] - 胡一强计划减持不超过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1] - 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 [1]
德林海: 德林海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29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4]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6日13:00,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康乐路9号公司会议室[4]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1] 审议议案内容 - **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事宜、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4][5] - **累积投票议案**涉及董事会换届选举,包括提名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5] - 议案1-7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议案1-2/5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7] 股东参与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0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代码688069)可参会[9] - 融资融券、沪股通投资者需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执行投票程序[1] - 关联股东(激励对象及相关方)需回避表决[7]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可集中或分散分配选举票数(如持有100股对应300票独立董事选举权)[13][14] 会议登记要求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9] - 企业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9] - 登记方式包括现场(无锡康乐路9号4楼会议室)、信函或传真,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17:00[9][10]
德林海: 德林海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27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股东、董事及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确保合规性并防范内幕交易 [1][2]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多项监管指引,覆盖持股计算、减持限制及信息披露等全流程 [2][3] - 对特定情形下的减持禁令(如立案调查期间、业绩窗口期等)及减持比例(如集中竞价90日内不超过1%)作出量化规定 [5][11][12] 股东股份变动规则 - **减持限制情形**:大股东在涉嫌证券违法被立案调查/处罚后6个月内、被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 [5];控股股东在公司触及退市风险或未达分红要求(近3年现金分红低于净利润30%)时禁止减持 [8][9] - **减持方式与比例**:集中竞价90日内减持上限1% [11],大宗交易90日内上限2%且受让方6个月内禁转 [12],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比例不低于5%且价格参照大宗交易 [13] - **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大股东与一致行动人股份合并计算减持比例,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6个月内仍需共同遵守规则 [10] 董事及高管股份变动规则 - **禁止减持情形**:包括离职后半年内、涉嫌违法被调查期间、公司被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等 [15];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或重大事项决策期间禁止增减持 [16] - **减持比例限制**:任期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25% [17][18],新增股份(如股权激励)当年可减持25%且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19][20] - **信息披露要求**:需提前15日披露减持计划(含数量、价格区间等),实施后2日内公告 [24][26];持股变动需在2日内向董事会报告并填报 [27] 责任与处罚 - **违规交易追责**:董事及高管近亲属等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股票将面临警告、降职、赔偿等处分,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31][32] - **短线交易收益收回**:6个月内反向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需披露违规细节及补救措施 [30] - **表决权限制**: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超额部分表决权 [19] 附则与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执行,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34][35] - 减持需提交书面备案通知,列明减持原因、数量、价格及历史增减持记录 [20][21]
德林海: 德林海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2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并废止相关制度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权[1] -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的条款 包括公司组织机构、职权划分等内容[1][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明确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 形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治理架构[4][15] 公司章程核心修订内容 - 法定代表人条款细化 增加辞任程序及责任追偿机制[2] - 股份发行规则调整 统一表述为"同类别股份同等权利"[4] - 财务资助条款更新 新增董事会特别决议权限及10%净资产限额[5][23] - 股份回购情形扩充 增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条款[6] - 股东权利保护强化 明确180日以上持股3%股东可查阅会计凭证[9][13] 股东会议事规则优化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调整 将"监事会提议"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25] - 股东提案权门槛降低 持有1%股份即可提出董事候选人[34][38]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扩大 明确30%以上股东选举董事时必须采用[35][36] - 网络投票时间规范 要求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开启[28] 关联交易及风险控制 -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列举十项禁止性行为[17][18] - 担保事项决策层级明确 超过净资产50%需股东会审议[22] - 关联股东表决回避制度 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3] - 质押股份信息披露要求 5%以上股东质押需当日书面报告[16]
德林海: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季润芝)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27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季润芝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1] - 被提名人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材料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 - 满足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及教育部关于兼职、任职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如适用) [1] 独立性审查 - 被提名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 [2]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2] - 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或任职关系 [2][3] 不良记录排查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 - 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无明确结论 [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兼职与任期限制 - 被提名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 [3] - 在无锡德林海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3] 诚信与资格审查 -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4]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4] - 提名声明真实完整且符合上海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要求 [4]
德林海: 德林海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26
董事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1] - 规则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董事会职权范围 -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管理公司法人财产 [2] - 职权涵盖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3] - 包括决定高管聘任解聘、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审批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等事项 [3] 董事会会议类型与召开条件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和临时会议 [6][7] - 临时会议触发条件包括: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审计委员会提议等 [9][10] -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召开临时会议,需全体董事同意 [16] 会议提案与通知流程 - 定期会议提案需提前征求董事意见,由董事长拟定 [8] - 临时会议提议需提交书面材料,包括提案内容、理由及会议安排等 [10][11] - 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3日(临时)发出,紧急情况下可豁免时限 [15][16] 会议出席与表决规则 - 会议需过半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可委托他人出席但需提交书面授权 [21][23] - 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行表决 [27] - 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过通讯方式决议 [37] 决议形成与执行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定事项(如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 [42][43] - 董事对违规决议承担赔偿责任,但表决时明确异议者可免责 [5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包括会议记录、决议及录音等材料 [55][56] 其他特别规定 - 独立董事可联名提议延期审议不充分提案 [48] - 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需在60日内补选 [49] - 会议记录需记载表决结果,董事可对记录提出书面异议 [51][53]
德林海: 德林海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订)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26
薪酬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完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提高经营管理效益 [1] - 适用对象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2] - 薪酬确定依据包括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目标达成度及个人履职表现 [3] - 遵循四大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与经营目标挂钩、兼顾长远利益、责权利匹配 [4] 管理机构与决策流程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初步制定薪酬方案 [5] - 董事薪酬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 [6] - 人力资源和财务部门配合实施具体薪酬方案 [7] 薪酬构成与标准 - 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按月发放且不参与绩效考核 [8] - 非独立董事若兼任其他职务则按岗位薪酬标准执行,非任职董事不领取薪酬 [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包含基本工资(基于行业水平及岗位责任)、绩效工资(与年度经营目标挂钩)及法定福利 [8] 薪酬调整机制 - 调整需服务于公司战略,依据盈利状况、经营规模、岗位变动等六类因素 [10][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提出修订方案,董事会拥有最终调整权 [11] 薪酬发放规则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其他人员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12][13] - 所有薪酬均为税前金额,需代扣个税、社保等费用 [14] - 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结算薪酬,违规或重大失职者可被降薪或取消绩效 [15][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 [19] - 董事会拥有最终解释权,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7][18]
德林海: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2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滨湖区康乐路9号,邮政编码214000 [2] - 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7万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000,000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3][6] - 公司由无锡德林海藻水分离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承继原有权利义务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54]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10][103]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119] - 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防止控股股东侵占资产,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117]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主营蓝藻治理技术系统集成、环保设备研发制造、水污染治理等环保业务 [4] - 经营范围涵盖环境监测仪器制造、生态修复、市政设施管理等50余项环保相关领域 [5] - 经营宗旨为通过科技创新开发高技术环保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发行原则,同股同权 [6][1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2,000万股,目前已发行股份1.13亿股 [6][23]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2] - 允许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6种情况 [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会计账簿等资料 [14][36] -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凭证 [15]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9][44] - 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18][43]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增加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2/3通过) [37][84]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 [22][48] - 关联交易需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重大关联交易需2/3通过 [39][86] - 董事会可决定总资产10%以下的对外投资等事项 [56][116]
德林海: 德林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25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需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1][3] - 信息披露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发布,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 [2][8] 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及季度报告(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其中年度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12] - 临时报告涵盖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如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计提、股东权益为负值、股权激励等21类情形 [7][9] - 自愿披露信息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不得选择性披露或误导投资者 [3][4] 信息披露流程管理 -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职能部门提供基础资料→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披露 [13][15] - 临时公告流程: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披露,重大事项需先履行审议程序 [13] - 重大信息处理流程:董事/高管/部门负责人报告→董事会秘书评估→证券部起草文件→董事长审定/审批→披露 [14][15]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披露事务、监管媒体报道、保密工作及对接交易所 [19][20]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指定联络人及时报送重大信息 [21][22]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对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并提交董事会 [18][48]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涵盖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等9类主体 [22][23] - 信息保密措施包括签署保密协议、限制知情范围、要求交易对手方签署保密协议等 [23][24]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相关决议原件 [24][25]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26][27] - 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责任人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监管部门处罚 [26][27] - 制度修订需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7]
德林海: 德林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09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德林海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进 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 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 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