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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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两市日均成交额大增,机构称券商各业务均受益于增量资金入市丨A股明日线索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11 19:40
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该体系 [1] - 目标包括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跨省跨区和省内实现联合交易,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市场化电价机制基本健全 [1] 资本市场表现 - 2025年末上证指数收于**3968.8点**,较2024年末上涨**18.4%**;深证成指收于**13525.0点**,较2024年末上涨**29.9%** [2] - 2025年两市日均成交额为**17045.4亿元**,较2024年增加**61.9%** [2] 固态电池产业动态 - 车用固态电池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固态电池第1部分:术语和分类》计划于**2026年7月**正式发布,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3] - 国轩高科与巴斯夫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共同开发下一代固态电池技术,聚焦高性能材料的联合研发,并探讨成果的市场推广 [9] - 厦钨新能高稳定性补锂材料已完成开发并小批量供货,天赐材料硫化物路线的固态电解质处于中试阶段,正配合客户验证 [9] 玻纤及电子布行业 - 玻纤龙头对电子布再度提价,带动相关概念股上涨,如国际复材涨**20.04%**、长海股份涨**15.77%**、宏和科技涨**10.01%** 等 [5] - 中材科技子公司泰山玻纤研发的AI用特种纤维产品已通过多家国际国内知名覆铜板或芯片封装基板厂商认证,其客户产品应用于英伟达、AMD、亚马逊、谷歌、华为等公司 [5][6] - 宏和科技的高性能电子布产品已进入全球前十大覆铜板厂商的供应链,菲利华的石英电子布产品处于客户测试及认证阶段 [6] 有色金属市场 - 章源钨业发布2026年2月上半月长单采购报价,55%黑钨精矿报价为**67.00万元/标吨**,环比上行**28.1%**;55%白钨精矿报价为**66.90万元/标吨**,环比上行**28.2%**;仲钨酸铵报价为**97.00万元/吨**,环比上行**27.6%** [7] - 稀土产品价格加速上涨,2月9日氧化镨钕、金属镨钕分别大涨**7.59%**和**6.27%**,氧化镨钕今年以来累计涨幅达**34%** [8] - LME镍价连续第四天上涨,盘中一度上涨**1.7%**至每吨**17780美元**;沪镍期货主力合约涨超**4%**,报**139720元/吨**,主因印尼重申今年将大幅削减镍矿石产量,目标产量在**2.6亿至2.7亿吨**之间,远低于2025年的目标**3.79亿吨** [10][11] 碳酸锂与光模块行业 - 碳酸锂期货主力合约在2月11日涨超**9%** [4] - 中际旭创在互动平台辟谣,称CSP客户会直接下订单给公司,不存在客户绕过公司下单给上游光芯片厂再转单的情形,商业模式未改变 [4]
2025年度能源行业十大科技创新成果
国家能源局· 2026-01-29 19:21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系统性地总结了2025年度中国能源行业在发电、输电、储能及综合应用等关键领域取得的十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这些成果均代表了各自技术路径的突破,并已在实际重大工程项目中得到应用或示范,为提升能源系统效率、安全性、清洁化及智能化水平,以及支撑大规模新能源开发与消纳提供了关键技术装备保障 [2] 光热发电技术 - 首创多塔一机聚光集热系统架构,攻克多塔联合聚光设计算法、高精度定日镜、吸热器核心材料等关键技术装备,提升系统集成度与资源利用率 [3] - 成果应用于甘肃酒泉瓜州70万千瓦“光热储能+”项目,为西北沙戈荒地区建设以光热发电为主的支撑调节型新能源电站提供技术参考 [3] 水电装备技术 - 攻克大型冲击式水电机组转轮及配水环管等核心设备难题,构建转轮极端工况下最优水力设计体系,突破超厚复杂曲面焊接等技术 [5] - 研制成功世界外径尺寸最大6.23米冲击式转轮和世界最大、单体重量最重承压过流部件 [5] - 成果将应用于西藏扎拉水电站,为西南水电基地建设提供支撑 [5] 先进核能技术 - 形成钍基熔盐堆反应堆本体和主回路一体化设计、耐熔盐腐蚀高温镍基合金与超细孔径核石墨材料、高纯熔盐及液态燃料盐规模化制备等关键技术 [7] - 基于成果的2兆瓦液态燃料钍基熔盐实验堆于2025年11月首次实现钍铀核燃料转换,证明了利用钍资源的技术可行性 [7] 清洁煤电技术 - 攻克超超临界、超低排放和超低能耗循环流化床发电技术难题,实现技术从超临界到高效超超临界的阶跃式突破 [9] - 与传统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相比,可降低供电煤耗约20克/千瓦时,并具备更优异的灵活调节能力 [9] - 成果应用于陕煤彬长、云能投红河、国粤韶关等发电项目,为新一代煤电建设提供支撑 [9] 特高压输电装备 - 攻克大容量有载分接开关自主设计、制造和试验成套技术,研制出全球参数最高、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6000千伏安级容量有载分接开关 [11] - 实现150万次机械寿命和30万次免维护切换,在陇东至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示范应用,为大规模清洁能源电力外送提供支撑 [11] 电力市场核心技术 - 研发我国首套电力求解器“天权”,支撑世界上集中统一出清规模最大的电力市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24小时不间断运行 [13] - 计算规模超210万约束、230万变量,计算结果控制南方五省3000余台机组发电运行,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提供保障 [13] 矿山数智化技术 - 攻克超大吨位矿卡精准线控、复杂地形精准导航、多厂商设备兼容协同、极端工况安全防控等关键技术装备 [15] - 填补特大型露天矿300吨级矿卡规模化无人驾驶运输技术空白,成果在多个年产3000万吨以上特大型露天煤矿应用 [15] 油气管道建设技术 - 攻克野外复杂工况自适应焊接、全过程精准智能管控、多模态感知系统融合等关键技术,推动管道焊接由“程序化执行”迈入“自主化决策” [17] - 填补大口径管道智能焊接技术装备空白,成果应用于西气东输三线、川气东送二线等重大工程 [17] 新型储能技术 - 研发314安时大容量固液混合锂离子储能电池,通过拓扑及控制策略创新实现储能系统多功能复合型应用 [19] - 成果应用于广东华电汕尾华侨管理区200兆瓦/400兆瓦时新型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推动固液混合电池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 [19] 绿氢合成氨技术 - 构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氢氨技术装备体系,提高电氢氨系统负荷调节范围及技术经济性,实现从波动性新能源到稳定化工品的协同 [21] - 基于该成果的吉林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吉林松原氢能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分别于2025年7月和12月投运,推动绿色氢氨产业规模化发展 [21]
多维数据勾勒2025年高质量发展“成绩单” 中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
央视网· 2026-01-24 10:22
批发和零售业 - 2025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达14.6万亿元,同比增长5.0%,创历史新高 [1] - 仓储会员店、无人值守商店零售额保持两位数增长 [1] 电力市场 - 2025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规模达6.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 [2] - 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4.0%,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 [2] - 绿色电力交易电量达32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3%,规模为2022年的18倍 [4] 外商投资 - 2025年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7000亿元,达7476.9亿元人民币 [5] - 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70392家,同比增长19.1% [5] - 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1855.1亿元人民币,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5451.2亿元人民币 [7] - 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2417.7亿元人民币,其中电子商务服务业、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分别增长75%、42.1%、22.9% [7] - 瑞士、阿联酋、英国实际对华投资分别增长66.8%、27.3%、15.9% [9] - 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比重达72.9%,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 [11] 知识产权与创新 - 截至2025年底,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532万件 [12] - 2025年共授权发明专利97.2万件,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5个月 [13]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6件,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29.2万件,占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43.1% [15] - 信息技术管理方法等领域有效发明专利增速最快,人工智能专利有效量居全球前列 [17] - 2025年注册商标420.6万件,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审查合格率超97% [19] - 截至2025年底,国内有效注册商标量为4987.7万件 [21] - 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中国品牌价值达1.81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 [21] - 累计认定地理标志产品5066个,地理标志产品直接年产值接近1万亿元 [21] 标准物质 - 2025年新建国家标准物质1139项,同比增长61.8% [22] - 食品安全领域新建的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数量最多,共计37项,占2025年批准发布的55.2% [22] - 科研事业单位全年新建国家一级标准物质66项,占总数的98.5% [24] - 截至目前,累计建成国家标准物质19441项 [25]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政策解读:以菜市场视角看《规则》
中国电力报· 2026-01-09 11:07
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旨在通过市场化改革提升电力资源配置效率,核心变化包括:取消分时电价行政规定、增加交易频次、推动中长期与现货价格衔接,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和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提供制度支撑 [1][3][5][8] 从“统一定价”到“自主灵活” - 《规则》规定,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改变了以往政府统一设定峰谷电价的做法 [2] - 改革前,行政设定的分时电价导致交易安排刚性,价格信号难以反映真实供需,市场配置效率偏低 [2] - 改革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可根据自身用电曲线和出力特性协商确定不同时段价格,使价格信号更真实反映供需,推动电力资源高效配置 [2][3] 从“定期囤菜”到“按需鲜供” - 《规则》明确电力中长期交易按执行周期分为数年、年度、月度、月内等,并要求月内交易原则上按日连续开市 [4] - 改革前,交易侧重于年度和月度,类似“定期赶大集”,用户在交易周期之间缺乏灵活调整渠道,需承担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4] - 改革推动交易机制向“按需鲜供”转变,提升灵活性,并为风电、光伏等出力快速变化的新能源提供动态修正合同的制度条件,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4][5] 从“价差套利”到“逐步衔接” - 《规则》提出逐步推动月内等较短周期的电力中长期交易限价与现货交易限价贴近 [6] - 改革前,中长期与现货市场存在不同的最高限价,催生了“价差套利”行为,吸引资金进行金融套利而非真实交易,扭曲价格信号 [7] - 改革通过缩小中长期与现货限价差,使批发合同真正承担价格发现和稳定预期功能,促进发电侧投资规划和用电侧需求锁定,形成连续、可传导的价格体系,支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长期稳定运行 [8]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之五︱积极推动新型主体入市机制建设
搜狐财经· 2026-01-02 17:57
文章核心观点 -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的发布首次明确了新型主体的定义与入市规定 为完善市场机制奠定规则基础 推动新型主体入市机制建设是实现各类调节性资源协同优化、推动能源转型与电力市场建设的重点 [2][3] 我国新型主体入市的实践探索及成效 - 入市主体类型明确 已形成以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能源及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为核心的多元化新型主体体系 各类主体通过规范流程合法有序入市 享有同等权利 初步形成多类型、广覆盖的参与格局 [4] - 参与机制多元创新 各省市结合自身禀赋探索差异化路径 例如新型储能在山东、广东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在甘肃采用“报量不报价”模式 在山西可自主选择方式 虚拟电厂在广东按资源属性分类参与多类交易 在山西可参与中长期、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并获得补偿 分布式新能源在河北、江苏、山西等地探索独立或聚合参与绿电交易 [5] - 市场参与规模持续扩大 系统调节效能提升 2024年浙江省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新型主体数量已达145家 甘肃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442万千瓦/1153万千瓦时 山东省成功引导34座独立储能电站参与市场 浙江省建立的市场化响应机制在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实现单日最大调节负荷92.4万千瓦 累计调节电量约1000万千瓦时 有效缓解电网压力 [6] 《基本规则》对引导新型主体入市的重要作用 - 明确新型主体入市交易的市场定义 首次在国家层面确立其市场地位与权责边界 将新型经营主体定义为具备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资源 分为单一技术类主体和资源聚合类主体 并明确了其市场权利与义务 [7] - 优化资源聚合类新型主体的交易机制 规范分散资源聚合参与市场的方式 包括根据资产总额、履约担保额度等条件确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的交易申报限额 允许分散资源与聚合主体签订聚合服务合同参与中长期市场 以及按照合同明确的电能量价格进行单独结算 [8][9] - 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绿电交易 明确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等可在市场建设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并允许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绿电交易 需提前建立聚合服务关系并在申报时将绿电电量关联至各分布式项目 [10] 进一步推动新型主体入市机制建设的建议 - 推动新型主体资源参与系统调节 建议建立参与灵活调节市场的技术要求和准入机制规范化 制定响应性能评价标准并细化核心技术要求 同时针对不同类型主体开展定制化专业培训以增强其参与能力 [11] - 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信号 建议通过统一的中长期分时电价反映供需关系 引导中长期与现货交易衔接 保障新型主体长期稳定收益 同时完善峰谷价差监测与引导机制 结合现货出清价格与主体成本合理划定价差区间 保障其可持续运营 [12] - 拓展新型主体收益渠道 建议推动新型主体参与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等多市场及多时间尺度产品交易 丰富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如备用、爬坡等 并建立“按效果付费”的阶梯式补偿机制以实现优质优价 [13] - 细化聚合类新型主体分类 建议按运行特性和调节能力将其划分为可控型、调节型和响应型进行分级管理 建立健全相应技术规范与运营标准 并系统梳理聚合主体层级关系 推动建立多层级资源分级注册与准入机制 [14]
市场监管总局:平台强推“全网最低价”或构成垄断|营商环境周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2 14:45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建立 - 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 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 旨在构建科学、系统、动态的评价体系 为市场建设和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2] - 评价工作将围绕电力市场运营效果、市场作用发挥、经营主体可持续性发展、市场竞争充分度四个方面开展 [2] - 在市场运营效果方面 目标是形成完整的统一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 实现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等各类市场在全国范围基本全覆盖 [3] - 在市场作用发挥方面 目标是促进电力要素全国高效流通 推动跨省跨区电力交易频率和交易规模持续增长 [3] - 在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方面 目标是市场机制引导投资合理布局 保障电力企业成本回收和稳健经营 [3] - 在市场竞争充分度方面 目标是实现市场统一开放和有序竞争 有效约束不当竞争、报价异常及市场力滥用行为 健全信用惩戒机制 [3] - 评价工作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统筹组织 市场运营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 省级部门承担主体责任 [3] 服务外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 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促进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提出到2030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 [4] - 计划目标包括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特色优势明显的服务外包集聚区 并提升服务外包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 [4] - 行动计划围绕平台载体提升、创新引领、主体培育、市场开拓、行业规范发展、人才培养等6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4] - 支持东部地区示范城市打造面向全球的服务外包发展高地 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示范城市拓展特色领域并承接产业转移 [4] - 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建设数字贸易产业集聚区 并探索建立境外数据存储、加工、交易的数据服务产业链 [5] - 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西部资源型城市发展云计算、超算、智算、人工智能等相关服务外包业务 [5] - 计划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领军企业和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中小服务外包企业 [5]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 为平台企业识别和防范反垄断风险提供指导 [6][7] - 指引提出了8种新型垄断风险 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和平台差别待遇 [7] - 指引提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企业应避免通过惩罚性或激励性措施实施"二选一"行为 [8] - 指引提示平台要求商家"全网最低价"的行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垄断协议行为 [8] - 指引将实现算法向善作为重要合规目标 列举"算法共谋"等风险示例 并鼓励平台构建算法垄断识别防控体系 [8] - 指引体现了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完善"的全链条合规治理思路转变 [8] 河南省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 - 河南省发布《郑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提出70条具体措施以破除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 [10] - 在技术要素市场方面 计划建设30家覆盖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 [10] - 计划高标准建设100家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10] - 计划在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领域布局3家以上高水平海外研发中心 [10] - 在人力资源要素方面 计划设立30个人才创新创业中心 发掘100个人才创新创业典型 孵化1000个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11] - 在数据要素方面 计划推动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利用 上架2000个以上数据产品 培育不少于100个典型应用场景 [11] - 在资本要素方面 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丰富期货期权品种 并组织开展郑州市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和数据资产证券化业务 [11] - 在资源环境市场方面 推动全市10千伏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进入电力市场 [12] - 将重点聚焦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现代种业、低空经济等新业态 促进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 [12] 四川省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支持政策 - 四川省出台政策措施支持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覆盖"研发—验证—生产—应用—支付"全链条 [13] - 政策提出对获批1类创新药的 按临床试验不同阶段给予最高1500万元补助 [13] - 对获批国省级创新医疗器械的 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13] - 政策措施包括提升高质量创新研发能力、提升创新药械临床研究质效、优化审评审批服务、强化创新医药生产流通、促进创新药械临床应用推广、提高创新药械多元支付能力、构建产业发展良好生态等7方面共21条举措 [13][14] - 在临床研究方面 将创新药械临床试验数量、成果本地转化数量等纳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 [13] - 在应用推广方面 动态编制新优药械目录 促进创新产品"应配尽配"和"应开尽开" 且创新药械不纳入多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14] - 在支付方面 支持保险公司优化城市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将医疗新技术、新药械纳入责任范围 [14] - 在产业生态方面 鼓励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医疗器械以旧换新和研发制造设备租赁 [14] 浙江台州湾新区"以租入股"创新机制 - 浙江台州湾新区台州梦想园区创新推出"租股联动育龙"试点实施方案 建立"租金缓交+深度服务+股权投资"三位一体联动模式 [16] - 该机制旨在破解初创期科创企业资金紧张、运营压力大的瓶颈 同时提升园区服务能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6] - 经审核入选的优质科创企业可申请缓交部分租金 以缓解早期运营压力 [16] - 园区在3年租期内对企业进行动态跟踪评估 实现从"短期招商"向"长期育成"的角色转变 [16] - 对成长良好的企业 园区有权以更公允估值进行股权投资 完成从"房东"到"股东"的身份升级 [16] - 对未达预期的企业 则按协议收回缓交租金 确保风险整体可控 [16] - 方案配套设计了"观察—评估—决策"三维动态模型 通过多维度评分筛选项目 并建立企业健康档案与三级预警机制 [17] - 该机制体现了国企园区运营服务理念的变革 旨在激发区域科创活力并培育未来能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 [17]
四川绿电直连实施细则征求意见:配套储能不得独立参与电力市场和对外租赁盈利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2025-12-09 18:43
文章核心观点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四川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制定详细的规则,有序推动省内绿电直连项目发展,以发挥四川清洁能源优势,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并探索适合四川实际的绿电直连项目运行模式 [9][12][13] 绿电直连项目基本要求 - **项目定义与范围**:绿电直连电源限定为新增的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包括存量已并网电源及已批复的统调统分电源;直连线路现阶段是指电源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电的专用线路,暂不开展向多用户供电的项目 [13] - **布局与负荷条件**:除万卡集群算电融合项目外,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不受地域限制;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直连新能源项目,存量负荷在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可开展绿电直连,实现清洁能源替代;鼓励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存量负荷绿电直连 [14][15] - **源荷匹配要求**: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前,不允许向公共电网反送电;市场连续运行后,可采取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并网型项目余电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三州一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市)原则上不超过10%,其他地区原则上不超过20% [2][16] - **接入系统要求**:并网型项目接入公共电网电压等级原则上不超过220千伏;新能源电源与负荷直连线路长度原则上不超过60千米;项目应作为整体向公共电网申请接入,专线接入,接入点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并与公共电网间形成清晰物理界面 [17] - **并网调度与安全**:绿电直连项目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豁免电力业务许可;项目整体及内部电源按接入电压等级和容量规模接受相应调度机构管理;发用电曲线可由项目业主和调度机构共同协商确定;项目与公共电网按产权分界点明确安全责任界面 [18][19] - **计量与权责**:并网型项目以项目接入点作为计量、结算参考点,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结算;项目应具备分表计量条件,在内部各关口安装合格的双向计量装置;项目应自主合理申报并网容量,并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供电中断的责任 [19][20] 绿电直连项目价格及交易机制 - **价格机制**:项目涉及的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政策性交叉补贴等缴纳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三州一市”的绿电直连项目暂不执行尖峰电价政策 [3][21] - **交易机制**: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作为统一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享有平等市场地位;项目用电应当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项目配套储能设施不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等电力市场,不得通过租赁方式配置或对外租赁盈利,但可以与项目作为整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5][21] 绿电直连项目管理方式 - **规划管理**:绿电直连项目应统筹纳入省级或市(州)的能源电力专项规划;直连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规模计入省级新能源发电开发建设方案 [22] - **整体实施方案编制**: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包含电源、储能、负荷、线路等内容的整体实施方案;方案深度需达到接入系统设计有关要求,并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确定新能源装机规模;鼓励依托国家能源创新平台开展新技术研究与示范 [6][23] - **方案申报与批复**:整体实施方案由市(州)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电网企业初步评估,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评审后批复;针对算电融合类项目,按规定安排新能源激励配置规模;项目电源、负荷、储能等应按方案统一建设,同步投产 [7][24] - **建设实施管理**:项目业主分类提出新能源、储能和电网等工程核准或备案申请;获得核准(备案)后向电网企业提出接入申请;对已核准(备案)的项目,从核准(备案)之日起2年内未按规定开工的,取消并收回所有配置的新能源资源 [8][25] - **运行与监督管理**:绿电直连项目对应的直供新能源不考核新能源利用率,不计入全省统计范围,投资主体自行承担弃电风险;省能源局负责引导项目科学评估需求,做好项目管理和运行监测;电网企业应每月将项目相关费用及电量情况报告主管部门 [26] - **调整与退出管理**:坚决防止以项目名义套取新能源资源;非不可抗力因素,在实施方案明确的周期内,负荷原则上不一次性全部退出;若负荷部分减少或中断,应由属地政府要求业主重新引进新负荷;1年内无法完成等量新负荷补充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将按比例对直供新能源退坡解列 [27]
新能源高比例消纳靠什么
经济日报· 2025-11-03 05:55
全球新能源发展态势 - 全球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持续快速增长,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增速明显领先于风电 [1] - 在部分高渗透率国家,光伏发电装机增速出现放缓,反映出电网调度和市场机制面临结构性挑战 [1] - 中国设定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 [1] 中国水电现状与作用 - 2024年中国水电发电量达1.42万亿千瓦时,占总电量的14%,占可再生能源电量的41% [1] - 水电是技术最成熟的可再生能源之一,在电力系统中发挥重要的容量支撑和灵活调节作用 [1] - 水电将长期作为承担灵活调节功能的可靠电源,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新能源消纳贡献不可替代的力量 [2] 水风光一体化开发模式 - 水风光一体化开发体现资源互补、效率提升、成本优化等特性,电源特性互济互补 [2] - 风电和光伏呈现日内互补,水电与风光呈现季节性互补,水电可平抑风光短期波动 [2] - 雅砻江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示范作用显著,7月17日梯级水电出力达1864万千瓦历史峰值,7月31日梯级水电日调峰容量1175万千瓦,单日调峰幅度达66% [2] - 该模式是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创新模式,并有望应用于能源国际合作 [3] 电力市场建设与成效 - 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由2016年的1.1万亿千瓦时提升至2024年的6.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由17%提升至63% [4] - 2024年中国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超过1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比重达55% [5] - 2024年1月至8月,全国绿证交易量突破1.58亿张,交易电量20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3% [5] - 需完善各类主体平等参与的市场机制,推动新能源、燃气、水电、核电等参与市场,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灵活性资源参与的市场机制 [5] 绿证体系发展与应用 - 中国绿证具有权威性、唯一性、通用性的特点,是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 [6] - 已实现绿证全周期闭环管理,建立国家核发交易系统,保障全范围覆盖、全过程透明 [7] - 2025年1月至8月,全国交易绿证4.64亿个,同比增长1.2倍,单独绿证交易占比约七成,8月平均价格为5.66元/个,环比增长22.77% [7] - 绿证应用于大型活动100%绿电消费、企业ESG报告、能耗双控及产品碳足迹核算,并取得RE100全面认可,国际合作被纳入多双边重点议题 [7] 地方实践案例(苏州) - 苏州构建覆盖全市的绿电绿证服务网络,建成1个微网点、8个服务专区,实现区县全覆盖 [4] - 苏州绿电交易用户491户,绿电交易规模超53亿千瓦时,绿证交易近91万张,交易量占江苏省三分之一以上 [4] - 成功推动分布式光伏参与交易、新能源聚合交易以及江苏省首笔多年期绿电交易等创新实践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