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阳光电源(300274)
icon
搜索文档
阳光电源(300274)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025-02-25 20:3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计划授予总量1135万股,占股本0.5475%[4] - 首次授予910.5万股,占授出权益80.22%,占股本0.4392%[4] - 预留224.5万股,占授出权益19.78%,占股本0.1083%[4] 激励对象 - 外籍员工CHONG HONG SHENG获授1万股,占授出权益0.08%[4] - 873名非外籍员工获授909.5万股,占授出权益80.13%[4]
阳光电源(300274)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2-25 20:3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5.0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5%[9][28] - 首次授予910.5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4%,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22%[9][28] - 预留授予224.5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1%,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9.78%[9][28]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74人[9]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为35.27元/股[10][39]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0][31] 时间安排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需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公告,否则终止实施本计划[11] - 公司应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否则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11]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25%[33] - 首次授予第二、三、四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25%[34]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结束前授予完成,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在之后授予完成,预留授予第一、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30%,第三个归属期为40%[34] 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24%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10%以上[4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45%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20%以上[4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68%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30%以上[4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2028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85%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40%以上[44][45]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结束前授予完成,考核年度及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若在之后授予完成,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45] 激励成本 - 假设2025年3月底首次授予,授予限制性股票910.50万股,预计确认激励成本31484.28万元,2025 - 2029年分别摊销12027.79万元、10462.72万元、5723.92万元、2750.12万元、519.73万元[58][59]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分A、B+、B、C、D五档,B+归属比例100%,C归属比例50%,D归属比例0%[47] - 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按Q=Q0×(1+n)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50] - 公司配股时,按Q=Q0×P1×(1+n)÷(P1+P2×n)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50] - 公司缩股时,按Q=Q0×n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50] -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按P=P0÷(1+n)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包括配股、缩股、派息,增发时不做调整[52] - 因特定情形以外事项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除董事会审议外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63] - 公司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就限制性股票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决议公告和法律意见[53] - 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按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56] - 本激励计划生效需经董事会拟定、审议,监事会发表意见,股东会审议通过,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62] -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审议授予条件,监事会核实授予日及名单[64][65] - 激励计划归属前董事会审议归属条件,监事会发表意见,律所出具法律意见[66]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须董事会通过,审议后变更须股东会通过且不得提前归属和降低授予价格[67]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须董事会通过,审议后终止须股东会通过[69]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权益提供财务资助[71] - 若激励对象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可取消其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归属并追偿损失[7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76] - 公司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计划正常实施[76]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按计划执行,若因不当行为变更则取消归属[78] - 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等情况,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79]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82] - 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4] - 激励计划依据法规变化适用新规定[84] - 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84]
阳光电源(300274) - 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2-25 20:32
财务审计与合规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2] 股权激励 - 激励对象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2]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3]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3]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3]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过10年[3]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4]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4]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5] - 限制性股票(二类)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5] - 限制性股票(二类)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5] 审核意见 - 监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无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5] -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等多项内容合规[5] - 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其报告专业意见完整且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5] 表决情况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不适用[6]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情况不适用[6] 其他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6] - 公司保证所填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法律责任[6]
阳光电源(30027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正本
2025-02-25 20:31
公司基本信息 - 2010年由合肥阳光电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6] - 2011年10月首次公开发行4480万股,每股面值1元[6] - 2011年11月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321.1424万元[6] - 住所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99号,法定代表人为曹仁贤[6] - 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发电设备研制、生产等业务[6]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2月25日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0] - 激励对象共874人,含1名外籍和873名非外籍员工[14][15]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15][19] - 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1]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权益提供财务资助[22] - 目的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24]
阳光电源(300274) - 中金公司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2-25 20:3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或二级市场回购[15]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5.0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5%[15] - 首次授予910.5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4%,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22%[15] - 预留授予224.5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1%,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9.78%[15]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874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需在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16]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5.27元[19]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2]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24%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10%以上[38]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45%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20%以上[38] - 2027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68%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30%以上[38] - 2028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85%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40%以上[38]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25%[27]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结束前授予完成,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之后授予完成,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27][67]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激励对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0]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分A、B+、B、C、D五档,B+归属比例100%,C归属比例50%,D归属比例0%[42]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20%[53]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任一人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54] - 授予价格占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2.24%,前20个交易日的50.00%,前60个交易日的47.46%,前120个交易日的42.84%[58] - 阳光电源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尚需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74]
阳光电源(300274)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2-25 20:31
激励计划考核时间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7][8][10][11][13] - 预留部分若2025年三季度前授予完成考核年度同首次,若之后授予则为2026 - 2028年[7][8][10][11][13]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24%以上或净利润增长10%以上[7]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45%以上或净利润增长20%以上[7] - 2027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68%以上或净利润增长30%以上[7] - 2028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85%以上或净利润增长40%以上[7] 绩效考核相关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五档,解除限售比例不同[12] - 考核期间为前一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13] -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考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归属资格[14] - 考核对象可了解结果,有异议可在15个工作日内复核[15][16]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10年,超期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销毁[16]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与法规冲突以后者为准[17]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17]
阳光电源(30027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2-25 20:30
会议基本信息 - 阳光电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3月18日14:00现场召开[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1日[6] - 会议地址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99号公司会议室[10]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3月18日9:15 - 15:00(互联网系统)等[3][23][24]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274”,投票简称为“阳光投票”[22] 审议事项 -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11][13][27]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8:30 - 17:00[15] - 信函等登记须于2025年3月17日17:00前送达[16] 联系方式 - 会议联系电话为0551 - 65325617,传真为0551 - 65327800[19]
阳光电源(300274) -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5-02-25 20:30
激励计划表决权征集 - 独立董事李明发征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表决权[2] - 征集起止时间为2025年3月14 - 17日工作日特定时段[7] - 征集方式为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7] 临时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3月18日召开[2] - 征集对象为截至3月1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办手续股东[7] 提案与授权 - 提案含总议案及三项相关议案[13] - 授权有效期限自签署至股东会结束[15]
阳光电源(300274)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25 20:30
会议情况 - 公司2025年2月19日发通知,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相关议案[1][5][7] - 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2][5][6]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7] - 监事会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7]
阳光电源(300274)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25 20:30
会议情况 - 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8位董事均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三项议案,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1][5][6][7][8][10] 股东会安排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3月18日下午14:00召开[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