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60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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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关于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公告
2025-06-12 20:16
公司概况 - 巨石埃及成立于2012年1月18日,注册资本16200万美元[4] - 巨石集团出资11989.62万美元,持股74.01%[5] 业绩数据 - 截至2024年底,资产总额683686.45万元,负债327769.82万元,净资产355916.63万元[5] - 2024年营收170188.94万元,资产负债率47.94%[5] 项目情况 - 年产10万吨生产线技改项目总投资8997.91万美元[2][3][6] - 项目将8万吨生产线技改至10万吨,建设周期1年以内[6] - 建成后预计平均投资收益率29.78%(所得税前)[7] 决策与风险 - 董事会通过项目议案[3] - 项目需政府审批,有不确定性和风险[2][8]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公告
2025-06-12 20:16
项目投资与财务数据 - 项目总投资234,812.56万元人民币[2] - 巨石成都注册资本133,990.07万元人民币[4] - 2024年巨石成都营业收入163,700.32万元人民币[5] 资产负债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89,981.81万元人民币[5] - 负债总额169,928.05万元人民币[5] - 净资产420,053.76万元人民币[5] - 资产负债率28.80%[5] 项目相关 - 项目建设期3年[6] - 预计平均投资收益率11.62%[7] 决策情况 - 董事会9票同意通过项目议案[3]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3次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2025-06-12 20: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3次独立董事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现场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2] 表决情况 - 应收到表决票3张,实际收到表决票3张[2]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2]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2 20:15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1] - 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6月30日14:30在浙江省桐乡市公司会议室举行[7][11] 议案决议 - 同意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 -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提交股东会审议[1] - 同意修订19项制度,部分提交股东会审议[2] 项目投资 - 同意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34,812.56万元[2] - 同意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年产10万吨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总投资8,997.91万美元[4] - 同意巨石集团九江钙业有限公司实施熔剂用灰岩矿项目,总投资19,171.39万元[5] 公司增资 - 同意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增资16,009.925592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为15亿元[3] - 同意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巨石集团九江钙业有限公司增资1.55亿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为17,000万元[6]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关于2025年度第四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2025-06-12 20:03
债券发行 - 公司近日发行2025年度第四期科技创新债券,总额7亿[2] - 发行利率1.78%,价格100元/百元面值[2] - 簿记管理人及主承销商为邮储银行,联席主承销商为恒丰银行[2] 资金与期限 - 募集资金2025年6月11日到账,期限268天[2] - 起息日2025年6月11日,兑付日2026年3月6日[2] 其他 - 2025年4月11日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等议案[2] - 债券发行文件已在相关网站刊登[2]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12 20:02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时通知保荐机构[6] 募投项目论证披露 - 搁置超1年或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披露[11] 资金置换与使用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1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审议并公告[13] -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并需审议[14]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与保荐、银行签监管协议[6] - 监管协议签订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备案公告[6] - 协议提前终止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备案公告[7] 资金归还与限制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并报告公告[14] - 12个月内累计用超募资金补流或还贷不超30%[15]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16]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10%经审议使用[16] - 节余低于10%经董事会审议使用[17] - 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7] 募投项目变更 - 变更募投项目经审议,仅变地点经董事会[19]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并公告[23] - 独董等可聘会计师鉴证,董事会报告公告[24] - 保荐机构半年现场调查,年度出核查报告[24] 违规责任 - 违规使用致损失责任人担民事赔偿责任[25]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2 20:0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9]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2]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多项限制原则[16] 会议表决 - 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三种[22]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24] - 担保事项决议有额外要求[24] - 董事回避时会议举行和决议规则[26] 其他规则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7]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28]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29] 会议记录 - 会议可全程录音[30] - 秘书安排记录,含多项内容[31] - 秘书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记录[33] 会议确认与公告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可说明不同意见[34]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需保密[35]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7]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关于修订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意见
2025-06-12 20:02
公司治理 - 公司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修订响应监管及战略要求,强化治理与经营融合[2] - 提升委员会专业性与执行力,夯实制度基础[2] 制度修订 - 同意修订《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提交审议[2] 日期信息 - 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4]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2 20: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9]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不符合任职资格或独立性要求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11]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 持续关注相关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5]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0]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2]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 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2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4]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4]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4] 股东定义与制度实施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6]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监高的股东[26]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废止[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28]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2 20: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6] 持股比例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7]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有临时提案时2日内发补充通知[8]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9]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0]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1]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1]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2]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其他规定 - 发出通知后,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1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表决信息[26] - 议事规则未规定处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9] - 议事规则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时依后者执行[29] - 董事会可修改议事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29]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