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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60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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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2 20: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管理原则与对象 - 管理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5]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法定信息披露、公司战略等[5] - 沟通方式有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等[8]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交所网站等[8] 危机与说明会处理 - 危机事件发生后及时与投资者沟通,必要时聘专业顾问[9]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需事先公告、事后披露,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出席[10] 活动规范与机制 - 投资者关系活动避免违规,涉未公开重大信息拒绝回答[8][10] - 公司可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机制,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3]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负责人[15] - 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事务[15] - 其他职能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协助开展工作[19] 违规与培训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行为[19] - 证券事务部对公司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19] 突发事件处理 - 可能影响股价的突发事件分内部和外部情况[21] - 内部突发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22] - 外部突发事件董事会秘书组织求证真实情况[22] - 董事会对突发事件应对和信息发布决策部署[22] - 董事会秘书按决策与投资者充分沟通维护公司形象[23]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完备档案制度[24] - 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档案的建立与维护[25]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12 20:02
担保原则 -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原则上不高于持股比例,特定条件可全额担保[5]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董事会审议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时须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股东会审议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参与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9]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单位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了解偿还情况并披露信息[20][21][25] -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担保,应作为新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1] - 被担保单位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3]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3] - 债权人放弃或怠于主张债的担保,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擅自履行保证责任[23] - 法院受理被担保单位破产案件,担保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3] - 保证人为两人以上按份额担责,公司应拒绝承担超出份额外的责任[23] 信息披露 - 公司发生对外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特定情形下也需及时披露[25] - 披露担保事项应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5] - 披露担保需说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6]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2 20:02
信息披露适用对象 - 适用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人员和机构[4] 信息披露渠道 - 指定《上海证券报》等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信息[4]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成员负连带责任[6] - 高级管理人员等在业务范畴内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0] 需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应报告并披露[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报告并披露[7] 财务报告审核与报送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两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22] 需披露的交易与事项 - 收购、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10%以上等情况需披露[17] - 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需公告并披露详细资料[17] -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等事项需披露[18] - 公司发生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需披露[18] - 公司主要资产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被查封等情况需披露[18] 披露时间要求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16] - 关联交易在签订协议后两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公告[17]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需披露相关情况并每隔三十日公告进展[15] -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等[34] 其他披露规定 - 公司不能确定信息是否披露时应征求证券监管部门意见[5] - 报送临时报告不符合要求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承诺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16] - 重大事项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有明确流程,最终在指定报纸和网站披露[23] - 设备环保部负责公司环保信息收集、审核,对披露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24] -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涉及专业事项,需专业中介机构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确立未公开信息内部流转制度[27][28] - 公司内部信息传递需办理签收手续,各部门内部信息传递到证券部备案[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不得先于董事会公告对外进行盈利预测[30] - 各部门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数据应以已公告内容为准[30] - 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应披露信息报告责任,指定联络人向信息披露管理部门报告[35]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8]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0]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0] - 因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0] - 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披露重大信息,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4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原相关制度废止[43]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2 20:02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时,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职责分工 - 投资部门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前期准备[11] - ESG工作小组负责ESG事项决策前期准备[11]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秘书提前五日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资料保存与报告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4]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2 20:0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资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管理职责 -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事务部是日常办事机构[2] 登记备案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告知董事会秘书[12] - 定期报告编制时,证券事务部对知情人登记备案并报送交易所[12] - 股东、实控人等相关主体应填写档案并配合登记工作[13] - 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十年,按一事一记登记[15] 文件报送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监管局和交易所报送文件[18] - 重组事项有重大变化需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18] - 向交易所报送知情人信息和进程备忘录并提交承诺函[18] 保密与追责 - 控股股东等持有5%以上股份相关方提供信息前需签保密协议[22] - 知情人违规造成损失,追究责任形式多样,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4][25] - 存在知情人违规买卖股票需报备,发现内幕交易核实后追责并报送[25] 其他要求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送交证券事务部[16] - 可按需增加管理内容、确定档案格式及添加附页说明[33][34] - 填报获取信息方式、所处阶段,登记填登记人名字[33][35]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2 20:02
会议召开 - 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5]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7] 会议举行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7] 会议决议 - 部分事项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讨论,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9] 会议记录 - 记录讨论情况、意见依据等内容[13] - 制作会议记录,签字确认并报告董事会[14] - 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1] 意见发表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类型有四种[14]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2 20:0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日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资料保存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对董事会负责[2]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8] - 人力资源和财务部门提供资料[11] - 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报董事会[11]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2 20:02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资金占用情况 - 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2] 关联交易规范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限制关联方占用资金[5] 资金支付流程 - 财务部门支付需经审核、审批,审查依据并备案[11] 审计与责任追究 - 审计需出具专项说明,损害利益应追究责任[13][15]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意见
2025-06-12 20:02
公司治理 - 公司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修订响应监管及战略要求,强化治理与经营融合[2] 制度修订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修订工作细则并提交审议[4] - 委员签字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4]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意见
2025-06-12 20:01
新策略 - 公司拟投资2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建设项目[2] - 项目主体为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属公司全资子公司[2] - 2025年6月12日董事会ESG委员会同意项目并提交审议[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