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智能(60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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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智能(60320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49
内幕信息界定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3][4] - 大股东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等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5] 信息披露与备案 - 并购重组等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备案[12] - 向大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2个工作日内报送名单[12] - 重大影响信息2个工作日内披露[13] 人员责任与管理 - 相关人员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16][17] - 董事会秘书做好档案管理,材料保存三年以上[14][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17] 违规处理 - 内幕交易造成损失行为人依法赔偿[17] - 非公开信息外泄追究责任并补救[17] 制度说明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0]
快克智能(60320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49
快克智能装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 工作;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完善监督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工作和咨询活动, 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并 改善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率和效果,以增加公司 的价值和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履行审计职责时,应当遵守中国内部审计 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诚信正直,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第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是: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 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 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 ...
快克智能(6032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49
(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二五年四月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2 名,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第四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 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兼任 ...
快克智能(603203) - 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04-28 22:49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克智能"或"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 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或"《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
快克智能(60320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4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组成与任期 - 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任不超六年[5][6] 会议审议规则 - 特定事项和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9] 会议通知与召集 - 提前3天通知,紧急可口头或电话,半数以上可提议,召集人5日内召集[12][13][14] 会议召开与记录 - 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应制作记录,独立董事意见载明,出席者签字[14][15] 档案保存与制度生效 - 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请批准[15][16][20][21]
快克智能(60320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49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经公司董事会审批[7] - 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按《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执行[7] 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归口管理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8] - 总经理初审可行,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备案[10] - 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投资项目咨询论证[11] 投资收回 - 发生规定解散事由,公司可通过解散清算等收回对外投资[10] - 按公司章程该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1] - 投资项目明显有悖公司经营方向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2] 责任与披露 - 公司董事等人员对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18]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子公司应执行公司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时报送信息[2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冲突时按最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中未特别说明时,“以上”“以下”“不超过”包含本数[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快克智能(603203)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49
公司治理 - 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机制[2] - 制订年报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3] 独立董事职责 - 审计前后参与见面会沟通内容与初审意见[4] - 认为资料不完整可书面提延期[5] - 关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发表意见[5] - 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5] - 对年报签署确认意见并提交述职报告[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6]
快克智能(60320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4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3] - 会计专业人士有额外任职要求[13] 提名与限制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名候选人[16] - 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不得被提名[16] 任期与履职 - 连任不超六年[20] - 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4] 撤换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撤换[21] - 比例不达标应60日内补选[19] 职权行使 - 部分特别职权需过半数同意[22] - 部分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2]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等保存十年[25] - 公司提供材料保存五年[28] 其他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30] - 细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修改[32] - 年度述职报告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快克智能(603203)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49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董监高[2] 问责相关情况 - 问责范围包括违规买卖股票、受行政处罚等情形[4][5] - 问责方式有行政、经济或两者结合,可附带经济处罚[7][8] - 故意造成损失,问责对象承担全额赔偿责任[9] 处罚情形 - 有五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罚,六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罚[9][10] 其他规定 - 不同人员问责由不同主体提出[13] - 公司需在30个工作日内报告问责情况[1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6]
快克智能(603203) - 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4-28 22:49
激励计划业绩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以2023、2024年营收均值为基数,各年目标值20%、25%、30%,触发值10%、15%、20%[7] - 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报前授予考核同首次,之后授予考核期2026 - 2027年,目标值25%、30%,触发值15%、20%[8] 解除限售比例 - 公司层面按业绩分三档确定解除限售比例X[7] - 个人层面按绩效分三档确定解除限售比例N[10] 考核相关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5] - 相关部门负责数据搜集和提供[5] - 考核期间为前一会计年度,每年一次[11] - 考核结果通知、申诉、复核有时间要求[14] - 考核结果保密归档,记录保存至少五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