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30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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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裕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10-25 16:3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另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2]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任职与解聘规定 - 近三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 董事会秘书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6] 职责与制度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和股东资料管理[8][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24年10月26日发布[12][14]
震裕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0-25 16:3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 括保证、抵押及质押。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 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办公室负 责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第四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 供担保。 第五条 ...
震裕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5 16:32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3] 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4] 人事提名 - 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建红、邓晓根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6] 资金相关 - 监事会同意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7] - 监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9] - 监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提交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0] -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1] -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 - 监事会同意苏州范斯特使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13] 规则修订 - 监事会同意修订《监事会会议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震裕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4-10-25 16:32
二〇二四年十月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放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司应当 ...
震裕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5 16:3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监事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有 与担任监事工作相适应的阅历和经验;凡具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 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担任监事。 第三章 监事会成员及职权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十月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 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代表股东会行使监督职 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并对董事会及其成员、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公司、股 ...
震裕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10-25 16:3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审慎、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收益;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论证与决策。 第二章 投资的决策权限及程序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 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实现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保障公司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的投资活动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 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四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进行投资的,应按 ...
震裕科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10-25 16:3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阮殿波先生、楼百均先生、蒲一苇女士具 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等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 ...
震裕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10-25 16:3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裕科技")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震裕汽车部件")、苏 州范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范斯特")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证券代码:300953 |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 公告编号:2024-11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8 | | | | |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 ...
震裕科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阮殿波)
2024-10-25 16:32
| 证券代码:300953 |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7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8 |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 提名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阮殿波为宁 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 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 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
震裕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0-25 16:3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可设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处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连聘可以 连任。 (四)年富力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