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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6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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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6 19:17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担保除外)应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应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局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2]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董事局有权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12] - 未达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局主席审批,主席可授权总裁审批[13]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拟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局审议[16]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3] - 董事局和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14]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已审议通过且主要条款未变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15]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15]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16] - 签订超3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执行[19] - 按特定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定价方法[19] 豁免规定 - 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1]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局负责解释和修订[25]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09-26 19:17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经营管理实行总裁负责制,总裁对董事局负责[2]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总裁职权 - 总裁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7] - 总裁可提出缩编或扩编职能部门方案,经董事局批准后执行[13] - 总裁可设立由副总裁牵头的专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14] 报告机制 - 总裁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含公司中长期规划等[18] - 遇重大纠纷、事故、处罚等总裁应及时做临时报告[19] - 董事局要求时,总裁五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30] 人员解聘与辞职 - 特定情形董事局应解聘总裁,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总裁辞职提前30天向董事局递交报告并写明原因[16]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向总裁提交报告[16] 细则相关 - 细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1] - 细则与国家法律不一致时按国家规定办理[21] - 细则由董事局负责解释和修订,审批通过后生效[21]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26 19:17
信息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报告[7] - 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7] - 债权债务登记日次一工作日公告发行信息[7] - 付息或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披露安排情况[7]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资产抵押等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9] - 重大损失等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9] - 承担他人债务等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9] - 1/3以上董事等人员变动需披露[8] 其他披露要求 - 重大事项发生等2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0] - 披露信息变更及时发公告[10] - 发行前公布当期发行文件[6] - 更正财报30个工作日内披露审计报告[12] - 变更资金用途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2] - 负责人变更2个工作日内公告接任情况[14] 信息管理 - 未公开信息遵循报告等程序[19] - 以交易商协会认可网站为披露媒体[20] - 对外披露文件由资本运营部存档[22] 其他规定 - 违规责任人受批评等处罚[24] - 对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26]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28] - 制度与法规冲突按法规及规则执行[30]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制度
2025-09-26 19:17
投资理财制度 - 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 - 指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金融机构进行低风险投资[3] 投资条件与期限 - 自有闲置资金超5000万元可投资[5]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6] 执行与管理 - 财务部门执行具体事宜[6] - 建立防火墙制度[8] - 指派专人跟踪资金[8] - 编制投资理财报告[9] - 建立完善管理台账[11] 信息披露 - 从事业务应及时披露信息[13]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6 19:17
内部审计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及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2]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与报告 - 对董事局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3]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5] 审计委员会督导工作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7] 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 在审计工作中有提请开会、调阅资料、调查等多项权限[7] 内部审计结果应用 - 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被审计对象考核、任免等的重要依据[9] 内部审计资料管理 - 审计证据信息记录在工作底稿中[11] - 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整理并归档审计资料[12] - 审计档案保存期为10年,实行保密制度[12] 内部审计奖惩 - 可提请对遵守法规、贡献突出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14] - 被审计对象有8种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理[14] - 内部审计人员有5种行为将视情节处罚[14] 制度相关说明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7] - 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7] - 由公司董事局负责解释和修订,审批通过后生效[17] 制度所属信息 - 所属公司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18] - 制度时间为2025年9月[18]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6 19: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临时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局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局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局10日内反馈[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书面通知董事局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8] 股东会审批事项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批[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股东会审议[2] 提案相关 -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在股东会提案[11] - 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期间持股不低于1%[12]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不得变更[13] 网络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3] 提名相关 - 1%以上股份股东或董事局可提名除独立董事外的董事候选人[27] - 1%以上股份股东、董事局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7] 投票权相关 - 董事局、独立董事、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方案实施与异议处理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29]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9] 选举与表决规则 - 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6]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6]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出时间顺序进行[27]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7]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6 19:1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5]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4] 资金使用检查与论证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8]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9]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0] - 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11]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豁免相关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相关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局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1] 项目变更与转让 - 变更募投项目需提交董事局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容[23] - 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局审议后及时公告相关内容[25] 超募资金使用 - 应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2]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6 19:17
董事局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5] - 空缺超3个月主席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6] 董事局秘书解聘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6]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解聘[7] 董事局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管理,是指定联络人[9] - 协助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10] 候选人与培训 - 候选人应参加资格培训获合格证书[13] - 被通报批评的参加后续培训[1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局解释修订,审批通过后生效[16] - “以上”“内”含本数[15]
圆通速递(6002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魏保江)
2025-09-26 19:16
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 魏保江暂未取得培训证明,承诺尽快参加上交所培训并取得证明[1] - 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符合多项法规要求[2] - 候选人承诺任职期间遵守法规,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5]
圆通速递(6002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蓉)
2025-09-26 19:1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份及股东任职亲属无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者无独立性[3] 不良记录判定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3] - 在圆通速递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黄蓉情况 - 拥有会计学博士学位,任复旦教授[4] - 已通过公司资格审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