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6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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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3-29 22:02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收127.62亿元,同比增36.86%[6] - 2023年净利润18.00亿元,同比增204.94%[6] 利润分配 - 拟10股派0.3元,合计派2.09亿元,占比11.62%[3] - 2024年3月会议通过分配预案[9] - 拟提请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分配[8]
中泰证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綦好东)
2024-03-29 22:0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会计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特定持股及亲属、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无独立性[2][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人员不能担任[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5] - 在中泰证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声明信息 - 2024年3月25日作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7]
中泰证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綦好东)
2024-03-29 22:02
独立董事提名 - 中泰证券董事会提名泰好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会计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持股及亲属任职情况影响独立性[2][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有不良记录[3]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未超三家[5] - 被提名人在中泰证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确认信息 - 提名人核实确认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5]
中泰证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金李)
2024-03-29 22:02
独立董事提名 - 中泰证券董事会提名金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独董境内上市公司未超三家[5] - 被提名人在中泰证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提名人核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5]
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9 22:02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4][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未发现一般缺陷[16]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6][17] 未来展望 - 2024年度公司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落实整改,加强宣传与培训[21] 其他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8]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中资产、负债、股东权益错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中损失占总资产、股东权益比例重大缺陷定量标准[15]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八家子公司[7]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多项重点业务和管理活动[9] - 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包括多项重点业务和管理事项[10] - 公司依据要求开展内控评价工作,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11][13]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已落实整改[1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20]
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满洪杰)
2024-03-29 22:0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满洪杰 本人作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决策、监督、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满洪杰,197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曾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华东 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 导师,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具备胜任能力,不 ...
中泰证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杜兴强)
2024-03-29 22:0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原标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1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提名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杜兴强先生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
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29 22:02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 认,并对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本 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的关联事项的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 | | ...
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9 22:0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3 年,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 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 ...
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22:0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 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其中:以 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 2 名),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安铁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主持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