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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远通信(60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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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远通信(60323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6:46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 - 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担保决策独立[6][7][8][11][12]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原则[9][12] - 特定情形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15][16][17] - 获取未披露信息做好登记备案并保密[17] - 提供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18]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交易规定 - 买卖公司股票遵守规定[20] - 转让控制权保证交易公允,调查受让人情况[20] - 转让控制权前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20] - 转让控制权确保董事会和管理层平稳过渡[2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要求 - 提出议案考虑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24] - 质押股票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24]
移远通信(60323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6:4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1]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5] - 有内部审批流程,需登记相关事项并签署保密承诺函[7][9][19][21]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惩戒相关人员[1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5][16]
移远通信(60323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6: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4]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8]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9]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过往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6]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任职后每两年参加一次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后续培训[4]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12]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6]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3]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高管董事,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23] - 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包含基本情况、依据等内容[24] - 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6] - 特定情形下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5] 公司资料管理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3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9]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十年[39] 会议相关规定 - 两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9]
移远通信(60323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6:45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加强内部审计[2]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工作[4] 审计机构与对象 - 审计部为专职机构,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审计监督[6] - 监督对象包括内部机构、直属(控股)和参股公司等[11] 审计流程 - 审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报告[7] - 确定重点拟定计划,实施审计取得证明材料[16][17] - 形成结论建议,编制报告分级复核[17] - 定稿报告向主管领导汇报,呈审计委员会阅示[19] 后续监督 - 被审计单位报送整改情况,审计部门后续监督[18] - 审计委员会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18]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和人员违规将受处分[21][22]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受处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3]
移远通信(60323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08 16:4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3]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4] - 现行《公司章程》“二○二四年八月”修订为“二○二五年七月”[5] - 现行《公司章程》第一条新增“职工”[5] 股权与股份相关 - 公司发行股票每股面额为人民币1元[7] - 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9,951,574.92元,其中10,000,000元折股为10,000,000股,余额49,951,574.92元转为资本公积金[7]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1,657,654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1,657,654股[7]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1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0]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9]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41] 制度修订与制定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修订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为新制定制度[56]
移远通信(60323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08 16: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24日15点在上海闵行区召开[3] - 网络投票7月24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5]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6项议案,7月9日披露[7]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1日[14] - 会议登记方式为现场和邮件,7月24日13:30 - 15:00登记[1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9日[18]
移远通信(603236)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8 16: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7月2日发通知,7月8日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内容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 现任监事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职务[3] 表决与后续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
移远通信(603236)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8 16:45
会议安排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2日发通知,7月8日召开[2] - 公司拟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3]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表决5票同意,0反对,0弃权[3][4][5][6][7][8][9][10][11][12][13] 股东大会审议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第1 - 3、18、23项议案[13]
移远通信(603236)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6:3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0]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0]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0] 知情人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特定股东及其董监高等[13] - 董事会秘书每年检查知情人交易情况[22]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6] 流程与档案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签名确认[18]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向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19]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提交档案及备忘录[21] - 档案和备忘录保存10年[22] 保密与责任 - 备案时告知知情人保密事项和责任[21]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明确保密义务[24] - 意外泄露知情人应第一时间报告[25]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0]
移远通信(60323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6:31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7]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提前终止2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8] 募投项目处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项目[13] - 以自筹资金预投,募集资金到位6个月内置换,支付困难时支付后6个月内置换[13][14] 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安全高且不得质押[15]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17]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低于100万或项目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20] - 募投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 - 节余低于500万或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20] 监督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6]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6] - 保荐人或独财顾问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7] - 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项目延期与违规处理 - 募投项目延期经董事会审议,保荐人或独财顾问发表意见[29] - 责任人违规致损失,视情节处分,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3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32] - “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