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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60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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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5-24 15:34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34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 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近日与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邯郸银行")签订 《保证合同》,为河北三棵树与邯郸银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 8,000 万元 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业务为前期合作业务的延续,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三棵树") ...
从投入和产出视角看三棵树
长江证券· 2024-05-17 14:32
公司业绩 - 公司过去十年收入增速约29%,近五年收入增长延续,2018-2023年收入复合增速约28%[3] - 公司2023年收入规模约125亿,墙面涂料收入占比约60%,逆势增长,资本开支前置,预计财务指标有望改善[3] - 公司零售业务收入2013年以来复合增速约22%,2018年以来复合增速约31%,品牌力逐步提升,毛利率高于其他内资品牌[5] - 公司主营墙面涂料,2013-2023年收入复合增速约29%[10] - 公司历史盈利水平中枢下行,2016年上市前归属净利率约8-10%,上市后盈利能力中枢下降至6-8%[11] - 2021年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使得公司整体毛利率下降至26%[11] - 2022-2023年需求下行叠加价格竞争,原材料价格下行仅支撑毛利率缓慢修复[13] - 公司2023年建筑涂料、防水卷材产能将达到460万吨、2.78亿平米,预计支撑的收入体量超过270亿元[14] - 公司2023年建筑涂料、防水卷材、腻子粉产能较2021年增长100%以上,但总收入仅增长9%,导致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费率提升[16] - 公司过去几年资本开支和利息支出显著增加,资产负债率提升至80%左右,财务费率持续提升[17] 市场趋势 - 全球建筑涂料龙头企业净利率均较高,长期毛利率中枢在40%左右,三棵树净利率略低[22] - 全球涂料龙头代表企业的2024年预测净利率分别为12.24%(宣伟)、9.28%(PPG)、6.70%(阿克苏诺贝尔)、8.22%(日涂控股)、14.11%(亚洲涂料)、5.66%(三棵树)[24] - 全球涂料企业2023年区域分布中,美加占比41%,欧洲中占比16%,中国占比13%,日本占比16%,亚洲不含中日占比14%,印度占比10%[25] - 日本涂料市场的CR3约75%,建筑涂料市场的CR3约90%,前三大龙头分别为SKK、日涂控股、关西涂料[27] 公司战略 -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67%股份,公司股权比较集中[34] - 公司进行了多次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展现出长期主义经营理念[35] - 公司以“让家更健康,让城市更美丽”为使命,致力于成为全球涂料领导品牌[36] - 公司围绕品牌建设、产品研发、生产、营销、人才培养等方面提炼了一系列支撑理念[36] - 公司在建筑涂料市场和零售市场的市占率持续提升[39] - 公司通过产品创新和品牌营销不断提升竞争力[40]
三棵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5-16 18:13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33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5 月 1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5 月 1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情形。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公司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查询的最新(数据统计至 ...
三棵树: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2024-05-16 18:11
本人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 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 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洪 日期: 2024年5月16日 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人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
三棵树: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2024-05-10 19:48
2023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服务热线:400-8823-777 服务热线:800-8584-333 僣⣒:www.3túeeýgúêu÷.cêâ 三棵树官方微信⋾众号 关于本报告 本报告是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七份社 会责任报告暨第二份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 报告。报告详细披露了公司 2023 年度在经济、环境、 社会及公司治理等责任领域的实践及绩效,旨在与 各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效交流,系统地回应利益相关 方的期望和要求。 报告周期 三棵树2023年度 3TREES ENVIRONMENTAL,SOCIAL AND GOVERNANCE REPORT 1 数据说明 报告使用数据来源包括公司实际运行的原始数据、 政府部门公开数据、年度财务数据、内部相关统计 报表、第三方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价访谈等。本报 告的财务数据以人民币为单位,若有与财务报告不 一致之处,以财务报告为准。 称谓说明 为了便于表述和阅读,本报告中"三棵树涂料股份 有限公司"也以"三棵树"或"公司"表示。 报告编制流程 本报告以本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为基础,按照"立 项审批——收集素材——编制修订——高管层审 议——董事会审 ...
三棵树: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05-10 19:47
专户管理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超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专户资料,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和证监局备案公告[7]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情况[9]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9]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相关方同意[18]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若已披露且金额确定,经审计等程序后实施,完成置换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 除特定情况外,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等[11]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到期需归还[12]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不得超总额30%[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在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净额10%,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6] 监督与报告 - 公司审计部每半年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1]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1]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21]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2]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披露年报时提交上交所并在其网站披露[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可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专项审核,董事会收到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2] 违规处理 - 如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董事会应公告违规情形、后果及措施[22] - 公司相关责任人违反规定,公司视情节给予处分,造成损失应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22] - 公司董事会违反规定,监事会应责成改正,造成损失责任董事应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23] - 情节严重时,监事会应提请股东大会罢免责任董事职务并追究法律责任[23] 办法说明 - 本办法“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5]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负责解释[25]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25]
三棵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0 19:47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32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 长洪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董事林丽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朱奇峰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米粒先生, 副总经理崔景焘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林德殿先生因工作原因 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
三棵树: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05-10 19:47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 担保。 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第四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 第五条 公司对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 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 ...
三棵树: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0 19:47
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邮政编码:350025 电话:(86 591)8806 5558 传真:(86 591)8806 8008 网址:www.zenithlawyer.com 1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4〕第 077 号 致: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林涵、韩叙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之规定出具 ...
三棵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05-10 19:44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