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00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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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14 20:13
公司治理结构 -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规范经营管理层人员产生机制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拟定非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 [1] 委员会组成规则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通过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一名 负责主持工作并经董事会批准产生 [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 失去董事职务即自动丧失委员资格 [6] 职责权限 - 就董事会规模与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 研究并建议非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 [2] - 负责遴选合格的非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2] -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2] - 就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法定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3] - 控股股东无充分理由时应尊重委员会建议 否则不得提出替代人选 [8] 决策程序 - 研究制定非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及任职期限 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实施 [5] - 选任程序包括:研究需求情况、广泛搜寻人选、搜集背景材料、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进行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交建议材料 [5][6] - 需在选举新董事或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交候选人建议 [6]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 由主任委员主持 [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8]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 [8] - 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8]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及记录人签名 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8] - 通过议案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8] 附则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9] - 实施细则修订及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9]
潮宏基: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14 20:13
公司治理结构 - 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建议 [1] -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产生 [2] - 设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并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 [2]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建议 [4] - 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建议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 -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4] 决策程序机制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接收重大项目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合作方资料 [4] - 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并签发立项意见书 后续进行协议/合同/章程洽谈及评审 [4] - 战略决策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 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投资评审小组 [5] 议事规则规范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6]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 会议记录需委员和记录人签名保存 [6]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委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7] 实施细则效力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修订及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8]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需立即修订报审 [7]
潮宏基: ESG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8-14 20:13
ESG管理办法制定背景与依据 - 为建立健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提升ESG信息披露质量,推动公司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1] ESG职责与适用范围 - ESG职责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2] -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2] - 公司需积极履行ESG职责,不定期评估履行情况并披露ESG报告 [2] 利益相关方定义与沟通机制 - 利益相关方包括各级政府、监管机构、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媒体、行业协会等权益受公司决策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 - 公司需尊重利益相关方合法权利,关注其诉求,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保持信息畅通 [3][9] ESG管理原则 - 战略性原则:ESG工作目标与公司战略目标高度统一,追求发展战略与责任承担的有机结合 [3] - 全面性原则:ESG管理覆盖公司业务与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关注所有利益相关方 [4] - 系统性原则:ESG管理过程与公司运营管理紧密融合,按统一标准系统管理所属主体 [4] - 协同性原则:有效协同利益相关方资源,将其意见引入决策和管理改进过程 [4] ESG管理架构与职责 - 建立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战略推进工作组三级管理架构 [5] - 董事会是ESG决策领导机构,负责监管ESG策略、审议战略规划、治理架构、信息披露报告及重大风险应对方案 [5]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作为研究和指导机构,评估ESG治理有效性、研究ESG目标与战略、识别可持续发展风险与机遇、审阅信息披露报告 [6] - ESG战略推进工作组作为执行层,由总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制定落实ESG治理架构、战略、行动计划及管理制度,推动ESG工作细则实施 [7][8] 员工权益保护与人力资源管理 - 公司需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招聘解聘体系、薪酬体系、激励及晋升机制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0][11] - 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尊重职工人格,关爱职工,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禁止使用童工、非法强迫劳动及任何形式职场霸凌 [11] -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防止劳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11] - 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及时办理员工社会保险,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1] - 不得因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性别、年龄等对职工在聘用、报酬、培训、升迁等方面采取歧视行为 [12] 供应商、客户与合作伙伴管理 - 公司需对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诚实守信,不得依靠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等不当方式牟利,不得侵犯其知识产权 [12] -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加强现场监管,保证所售产品质量,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12] - 敦促客户和供应商遵守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对拒不改进的拒绝出售产品或使用其产品及服务 [12] - 建立程序监控防范公司或职工与客户、供应商进行的各类非法商业贿赂活动 [12] - 妥善保管供应商和客户个人信息,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或转售牟利,提供良好售后服务,处理投诉和建议 [13] 环境保护与资源管理 - 公司需遵守ESG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减少对环境及自然资源造成重大影响 [13] - 排放污染物需按规定申报登记,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需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13] - 对子公司环保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行为予以纠正并督促采取补救措施 [13] 社区参与与社会责任 -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需充分考虑社区利益,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积极参加环境保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 [13] - 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关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评论 [13] ESG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 - 公司需根据实际情况及ESG工作需要评估ESG职责履行情况,形成ESG报告,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进行披露 [14] - ESG报告编制和发布需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开披露 [14] - 若因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ESG事项可能影响公司业绩或股票价格的,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 附则与生效条件 - 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15] -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后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的,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14] - 本办法由董事会授权ESG战略推进工作组负责解释 [14]
潮宏基: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8-14 20:13
核心观点 - 公司为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 制定详细制度 涵盖股份转让限制 申报程序 禁止交易情形 信息披露要求及增持行为规范 确保符合A股及H股市场监管规则 [1][2][3] 适用范围与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登记在其名下或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3] - 相关条款延伸至董事的配偶 未成年子女及拥有权益的信托或投资基金交易 [2][3] 股份变动申报要求 - 董事买卖公司证券前需书面通知董事长或指定董事 并获得注明日期的确认书 董事长需在董事会会议通知或通知指定董事后方可交易 [3][4] - 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进展 对可能存在不当情形的买卖行为提示风险 [5] - 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包括亲属身份及证券账户细节 [6][7] - 公司需保证向深交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 及时性和完整性 [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持有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8]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持股基数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解锁 [9] - 因发行股份 股权激励或权益分派新增股份 当年可转让25% 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9]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 且任期内每年转让比例仍受25%限制 [10] 禁止交易情形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离职后半年内 承诺限售期内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 [11] - 禁止短线交易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 收益归公司所有 [12] - 禁止交易期间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 业绩预告前5日内 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日 以及香港规则规定的业绩刊发期间及内幕信息敏感期 [12][13]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减持计划 披露数量 来源 原因 方式 时间区间及价格区间 [15] - 股份发生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需公开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日期 数量 价格及变动后持股数量 [15] - 需在中期报告及年报中披露是否采纳更高标准的董事证券交易守则 是否遵守相关标准及任何违规详情 [10] - 根据香港规则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需披露其及关联方对公司及相联公司金融工具的全部权益及淡仓 [16] 增持股份行为规范 - 增持适用情形包括持股达30%未达50%时每12个月增持不超过已发行股份2% 持股达50%以上时不影响上市地位 及披露增持计划 [17] - 披露增持计划需包括增持主体 已持股数量及比例 过去12个月增持实施情况 过去6个月减持情况 增持目的 数量或金额区间 价格前提 实施期限 方式 不减持承诺及锁定安排等 [18]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进展 包括已增持数量 比例 方式及未实施原因 [19] - 增持比例达到2%或完成时需披露结果公告 包括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增持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是否违反监管规则及是否导致控制权变化等 [21]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由董事会收回 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处分或交由相关部门处罚 [24]
潮宏基: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8-14 20:13
董事会组成结构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 包括1名董事长和1名副董事长 均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 - 董事会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 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无需股东会审议[3][5] - 独立董事占比需超三分之一 其中至少1名具备会计专业资格 且需满足性别多元化要求[3][4] 董事任职与职责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 任期三年 可连选连任 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职务[5] - 董事长承担七项忠实义务 包括确保董事会合规运作 保障董事知情权和沟通权等[4]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 辞任生效后仍需履行三年忠实义务 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任免除[6][7] 董事会职权范围 - 董事会行使十五项核心职权 涵盖经营计划制定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 信息披露管理等[2] - 对关联交易决议需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不足三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可设立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及会议筹备[1][2] 会议召开机制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 提前14日通知 优先采用现场方式[7][11] - 临时会议需在十日内召集 提前三日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灵活处理[11] - 七类主体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包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9][10] 议事与表决规则 - 会议需过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表决权 但需遵循四项委托原则[12][13]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暂缓表决机制:过半与会董事或两名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时可暂缓表决[16]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六类内容 包括表决结果和董事发言要点[16][17]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 包括授权委托书 表决票和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等[18] - 决议公告需按上市规则办理 与会人员需履行保密义务[17] 规则适用与修订 - 规则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18] - 规则术语与公司章程一致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则以新规为准[18] - 规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未尽事宜按上市地监管规则执行[18]
潮宏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8-14 20:13
总则 - 设立审计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事前及专业审计 确保对经理层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2] 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多数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 [3] - 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需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财务管理专长 符合上市地交易所要求 [3]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董事会选举产生 [3] - 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3][5] - 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 [7] 职责权限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包括委任/罢免建议 薪酬批准 独立性监察及非审计服务政策制定 [3]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建立员工不正当行为举报程序及独立调查机制 [4][5] - 审阅财务报告完整性 关注会计政策变更 重大调整 持续经营假设及合规性等事项 [5] - 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包括财务监控 风险管理 内审资源协调及核数师函件处理 [5] - 负责企业管治政策制定 董事培训 合规监察及操守准则检讨 [6] - 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的事项包括财务负责人聘任/解聘及其他法定事项 [6] 决策程序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提供书面资料作为决策前期准备 [10] - 委员会会议评议内容涵盖外部审计机构评价 内审制度实施效果 财务报告真实性及关联交易合规性 [11] 议事规则 - 会议分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和临时会议 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 [9] - 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 [13][14] - 允许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15][16] - 会议记录需委员及记录人签字 保存十年 定稿发送全体委员并供董事查阅 [10] 附则 - 实施细则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13] - 未尽事宜按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 修订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13]
潮宏基: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8-14 20:13
总则 - 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1] - 薪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 对董事会负责 [1] - 适用对象包括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及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 [1]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 [2]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一名 负责主持工作 由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不再任董事时自动丧失资格 需按规补足人数 [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执行 公司需提供充足资源及承担独立专业意见费用 [2] 职责权限 -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与方案 包括绩效评价标准、奖励惩罚制度等 [3] - 研究考核标准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建议 [3] - 审查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组织绩效考评 [3] - 审核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 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3] - 就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含非金钱利益、退休金、赔偿金额)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 - 审阅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制订或变更激励股权年度分配计划 [3][4] - 核查公司业绩目标达成情况 长期激励基金的管理分配与处置 [3][4] - 考虑同类公司薪酬水平、职责要求及集团内其他职位雇用条件 [4] - 批准与合约条款一致的职务终止赔偿 若不一致则需确保公平合理 [4] - 确保董事或其联系人不得参与自身薪酬厘定 [4]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办公室需提前准备财务指标、经营目标、职责范围、业绩考评数据等资料 [5] - 考评程序包括述职自评、组织绩效评价(可委托第三方)、根据结果提出报酬数额与奖励方式 [5] -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高级管理人员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5] 议事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需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 [6][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6]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方式 [6][7] - 可邀请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7] - 讨论涉及委员自身议题时当事人需回避 会议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 [7]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及记录人签名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议案结果需书面报董事会 [7] - 出席委员需对议事项保密 遵守内幕信息管理规定 [7] 附则 - 实施细则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8][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9] - 实施细则修订及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9]
潮宏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8-14 20:13
公司治理结构 -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规范管理层人员产生和优化董事会组成 [1][2] - 委员会负责拟定非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及程序 [2] - 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和任职资格审核 [2] 委员会组成要求 - 提名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不同性别 [2]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并经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 [2] 职责权限范围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 人数及组成 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并提出调整建议 [3] - 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 - 物色具备合适资格的董事人选并提名或建议其出任董事 [3] - 对提名或任免非职工董事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提出建议 [3][4] - 评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支援董事会表现评估 [4] - 制定并审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审议进展并在年报中披露 [4] 决策程序流程 - 研究非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 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并形成决议 [6] - 广泛搜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包括企业内部和人才市场 [6] - 搜集初选人职业 学历 工作经历等背景信息形成书面材料 [6] - 征求被提名人同意后进行资格审查 并在选举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6] 议事规则规范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并提供资料 由主任委员主持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 [7] - 可邀请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或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7] - 会议记录由参会委员和记录人签名 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7] - 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参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8] 实施与修订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10]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10][11] - 实施细则修订及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11]
潮宏基: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8-14 20:13
委员会设立目的 -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ESG绩效而设立 [2] - 主要负责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宜的研究与建议 [2] 人员组成结构 -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含组长及副组长各一名 [3][5] 职责权限范围 - 研究建议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 [4] - 研究建议ESG目标战略与治理架构 识别监督重大ESG风险机遇并指导应对措施 [4] - 审阅提交ESG报告 检查事项实施情况 履行董事会授权及其他法定职权 [4] 决策程序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 包括初审项目意向、签发立项意见、评审可行性报告 [4][5] - 委员会根据提案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 同时反馈至投资评审小组 [5] 议事规则要求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 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董事会 [5][6] - 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5][6] 生效与修订机制 - 实施细则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6] - 修订及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需立即修订并报审 [7]
潮宏基: 风险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8-14 20:13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涵盖风险识别 评估 应对和监督 旨在保障战略目标实现和经营安全 [1][4][7] - 风险管理遵循全面性 重要性 制衡与独立性 适应性和成本效益五大原则 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2] - 明确董事会 总经理 审计部 内部风险管理部门及各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 实行分级授权和全员参与机制 [3][5][6] - 风险分类包括战略 市场 经营 财务 合规 舆情等类型 并按风险性质和影响程度分级管理 [7] - 建立风险评估流程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包括风险预警系统 内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8][9][10][11] - 通过风险管理监督 信息沟通和问责机制 确保风险管理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 [12][13] 风险管理目标 - 合规目标 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1] - 资产安全目标 降低风险损失 保证资产安全 [1] - 财务报告目标 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可靠 [2] - 战略目标 促进战略目标实现 [2] - 经营目标 提高经营活动可预测性 [2] 风险管理原则 - 全面性原则 覆盖所有业务和事项 [2] - 重要性原则 重点管理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 [2] - 制衡与独立性原则 权责分明且监督检查部门独立 [2] - 适应性原则 与经营规模和风险水平相适应 [2] - 成本效益原则 以适当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2] 组织职责 - 董事会 确定风险偏好和承受度 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 [3] - 总经理 主持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批准风险管理措施和组织设置 [4] - 审计部 监督检查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 编制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5] - 内部风险管理部门 建立和监督风险管理体系 协调跨部门风险管理事宜 [6] - 分/子公司和部门 承担业务风险控制主体责任 制定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 [6] - 全员参与 遵循行为准则和增强风险管理意识 [6] 风险分类 - 按目标分类 战略风险 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 财务风险 合规风险 舆情风险等 [7] - 按盈利机会分类 纯粹风险(仅损失)和机会风险(损失和盈利并存) [7] - 按影响程度分类 重大风险 重要风险 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7] 风险评估流程 - 风险识别 采用财务报表分析 案例分析 行业标杆比较等方法 [8] - 风险分析 从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角度分类和排序风险 [8] - 风险对策 选择规避 分担 减少或接受风险等应对方案 [8][9] 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 风险预警系统 包括财务预警 经营管理预警和风险信息报告系统 [11] - 内部控制措施 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 授权审批 会计系统控制 财产保护 预算控制 运营分析 绩效考评 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内控审计等 [10] - 风险管理文化 融入企业文化建设 转化为员工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 [11] 风险管理监督 - 信息沟通渠道 确保信息及时 准确 完整 [12] - 定期自查和检验 及时发现缺陷和改进 [12] - 审计部监督检查 风险评价报告直接报送董事会 [12] - 问责制 对瞒报风险 重大过失等行为按人事奖惩制度处罚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