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3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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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4-01 21:17
文章核心观点 为规范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1]。 总则 - 规则制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股东会召集、提案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应按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应组织股东会,董事应勤勉尽责 [1][2] - 股东会在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授权需符合规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不能召开需报告并公告,召开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 股东会的召集 - 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 [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的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的,相关方有不同处理方式 [3][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董事会和秘书应配合,费用由公司承担 [5]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应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通知应披露提案内容、独立董事意见等,拟讨论董事选举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 [6][7] - 通知应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和股权登记日,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得延期或取消 [8] 股东会的召开 - 股东会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以现场会议形式,可采用网络方式,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 [8][9] - 应明确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时间和程序,董事会等应保证会议秩序,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有权出席并表决 [9][10] - 股东会由董事长等主持,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董事等应接受质询 [11] - 会议主持人应宣布出席人数和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相关方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11][12] - 董事提名由董事会、股东等进行,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13][14]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审议时不得修改提案,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方式,出席股东应发表意见 [14][15] - 表决前推举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律师和股东代表负责,当场公布结果,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 [15][1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召集人应保证会议连续举行,因特殊原因中止或不能决议应采取措施并报告 [16][17]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请求撤销 [17][18] 附则 - 相关法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规则对公告等概念作出定义,“以上”等含本数 [1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有权制定修订案 [19]
中伟股份(300919) -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5-04-01 20:54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 11,521,739 股,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23%,最高成交价为 41.21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 33.71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 423,985,893.01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 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 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中伟股份(300919) -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04-01 20:4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发行证券及上市。本制度适用 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的全过程,包括准备阶段、申请阶段、审核/备案阶段 及上市阶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 全,规范公司及各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档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关于 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提供或 者公开披露。 第四条 在公司 ...
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4-01 20:48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结合《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董 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董事本人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 董事代为出席。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 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会的日常事务,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 ...
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4-01 20:48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 ...
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025-04-01 20:48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由中伟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铜仁市市场监督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91520690314383681D。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年11月 24日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深交所")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970,000股, 于2020年 12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在香港首次公开发 行【】股境外 ...
中伟股份(300919)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01 20:46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59089_G01号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是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伟股份(300919) - 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4-01 20:4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为确保董事会的性别多元化,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黄斯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之日 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黄斯颖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斯颖女士,1978 年出生,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士,中 ...
中伟股份(30091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斯颖)
2025-04-01 20:46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黄斯颖作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 ...
中伟股份(300919) - 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2025-04-01 20:46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 034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 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就 H 股发行修订于 H 股 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修订说明 鉴于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证监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 求,公司拟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取消监事会,并就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对《中伟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伟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