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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STOR ALERT: 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 Announces that Trip.com Group Limited (TCOM) Investors with Substantial Losses Have Opportunity to Lead Class Action Lawsuit
Globenewswire· 2026-03-26 18:05
集体诉讼案件概述 - 律师事务所宣布,针对Trip.com Group Limited的集体诉讼已提起,指控其违反1934年《证券交易法》[1] - 诉讼代表期间(集体诉讼期)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1] - 希望担任首席原告的投资者需在2026年5月11日前提出申请[1] 公司业务与诉讼指控 - 公司通过子公司运营,提供住宿预订、交通票务、打包旅游、目的地服务、商旅管理及其他旅游相关服务[3] - 诉讼指控被告在整个集体诉讼期间作出虚假和/或误导性陈述,且未披露因其垄断性商业活动而面临的监管风险[4] - 具体指控是公司轻率地低估了监管风险[4] 涉嫌违规的具体事件与市场影响 - 2026年1月14日,彭博社发布文章称“中国在旅游高峰前启动对Trip.com的反垄断调查”,指控其存在反垄断行为[5] - 文章进一步披露,2025年9月,郑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曾因公司违反禁止对商家交易和价格设置‘不公平限制’的规定而约谈Trip.com[5] - 此消息导致Trip.com美国存托凭证价格在两个交易日内下跌约19%[5] 律师事务所背景 - 代理此案的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是一家代表投资者进行证券欺诈和股东权利诉讼的领先律所[7] - 该律所在2025年为投资者追回了超过9.16亿美元,在过去五年中累计为投资者追回84亿美元,比任何其他律所多34亿美元[7] - 该律所拥有200名律师,在10个办公室运营,并曾获得历史上最大的证券集体诉讼赔偿(72亿美元)[7]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平台企业合规辅导,拼多多、携程、美团、淘宝闪购、抖音电商等参会
金融界· 2026-03-26 12:38
监管动态与合规要求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重点平台企业开展反垄断合规辅导活动,旨在引导平台企业强化反垄断合规意识,深入整治平台“内卷式”竞争,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 [1] - 活动重点宣贯、解读了《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等规定 [1] 合规辅导核心内容 - 宣贯会紧扣《指引》核心内容,聚焦平台经济领域“算法共谋”、“二选一”等新型垄断风险 [3] - 会议结合平台经济发展实际与典型执法案例,深度解读了垄断协议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风险识别、经营者集中申报等核心条款 [3] - 会议提示企业警惕利用数据、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及平台规则实施垄断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合规审查机制 [3] - 培训以示例方式为平台经营者列举了8种风险,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和平台差别待遇 [3] - 这8个风险示例是对互联网平台具体场景中垄断风险的明确提示,涉及数据传输、算法适用、服务定价、搜索排序、推荐展示、流量分配、补贴优惠等多种平台经营活动 [3] 参与企业范围 - 拼多多、携程、美团、淘宝闪购、抖音电商、B站、小红书、得物等40余家重点平台企业法务、合规及业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3]
ROSEN, A LEADING LAW FIRM, Encourages Trip.com Group Limited Investors to Secure Counsel Before Important Deadline in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First Filed by the Firm - TCOM
TMX Newsfile· 2026-03-26 08:06
案件概述 - Rosen Law Firm提醒投资者 针对Trip.com Group Limited (NASDAQ: TCOM)的证券集体诉讼已提起 诉讼涵盖的购买期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 首席原告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 [1] - 诉讼指控被告在整个诉讼期间做出虚假和/或误导性陈述 和/或未能披露相关信息 [5] 指控内容 - 指控被告轻率地低估了Trip.com因其垄断性商业活动而面临的监管风险 [5] - 指控被告关于公司业务、运营和前景的陈述在所有相关时间均存在重大虚假和误导性 和/或缺乏合理依据 [5] - 诉讼称 当真实情况进入市场时 投资者遭受了损失 [5] 律师事务所信息 - Rosen Law Firm是一家全球投资者权益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证券集体诉讼和股东衍生诉讼 [4] - 该律所曾达成针对中国公司的史上最大证券集体诉讼和解 在2017年被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评为和解数量第一 自2013年以来每年排名前四 已为投资者挽回数亿美元 仅在2019年就为投资者确保了超过4.38亿美元 [4]
INVESTOR ALERT: Trip.com (TCOM) Group Limited Investors with Substantial Losses Have Opportunity to Lead Class Action Lawsuit
Prnewswire· 2026-03-26 01:00
集体诉讼案件核心信息 - 律师事务所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宣布,在2024年4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期间购买Trip.com公开交易证券的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1日前申请成为该集体诉讼的首席原告 [1] - 该诉讼指控Trip.com及其部分高管违反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 [1] 公司业务描述 - Trip.com通过其子公司运营,提供住宿预订、交通票务、打包旅游、目的地服务、商旅管理及其他旅游相关服务 [3] 诉讼指控内容 - 诉讼指控被告在整个集体诉讼期间做出了虚假和/或误导性陈述,和/或未能披露其因垄断性商业活动而面临的监管风险被轻率地低估 [4] - 诉讼进一步指控,2026年1月14日,彭博社发表题为“中国在旅游高峰前启动对Trip.com的反垄断调查”的文章,称“中国正在调查Trip.com……涉嫌反垄断行为,矛头指向中国占主导地位的在线旅游平台” [5] - 文章还披露,2024年9月,郑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曾因Trip.com违反禁止对商家交易和价格设置“不公平限制”的规定而约谈该公司 [5] 市场反应 - 受2026年1月14日彭博社文章消息影响,Trip.com美国存托凭证价格在两个交易日内下跌约19% [5] 律师事务所背景 - 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是一家代表投资者处理证券欺诈和股东权利诉讼的领先律所,在2025年为投资者追回超过9.16亿美元 [7] - 在过去五年中,该律所共为投资者追回84亿美元,比其他任何律所多34亿美元 [7] - 该律所拥有200名律师,在10个办公室运营,其律师曾获得历史上最大的证券集体诉讼赔偿,包括最大的72亿美元赔偿(安然公司案) [7]
Trip.com Group Limited (TCOM) Shareholders Who Lost Money Have Opportunity to Lead Securities Fraud Lawsuit
Prnewswire· 2026-03-25 03:33
诉讼公告概要 - 律师事务所宣布,遭受重大损失的Trip.com Group Limited (TCOM) 投资者有机会牵头针对该公司提起证券欺诈集体诉讼 [1] 诉讼参与信息 - 符合资格的投资者需在2026年5月11日(首席原告截止日期)前联系Howard G. Smith律师事务所以参与正在进行的证券欺诈诉讼 [2] - 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访问网站的方式联系该律师事务所,讨论其法律权利 [2] - 投资者无需立即采取行动即可成为集体诉讼成员,可选择保留自己的律师或不采取行动而作为缺席成员 [5] 诉讼指控内容 - 诉讼指控称,在2024年4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期间,被告未能向投资者披露:1)被告因公司的垄断性商业活动而轻率地低估了Trip.com面临的监管风险;2)因此,被告关于公司业务、运营和前景的正面陈述在所有相关时间都存在重大误导性和/或缺乏合理依据 [3] 其他相关信息 - 该新闻稿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适用法律和道德规则可能被视为律师广告 [5] - 该新闻源页面显示,其新闻稿浏览量增加了21% [6] - 同一新闻源也发布了关于Ramaco Resources, Inc. (METC) 和 Kyndryl Holdings, Inc. (KD) 的类似证券欺诈诉讼机会公告 [6][7]
TCOM SHAREHOLDER REMINDER: Faruqi & Faruqi, LLP Reminds Trip.com Group (TCOM) Investors of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Deadline on May 11, 2026
Globenewswire· 2026-03-24 23:33
公司相关法律事件 - 美国律师事务所Faruqi & Faruqi, LLP正在调查Trip.com Group Limited (NASDAQ: TCOM)的潜在索赔,并提醒投资者在2026年5月11日之前申请成为联邦证券集体诉讼的首席原告[4] - 诉讼指控公司及其高管违反了联邦证券法,做出了虚假和/或误导性陈述,和/或未能披露以下信息:被告鲁莽地低估了Trip.com因其垄断性商业活动而面临的监管风险,因此,被告关于公司业务、运营和前景的陈述在所有相关时间都存在重大虚假和误导性和/或缺乏合理依据[6] - 该诉讼涉及的证券购买时间段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1] 公司股价与监管事件 - 2026年1月14日,Investing.com发布文章称“Trip.com股票在中国监管机构启动反垄断调查后下跌”,文章指出这家中国旅游服务提供商披露其正因潜在的反垄断违规行为接受中国市场监管机构的调查[7] - 受此消息影响,Trip.com美国存托凭证(ADS)在2026年1月14日下跌了17%[7]
Trip.com (TCOM) Earnings Beat Expectations on Strong Travel Demand, Barclays Maintains Overweight
Yahoo Finance· 2026-03-24 19:44
公司财务表现与市场评级 - 巴克莱银行维持对公司的"增持"评级 但将目标价从90美元下调至75美元[1] - 公司每股收益为4.97美元 超出分析师预期的4.77美元[2] - 公司营收达154亿美元 超出预期的148.6亿美元[2] - 第四季度费用略有上升 部分抵消了营收增长 但毛利率稳定在81%[2] 业务运营与增长动力 - 公司提供涵盖商旅、住宿、旅游和交通领域的端到端解决方案[3] - 国际预订业务表现强劲 2025年及2026年初至今的同比增幅达60% 出境游业务同样增长强劲[3] - 管理层对第一季度前景持积极态度 主要基于当季至今的持续增长势头 特别是春节期间的旅游需求[3] 投资定位 - 公司被列为高利润率股票之一[1]
INVESTOR DEADLINE: Trip.com Group Limited Investors with Substantial Losses Have Opportunity to Lead Class Action Lawsuit
Globenewswire· 2026-03-23 22:00
集体诉讼案件概述 - 律师事务所宣布针对Trip.com集团提起集体诉讼 购买或收购其公开交易证券的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1日前申请担任首席原告 诉讼案名为De Wilde v. Trip.com Group Limited 案件编号26-cv-01420 [1] - 该集体诉讼指控Trip.com及其部分高管违反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1] 案件指控内容 - 公司通过子公司运营 提供住宿预订、交通票务、打包旅游、目的地服务、商旅管理及其他旅游相关服务[3] - 指控被告在整个集体诉讼期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做出了虚假和/或误导性陈述 和/或未能披露其因垄断性商业活动而面临的监管风险被鲁莽地低估[4] - 诉讼进一步指控 2026年1月14日彭博社一篇题为“中国在旅游高峰前启动对Trip.com的反垄断调查”的文章披露了中国正因涉嫌反垄断行为调查该公司 文章还称2025年9月郑州市场监管部门曾就违反禁止对商家交易和价格设置“不公平限制”的规定传唤Trip.com[5] - 在此消息影响下 Trip.com美国存托凭证价格在两个交易日内下跌约19%[5] 律师事务所背景 - 代理此案的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是一家代表投资者处理证券欺诈和股东权利诉讼的领先律所[7] - 该律所在最近一期ISS证券集体诉讼服务Top 50报告中排名第一 2025年为投资者追回超过9.16亿美元 这是其过去五年中第四次排名第一 过去五年累计为投资者追回84亿美元 比其他任何律所多34亿美元[7] - 该律所拥有200名律师 其律师曾获得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证券集体诉讼赔偿 包括最大的72亿美元赔偿(In re Enron Corp. Sec. Litig.)[7]
12家平台企业被约谈
中国能源报· 2026-03-23 20:50
北京市监管部门约谈十二家平台企业通报“内卷式”竞争问题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于3月23日依法约谈并行政指导携程、去哪儿网、高德、京东、淘宝闪购、美团、飞猪旅行、同程旅行、途家民宿、小猪民宿、抖音、快手等十二家平台企业[1] - 集中通报了自2025年10月开展平台“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以来发现的第一批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1] - 整治行动以住宿、餐饮行业为切口,通过平台自查、暗访暗查、飞行检查、体验调查“四查联动”模式,系统排查治理风险[3] 侵害商家自主经营权 - 部分平台未经商家同意,通过修改商家后台设置,擅自为商家报名促销活动[4] - 部分平台通过技术手段监控价格,要求商家按照全网最低价销售,剥夺商家定价自主权[4] - 淘宝闪购擅自为商家上架活动、修改商品价格,且整改流于形式[5] - 淘宝闪购通过与商家签署《市场经理代运营授权协议》,使市场经理可不经商家同意直接修改商品、参与活动、调整价格,并由商家承担相关法律后果[5] - 多个餐饮商家反映,平台未经协商将商品上架“爆品团”“爆单红包”等促销活动且商家不可自主退出,造成经济损失[6] - 具体案例:某商家原价19.8元的“羊肉串加门钉肉饼”套餐和原价21元的西红柿鸡蛋面,被上架活动后,商家实收2.58元、3.31元;另一商家正常售价18元的饺子,被修改价格后,商家实收1.25元,难以覆盖成本[6] - 携程通过技术手段实时抓取客房全渠道价格,要求酒店给予携程平台最低价格,若不配合则通过电话施压、限制流量、自动跟价等方式干预定价[7] - 监管部门已督促指导携程下架“调价助手”[7] - 下一步,监管部门将开展外卖平台代运营行为的专项治理[6] 设置不合理规则 - 部分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制定不合理规则,通过罚款、限流等处罚措施增加商家经营负担[9] - 携程制定不合理的“切客”判定和处罚规则,将消费者在携程下单后,酒店引导其避开携程直接交易或通过其他第三方渠道交易的行为认定为“切客”[10] - 经调查,平台在判定“切客”时,对于消费者线下办理酒店续住业务或个人原因退订选择其他渠道入住等情况,仍认定该交易由平台促成,要求酒店支付全额佣金并进行限流等处罚[10] - 监管部门已指导携程优化“切客”规则,对线上预订线下续住等行为不得判定为“切客”[10] 虚假宣传行为 - 部分平台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12] - 第三方火车票网络销售平台推出“抢票加速包”“双通道”等付费服务,进行“显著提高抢票成功率”“优先购票”等具有误导性的商业宣传[12] - 平台将12306官方平台免费提供的候补购票服务包装为平台专属增值权益[12] - 2026年1月30日,监管部门已就相关问题约谈去哪儿网等12家第三方火车票网络销售平台,要求整改并禁止虚假宣传[12] - 携程在与平台合作密切的特牌、金牌酒店名称后标注橙色、红色“大拇指”标识,但该标识与真实服务水平无关,涉嫌误导消费者[13] - 监管部门已指导携程取消“大拇指”标识[13] - 高德“百亿补贴”活动结束后,相关标识仍在酒店板块展示,涉嫌误导消费者[14] - 监管部门已指导高德整改[14] 合规经营管理体系存在短板 - 部分平台合规经营管理组织虚设,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合规经营机制未能发挥实际作用[15] - 去哪儿网对合规经营建设重视不足,未实际建立合规经营管理组织,缺乏系统的合规经营管理机制,对重大促销活动、修订重要规则等事项的风险排查力度不足[16] - 京东合规经营管理组织架构未动态更新,关键岗位职责不够明确,机制运行的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17] - 监管部门通过合规评价等方式持续指导各平台完善合规经营机制[17] 监管要求与后续行动 - 约谈会上,市场监管部门向相关平台送达《行政告诫书》,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限期整改相关问题[17] - 要求保护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17] - 对涉嫌违法问题,有关部门将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及京外平台企业的,依法移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17] - 各平台表示将高度重视、认真反思、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及时整改“内卷式”竞争风险隐患[17] - 下一步,三部门将继续深化平台“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持续公开通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紧盯整改落实情况[17] - 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复、顶风违规的平台企业,将依法依规采取措施[17] - 将建立多方协商机制,组织平台就规则制定、促销活动等听取各方意见,形成长效预防机制,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17]
北京三部门联合约谈12家平台企业 通报“内卷式”竞争第一批问题
YOUNG财经 漾财经· 2026-03-23 19:40
监管行动概述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于3月23日依法约谈和行政指导了携程、去哪儿网、高德、京东、淘宝闪购、美团、飞猪旅行、同程旅行、途家民宿、小猪民宿、抖音、快手等十二家平台企业 [1] - 监管集中通报了开展平台“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以来发现的第一批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1] - 自2025年10月起,北京市以住宿、餐饮行业为切口,开展平台“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按照京内京外一致的原则,统一整治范围、合规标准、监管尺度 [1] - 监管构建了事前评估预防、事中监测干预、事后专项执法、推动优化升级的全链条机制,并制定动态更新的《平台“内卷式”竞争行为负面清单》,明确八类49项负面典型行为 [1] - 监管向平台发布了《防范“内卷式”竞争合规管理工作指南》,指导平台建立实施“一组织一清单一机制”管理模式 [1] - 通过平台自查、暗访暗查、飞行检查、体验调查“四查联动”模式,系统排查治理“内卷式”竞争风险 [2] 侵害商家自主经营权问题 - 部分平台未经商家同意,通过修改商家后台设置,擅自为商家报名促销活动 [3] - 部分平台通过技术手段监控价格,要求商家按照全网最低价销售,剥夺商家定价自主权 [3] - 淘宝闪购擅自为商家上架活动、修改商品价格,且整改流于形式 [3] - 淘宝闪购平台与商家签署《市场经理代运营授权协议》后,市场经理可不经商家同意直接修改商品、参与活动、调整价格,且由商家承担一切法律结果 [3] - 多个餐饮商家反映,平台未经协商将商品上架“爆品团”“爆单红包”等促销活动,且商家不可自主退出,造成经济损失 [3] - 例如,某商家原价19.8元的“羊肉串加门钉肉饼”套餐和原价21元的西红柿鸡蛋面,被上架活动后,商家实收仅2.58元、3.31元 [3] - 另一商家正常售价18元的饺子,被修改价格后,商家实收仅1.25元,难以覆盖原材料成本 [3] - 携程通过技术手段实时抓取客房全渠道价格,要求酒店给予携程平台最低价格,若不配合则通过电话施压、限制流量、自动跟价等方式干预定价 [4] - 监管部门已督促指导携程下架“调价助手” [4] 设置不合理规则问题 - 部分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制定不合理规则,通过罚款、限流等处罚措施,增加商家经营负担 [4] - 携程制定不合理的“切客”判定和处罚规则,将消费者在携程下单后,酒店引导消费者避开携程直接交易或通过其他渠道交易的行为认定为“切客” [5] - 平台在判定“切客”时,对于消费者线下办理酒店续住或个人原因退订选择其他渠道入住等情况,仍认定该交易由平台促成,要求酒店支付全额佣金,并对酒店进行限制流量等处罚 [5] - 监管部门已指导携程优化“切客”规则,对线上预订线下续住等行为,不得判定为“切客” [5] 虚假宣传行为问题 - 部分平台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6] - 第三方火车票网络销售平台推出“抢票加速包”“双通道”等付费服务,进行“显著提高抢票成功率”“优先购票”等具有误导性的商业宣传 [6] - 平台将12306官方平台免费提供的候补购票服务包装为平台专属增值权益 [6] - 2026年1月30日,监管部门已就相关问题约谈去哪儿网等12家第三方火车票网络销售平台,要求整改 [6] - 携程在与平台合作密切的特牌、金牌酒店名称之后标注橙色、红色“大拇指”标识,但该标识与真实服务水平无关,涉嫌误导消费者 [7] - 监管部门已指导携程取消“大拇指”标识 [7] - 高德“百亿补贴”活动结束后,相关标识仍在酒店板块展示,涉嫌误导消费者 [7] - 监管部门已指导高德整改 [7] 平台合规管理体系短板问题 - 部分平台合规经营管理组织虚设,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合规经营机制未能发挥实际作用 [7] - 去哪儿网对合规经营建设重视不足,未实际建立合规经营管理组织,缺乏系统的合规经营管理机制,对重大促销活动、修订重要规则等事项的风险排查力度不足 [7] - 京东合规经营管理组织架构未动态更新,关键岗位职责不够明确,机制运行的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7] - 监管部门通过合规评价等方式持续指导各平台完善合规经营机制 [7] 监管要求与后续措施 - 约谈会上,市场监管部门向相关平台送达《行政告诫书》,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限期整改相关问题 [8] - 要求平台保护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8] - 对涉嫌违法问题,有关部门将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及京外平台企业的,依法移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8] - 各平台表示,高度重视约谈指出的各项问题,将认真反思、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及时整改“内卷式”竞争风险隐患 [8] - 下一步,三部门将继续深化平台“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持续公开通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紧盯整改落实情况 [8] - 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复、顶风违规的平台企业,将依法依规采取措施 [8] - 将建立多方协商机制,组织平台就规则制定、促销活动等听取各方意见,形成长效预防机制,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