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
搜索文档
刚刚!商务部公告:复审调查!
券商中国· 2025-12-19 17:16
核心公告与行动 - 商务部于2025年12月19日发布第8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1][2] - 复审调查自2025年12月20日开始,应于2026年12月20日前结束 [20] - 在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产品继续按原税率征收反倾销税,而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产品的反倾销措施于2025年12月20日起到期终止 [5] 历史措施与税率详情 - 原反倾销措施自2020年12月20日起实施,为期5年,对美、韩、欧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征收反倾销税 [3] - 美国公司税率范围为214.9%至222.0%,例如陶氏化学公司为222.0%,埃克森美孚公司为214.9% [3][6] - 韩国公司税率范围为12.5%至24.5%,例如锦湖POLYCHEM株式会社为12.5% [3][7] - 欧盟公司税率范围为14.7%至31.7%,例如埃克森美孚化工法国公司为14.7% [3][7] - 英国自2020年12月31日脱欧过渡期结束后,在后续新调查中不再作为欧盟成员国处理 [3] 复审申请与调查依据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和上海中石化三井弹性体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于2025年10月17日提交期终复审申请 [4] - 申请人主张若终止措施,倾销和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请求维持反倾销措施 [4] - 调查机关审查了申请人资格、产业代表性及表面证据,认为符合立案要求 [4] - 复审调查内容包括:若终止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 [11] 调查范围与产品信息 - 复审产品范围与2020年第60号公告一致,产品名称为三元乙丙橡胶(EPDM) [7][9] -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号40027010和40027090下 [10] - 三元乙丙橡胶是乙烯、丙烯及非共轭二烯烃的三元共聚物,具有耐老化、耐化学品、耐低温及介电性能 [9] - 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电线电缆、汽车工业及交通等领域 [9] 调查程序与时间安排 - 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7] - 利害关系方需在公告发布20天内登记参加调查,并通过指定信息化平台提交材料 [12][18] - 调查方式包括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 [16] - 利害关系方可对产品范围、申请人资格等问题在20天内提交书面评论 [15]
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搜狐财经· 2025-12-19 16:37
核心观点 - 中国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12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调查期间将继续按原税率征收反倾销税,但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产品相关措施将到期终止 [1][3] 反倾销措施历史与现状 - 现行反倾销措施自2020年12月20日起实施,对美、韩、欧盟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1] - 现行税率:美国公司214.9%—222.0%,韩国公司12.5%—24.5%,欧盟公司14.7%—31.7% [1] - 2020年12月31日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对欧盟的贸易救济措施继续适用于英国,但此后新发起的调查及复审不再将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处理 [1] 期终复审调查启动背景 - 2025年10月17日,商务部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和上海中石化三井弹性体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产业提交的期终复审申请 [2] - 申请人主张,若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韩、欧盟的进口产品对中国的倾销及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故请求进行复审并维持措施 [2] - 申请人未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2] 复审调查具体安排 - 调查决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12月20日起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3] - 调查期间措施:复审期间,对原产于美、韩、欧盟的进口产品继续按2020年第60号公告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3] - 英国产品处理:自2025年12月20日起,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 [3] - 调查期限:调查自2025年12月20日开始,应于2026年12月20日前结束 [16] 各公司适用反倾销税税率 - **美国公司**:陶氏化学公司222.0%,埃克森美孚公司214.9%,阿朗新科美国有限公司219.8%,美国狮子弹性体有限公司219.8%,其他美国公司222.0% [3][4] - **韩国公司**:锦湖POLYCHEM株式会社12.5%,乐天玮萨黎司弹性体有限公司21.1%,其他韩国公司24.5% [4] - **欧盟公司**:阿朗新科荷兰有限公司18.1%,埃克森美孚化工法国公司14.7%,意大利玮萨黎司有限公司16.5%,其他欧盟公司31.7% [4] 复审调查范围与内容 - **调查期**: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4] - **产品范围**:与2020年第60号公告一致,产品名称为三元乙丙橡胶,英文名称Ethylene-Propylene-non-conjugated Diene Rubber或EPDM [5] - **产品特性与用途**:三元乙丙橡胶是乙烯、丙烯及非共轭二烯烃的三元共聚物,具有耐老化、耐化学品、耐低温及介电性能,广泛用于建筑、电线电缆、汽车工业、交通等领域 [6] - **税则号**: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0027010和40027090 [7] - **调查内容**:审查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 [8] 利害关系方参与程序 - **登记参加调查**:利害关系方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需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提交信息 [9] - **查阅公开信息**:利害关系方可在商务部网站下载或到查阅室查找、阅览本案非保密文本及公开信息 [11] - **提交评论**:利害关系方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就产品范围、申请人资格等问题提交书面评论 [12] - **调查方式**:商务部可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调查,通常会在登记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调查问卷 [13] - **信息提交与处理**:提交材料需通过信息化平台,可申请信息保密但需提供非保密概要,否则将视为公开信息 [16]
商务部:自12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新浪财经· 2025-12-19 16:09
核心事件 - 中国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12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1] - 在复审调查期间将继续按照原有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1] - 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的反倾销措施将于2025年12月20日到期终止 [1] 调查背景与申请方 - 复审申请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和上海中石化三井弹性体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三元乙丙橡胶产业于2025年10月17日提交 [1] - 申请方主张若终止反倾销措施,来自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产品对中国的倾销及对中国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1] 调查时间范围 -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1] - 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1] 原有反倾销措施详情 - 现有反倾销措施自2020年12月20日起实施,原定实施期限为5年 [2] - 针对美国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214.9%至222.0% [2] - 针对韩国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12.5%至24.5% [2] - 针对欧盟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14.7%至31.7% [2]
RCEP转口贸易加速升温:高反倾销压力下,中国出口企业迎来降本增效的新解法
搜狐财经· 2025-12-19 12:41
全球贸易环境与RCEP转口贸易的兴起 - 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升温,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从“个案应对”演变为“长期常态”,钢铁、化工、纺织、机电、纸制品等多类中国出口产品在欧美及部分新兴市场频繁遭遇高额关税壁垒 [1] - 在此形势下,RCEP转口贸易正逐步成为出口企业重构国际通道的重要工具 [1] RCEP制度红利与规则支撑 - RCEP通过简化原产地规则、扩大区域累积范围、降低成员间关税壁垒,为区域内贸易模式带来结构性变化 [4] - 根据RCEP原产地规则,产品在成员国范围内完成累计增值超过30%,即可被认定为RCEP原产产品并享受协定税率,显著降低了“原产地转换”的制度门槛 [4] - 2025年RCEP区域内中间品贸易占比已达68.3%,反映出以加工、转口、再分配为特征的区域供应链正在加速成型 [4] 东南亚作为转口核心节点的优势 - 在RCEP框架下,东南亚国家因其产业承接能力与关税结构优势,逐步发展为连接中国与全球市场的重要转口枢纽 [6] - 东南亚国家对欧美平均关税水平多在5%–15%,制造业基础完善适合中间加工与增值,且原产地证签发机制成熟,通关效率高 [6] - 国内如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政策覆盖约6600项商品,进一步降低了中转与区域分拨成本,为企业构建“国内—RCEP—第三市场”的多段式出口路径提供了制度空间 [6] “背对背原产地证书”的关键作用 - RCEP允许背对背原产地证明的签发,有效解决了转口贸易中“原产地资格无法延续”的现实难题 [8] - 货物在RCEP成员国之间中转,只要保持原产地属性并符合协定条件,即可重新签发原产地证明,使后续出口仍能享受关税减让 [8] - 以青岛口岸实践为例,2025年前7个月,当地企业凭RCEP原产地证书实现72.6亿元出口货值享惠,同比增长21.8%,部分中转贸易企业通过背对背原产地证书单年节省关税成本数十万元 [8] 转口贸易模式的升级与演进 - 当前的RCEP转口贸易已不再是简单的“物流中转”或“标签更换”,而是逐步向合规化、加工化、结构化方向演进 [9] - 具体表现为加工环节更加注重实质性增值,原产地规则核查趋严且单证合规要求提高,转口路径开始嵌入企业长期供应链规划 [9] - 这意味着转口贸易正从“应急手段”升级为系统性的出口解决方案 [9] 未来出口竞争的核心与RCEP的战略意义 - 在反倾销措施长期化、原产地审查精细化的趋势下,未来出口竞争的核心将转向是否具备区域化供应链布局能力、是否熟悉并运用RCEP原产地规则、是否能够在合规前提下实现身份转换 [11] - RCEP转口贸易将在未来数年持续扩容,并成为中国出口企业应对高关税壁垒、分散市场风险、提升出海韧性的关键路径之一 [11] - RCEP不只是一个降税协定,更是一套重构区域产业链与出口路径的制度工具,对于中国外贸企业而言,谁能更早理解并用好RCEP转口规则,谁就更有可能在高反倾销时代保持出口的连续性与主动权 [11]
调查结束,中方通告全球,对欧盟猪肉加征关税,马克龙威胁也没用
搜狐财经· 2025-12-18 10:38
中方对欧盟猪肉加征反倾销税事件核心观点 - 中国商务部完成对欧盟猪肉及猪副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终裁,自12月17日起依法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1] - 此举是对欧盟长期低价倾销行为的反制,旨在保护国内生猪养殖产业,传递中国欢迎公平贸易、不接受不公平倾销的明确信号[20] - 法国总统马克龙此前对中国的关税威胁未能奏效,终裁落地后欧盟反应软化,凸显其内部在贸易问题上立场不一[4][6] 调查与裁决详情 - 此次反倾销调查历时超过一年半,过程严谨[9] - 终裁确定的税率在4.9%到19.8%之间,并非“一刀切”,且仅针对被调查产品,体现了精准打击的思路[18] - 措施自2025年12月17日起执行,为期五年[1] 欧盟猪肉倾销的影响与数据 - 2020至2023年,欧盟猪肉及副产品占中国猪肉总进口量的比例年均高达54%,是中国第一大进口来源[13] - 2025年上半年,中国自欧盟进口猪肉近60万吨,折算成生猪相当于535万头,相当于国内两千多家中型养猪场一年的产能总和[13] - 欧盟企业将当地不受欢迎的猪副产品(如耳朵、蹄、内脏)与猪肉打包,以远低于正常价格的水平倾销至中国市场[9][11] - 2024年以来国内猪价持续走低,多次接近跌破14元/公斤的成本线,欧盟猪肉的持续低价进口加剧了国内养殖户的压力[13] 欧盟内部反应与马克龙威胁无效的原因 - 终裁公告发布后,马克龙办公室在3小时后才回应,措辞仅为“对这一结果表示遗憾”,与此前的强硬威胁形成对比[4][6] - 欧盟主要猪肉出口国(西班牙、丹麦、荷兰)对华依赖度高且诉求不一,难以形成统一对华强硬立场[15][16] - 西班牙于2025年4月刚与中国签署专门的农业贸易协议[16] - 丹麦皇冠公司15%的收入依赖中国市场[16] - 荷兰将猪肉出口作为重要收入来源[16] - 欧盟其他重要经济体(如德国、意大利)因汽车、机械、葡萄酒、奢侈品等产业高度依赖中国市场,不支持因猪肉问题引发全面贸易摩擦[16][18] 对行业的影响 - 对于国内生猪养殖户而言,此举被视为一场“及时雨”,有助于缓解低价进口产品带来的竞争压力[20] - 欧盟猪肉将无法再依靠低价策略抢占中国市场[20] - 此事件表明,在贸易中遵守规则才能实现共赢[20]
虽迟但到!东大重拳出击扳回一局,欧盟被自己的“魔法”打败,真公平!
新浪财经· 2025-12-16 22:02
中国对欧盟猪肉及猪副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 中国商务部于12月16日发布公告,自12月17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10] - 征税决定基于2024年6月启动的调查,调查过程包括初步裁定、听证会及企业实地核查,符合中国《反倾销条例》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4][12] - 征税产品范围覆盖鲜猪肉、冻猪肉、猪内脏等,旨在精准应对欧盟产品的“低价倾销”行为 [4][12] 中国采取反倾销措施的背景与目的 -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猪肉生产国和消费国,欧盟长期以远低于合理价格向中国销售猪肉,导致国内养猪户及屠宰场经营困难 [4][12] - 此次措施是防御性质的,旨在制止低价倾销、保护国内产业,核心诉求是推动公平贸易而非实施保护主义 [8][16] - 该措施被视为对欧盟贸易政策的理性回应,意在促使欧盟改变对华贸易策略,从价格竞争转向品质竞争 [8][16] 欧盟对华反倾销的长期实践 - 近期欧盟对华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十分密集,覆盖金属制品、智能设备、化工、木材等多个领域,部分调查还包含反补贴内容 [5][13] - 欧盟对中国光伏等领先产业采取限制措施,例如曾裁定中国光伏玻璃存在高达112%的倾销幅度,意图遏制中国产品竞争力 [5][13] - 欧盟的反倾销政策受到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态度影响,并倾向于结合碳边境调节机制等政策,增加中国企业的出口成本 [5][13] 中欧贸易关系与反倾销措施的逻辑 - 中欧之间的反倾销措施本质上是全球贸易规则层面的较量 [6][14] - 欧盟在贸易政策上存在矛盾:一方面指责中国“市场扭曲”并设置壁垒,另一方面其猪肉、汽车等产品又高度依赖中国市场 [6][14] - 中国是欧盟猪肉最大的海外买家,短期内欧盟难以找到同等规模的替代市场,这迫使其必须考虑通过谈判解决问题 [6][14] 反倾销措施对中欧双方的潜在影响 - 对欧盟而言,短期内将面临对华猪肉出口减少的压力,长期可能促使荷兰等主要出口国提升产品品质以参与市场竞争 [8][16] - 对中国而言,措施保护了国内养猪及屠宰产业,并为在钢铁、太阳能板等其他存在经贸争议的领域与欧盟谈判增加了筹码 [8][16] - 此次征税旨在推动双方回到“按规则办事”的轨道,而非导致中欧贸易关系破裂,长远看有助于建立更稳定、基于规则的贸易关系 [8][16]
今日财经要闻TOP10|2025年12月16日
新浪财经· 2025-12-16 19:31
纳斯达克延长交易时长计划 - 纳斯达克计划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文件,拟将股票及交易所交易产品的交易时长从每天16小时延长至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23小时 [1][7] - 新方案将分设两个交易时段:日间交易时段为每日凌晨4点至晚间8点,夜间交易时段为每日晚间9点至次日凌晨4点 [1] - 日间交易时段保持现行上午9点30分开市、下午4点收盘的机制不变,夜间交易时段中晚间9点至午夜12点的交易将计入下一个交易日 [1] - 交易周将调整为从周日晚间9点开始,至周五日间交易时段结束(即周五晚间8点)为止 [1] A股市场表现 - 截至午盘,A股三大指数集体下跌,沪指跌1.22%,深成指跌1.88%,创业板指跌2.35%,北证50指数涨1.10% [2] - 沪深京三市半日成交额11396亿元,较上日缩量589亿元,全市场超4400只个股下跌 [2] - 截至收盘,上证指数跌1.11%,深证成指跌1.51%,创业板指跌2.1%,北证50涨0.54%,全市场成交额1.75万亿元,较上日缩量463亿元 [6] - 乳业与零售板块表现活跃,皇氏集团、永辉超市、百大集团等多只个股涨停,影视院线、光伏、贵金属等板块调整 [2][6] 对欧盟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终裁 - 商务部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给中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3][4] - 自2025年12月17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欧盟公司税率为4.9%-19.8% [3][4] - 该反倾销调查应中国畜牧业协会申请,于2024年6月17日立案,调查机关广泛听取各利害关系方意见后得出调查结论 [3][4] 地缘政治与外交动态 - 美乌柏林谈判整体进展“非常积极”,在多个关键议题上已形成初步共识,正向达成和平协议迈进 [4] - 美方官员表示,乌克兰与俄罗斯之间约90%的问题已经解决,安全保障文件已取得“重大进展”,构想接近“北约第五条”式机制 [4][5] - 美国总统特朗普称在谈判后,结束冲突的协议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接近达成 [5] 美股、商品及公司动态 - 美股三大指数集体收跌,道指跌0.09%,纳指跌0.59%,标普500指数跌0.16%,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收跌2.17% [5] - WTI原油期货收跌1.08%报56.82美元/桶,布伦特原油期货收跌0.92%报60.56美元/桶 [5] - 埃隆·马斯克成为有史以来首位身价达到6000亿美元的人,此前有报道称SpaceX可能以8000亿美元的估值上市,周一特斯拉股价上涨3.5% [5] - 管理约700亿美元资产的荷兰养老基金PME终止与贝莱德的合作,理由是评估认为后者在气候风险等问题上不再符合其最佳利益 [5] 人民币汇率走势 - 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盘中一度升至7.03725,创2024年10月4日以来新高,在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盘中最高升至7.0417,创2024年10月8日以来新高 [7] - 近期人民币走强有两个直接原因:一是美联储降息前后美元指数持续下行跌破100,二是临近年底企业结汇需求增加 [7] -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短期内人民币将处在偏强运行状态,需关注美元走势、人民币中间价调控力度及国内稳增长政策 [7] 其他公司及行业动态 - AMD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苏姿丰率高管团队造访联想集团北京全球总部,参观了包括人形机器人在内的多项联想最新产品与技术成果 [4] - 商业航天板块午后活跃,但未提供具体数据 [6]
China puts anti-dumping tariff of up to 19.8% on imports of pork from the EU
Yahoo Finance· 2025-12-16 17:57
中国对欧盟猪肉进口关税的最终裁决 - 中国商务部宣布对欧盟进口猪肉征收4.9%至19.8%的最终反倾销关税 该税率较初步关税上限62.4%大幅下降 并将于周三生效 持续五年[1][4] - 最终关税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猪肉产品 包括新鲜、冷藏、冷冻、干燥、腌制、熏制或盐渍产品[4] - 调查结论为欧盟在中国倾销猪肉及猪副产品 即以低于生产成本或国内市场价销售 损害了中国猪肉行业[4] 关税调整过程与影响范围 - 2024年9月 中国曾对配合调查的欧盟公司猪肉进口征收15.6%至32.7%的保证金形式初步关税 对其他公司征收高达62.4%的关税[3] - 西班牙、荷兰和丹麦预计将受到最严重的影响[4] - 欧盟对中国出口猪肉产品在2020年达到峰值74亿欧元(79亿美元) 当时中国因猪瘟疫情转向进口以满足需求 但随着国内猪群重建 进口已减少[5] 中欧贸易背景与相关措施 - 欧盟对中国存在巨额贸易逆差 去年超过3000亿欧元(3480亿美元)[2] - 欧盟是中国猪肉及猪耳、猪鼻、猪脚等副产品的主要出口方和关键供应商 这些副产品在中国被视为美味[2] - 中国还对欧盟白兰地(特别是法国干邑)征收反倾销税 但主要生产商获得了豁免 同时对欧盟乳制品也发起了反倾销调查[2]
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商务部网站· 2025-12-16 15:45
最终裁定结论 - 调查机关最终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 国内相关产业受到实质损害 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 反倾销税征收安排 - 自2025年12月17日起 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 - 反倾销税以海关确定的进口货物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等于计税价格乘以反倾销税税率 [9] - 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实施期限自2025年12月17日起为期5年 [9] 被调查产品范围 - 被调查产品为生猪屠宰加工后的产品 包括鲜冷冻猪肉 鲜冷冻猪的食用杂碎 以及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未炼制或不带瘦肉的肥猪肉猪脂肪 以及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整个或切块的猪的肠膀胱及胃 [5] - 产品主要用途为适合供人食用 涉及多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号列 [6] 追溯征收与保证金处理 - 对自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期间进口经营者依初裁公告提供的保证金 按终裁确定的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及相应增值税 多退少不补 [9] - 对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之日前进口的原产于欧盟的相关产品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9] 复审与法律救济途径 - 对于欧盟在调查期内未向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新出口经营者 可依据规定申请新出口商复审 [9] - 在征收反倾销税期间 有关利害关系方可申请期间复审 [10] - 对终裁决定及征收反倾销税决定不服的 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80号 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商务部网站· 2025-12-16 15: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4年6月17日,商务部(以 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2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以下称被调查 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初步裁定后,调查机关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和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继续 调查。现本案调查结束,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查机关作出最终裁定(见附件1)。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终裁定 调查机关最终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 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 被调查产品名称: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 英文名称:Certain pork and pig by-products。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 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5年9 月5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