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6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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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越龙山:古越龙山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及制定制度的公告
2024-03-28 19:39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准则》等多项制度[6][7][8] - 公司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8] 会议相关 - 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3]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3]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人员聘任 - 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利润分配 -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5] - 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红利与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详细披露[5] 审议与生效 - 《公司章程》等部分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8] - 其余修订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8]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章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8 19:3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4月2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1,542,413元[6] - 公司发起人为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3月8日以经营性资产认购6500万股[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911,542,413股,均为普通股[10]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元[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收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4]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合并等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4]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董事、监事和高管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7]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监违规致损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20]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方式或内容违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2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1]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8]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31]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5]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3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6]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7] 董事、监事选举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49] - 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投票权分别为所持股份数乘以对应待选人数[50] - 当选董事、监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的二分之一[5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0]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会可提名监事候选人[5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9] -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0]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未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详细披露相关事项[100]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无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03]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有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03]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3] 其他规定 - 公司应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安排党建工作经费,党员活动经费人均每年不低于上级规定标准[5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40天通知[109]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报刊[114]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6]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1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9]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9]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20] - 债权人收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20]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126] - 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也可视为控股股东[127] - 章程修改事项经股东大会决议后,涉及审批的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的办理变更登记[124]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8 19:3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新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杨文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会议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形成 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按年度预计计划执行,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均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正常运 作所必需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8 19:3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进行自 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 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202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2024-03-28 19:3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报告编写说明 报告范围 本报告是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向社会发布的企业社 会责任报告,本着真实、客观的原则,重点披露公司 2023 年度争做优秀企业公 民,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有关信息,是反映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方 面工作的报告。 时间范围 报告时间范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部分内容超 出上述时间范围。 编制依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 指南》。 组织范围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所有案例与数据均来源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 限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数据来源 本报告的数据与案例收集主要通过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相关统计报表、所属各单位报送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案例。如无特别说明,本报 告所示金额均以人民币列示。 报告称谓 为便于表达和阅读,"浙江古越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 ...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3-28 19: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 年)、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 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购买不超过一年期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 健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自公司2023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召 开之日止。 2、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制定)
2024-03-28 19:3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3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 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 ...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罗譞)
2024-03-28 19:3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人罗譞作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资料, 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1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 出席了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企业 管理咨询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罗譞,1977年1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亚利 桑那州立大学工商管理博士,曾先后供职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长江 商学院,具有丰富的商学院管理经验,在中欧工商管理学院工作的5 年期间负责大客户的管理,参与了诸多500强跨国企业以及中国本土 知名企业培训项目的设计及实施。在长江商学院供职10年期间, ...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8 19:3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的 提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内 ...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3-28 19:39
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571-8821 6888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738 号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 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 们审计了后附的古越龙山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二、管理层的责任 古越龙山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