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6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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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药业(603456)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15 16:45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0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 99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0 月 31 日 至2025 年 10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
九洲药业(603456)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5 16:4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会议由孙蒙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
九洲药业(603456)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5 16: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9位董事均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3]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4][5] - 审议通过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议案,24项制度中9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7]
九洲药业(603456.SH)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7.48亿元,同比增长18.51%
智通财经网· 2025-10-15 16:41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业绩 - 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6亿元,同比增长4.92% [1] - 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8亿元,同比增长18.51% [1] - 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46亿元,同比增长20.67% [1]
九洲药业(603456.SH):前三季度净利润7.48亿元,同比增长18.51%
格隆汇APP· 2025-10-15 16:37
格隆汇10月15日丨九洲药业(603456.SH)公布,前三季度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1.6亿元,同比增长 4.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8亿元,同比增长18.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7.46亿元,同比增长20.67%;基本每股收益0.84元。 ...
九洲药业(603456)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15 16:35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2.9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37%[3]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营业收入为41.6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2%[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30%[3]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51%[3]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42%[3]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41.6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19] - 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7.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3%[20]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9.1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1%[20] - 2025年前三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7.52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6.29亿元增长19.6%[2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84元/股,相比2024年同期的0.70元/股增长20.0%[21]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5元/股,同比增长47.06%[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57%,同比增加1.17个百分点[4] - 利润总额等指标增长主要系销售业务增加及产品毛利增加所致[8] 成本和费用 - 研发费用从2.40亿元人民币降至1.95亿元人民币,减少18.9%[19] - 财务费用为负1.78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利息收入3.34亿元人民币超过利息支出[19] - 2025年前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7.17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6.93亿元增长3.5%[23] - 2025年前三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3.04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2.51亿元增长21.1%[23] 现金流状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2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05.19%[3]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2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6.54亿元增长105.2%[23][24] - 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2.75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34.53亿元增长23.8%[23] - 2025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9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7.47亿元,现金流出净额减少29.2%[24][25] - 2025年前三季度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为4.34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7.43亿元减少41.6%[24] - 2025年前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4.70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16.27亿元减少71.1%[25] - 2025年9月末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5.67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24.98亿元增长2.8%[25]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07.1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减少3.67%[4] - 资产总计从111.27亿元人民币降至107.19亿元人民币,减少3.7%[16] - 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27.12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27.49亿元人民币下降1.35%[15] - 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9.71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11.95亿元人民币下降18.74%[15] - 2025年9月30日存货为15.82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19.29亿元人民币下降17.98%[15] - 2025年9月30日流动资产总额为55.19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60.71亿元人民币下降9.10%[15] - 固定资产从26.92亿元人民币增至30.41亿元人民币,增长13.0%[16] - 在建工程从15.66亿元人民币降至12.80亿元人民币,减少18.3%[16] - 负债合计从25.18亿元人民币降至18.95亿元人民币,减少24.7%[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85.37亿元人民币增至87.55亿元人民币,增长2.6%[18] 股权与公司治理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9,157户[10] - 第一大股东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3,518,812股,占总股本31.88%,其中51,5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0] - 股东花莉蓉、林辉潞、罗月芳、何利民为一致行动人[11] 投资与子公司活动 - 公司子公司以2,219.3万元人民币收购杭州珠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25年7月完成注销[12] - 公司与上海医药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上药九洲于2025年9月决议解散,公司首期实缴出资4,500万元人民币,持股45%[12][13]
九洲药业(603456)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6:31
子公司定义 - 持股比例50%以上为控股子公司[2] - 独资设立含直接和间接持有为全资子公司[2] - 持股未达50%但能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为子公司[2] 人事管理 - 董事会成员中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应有职工代表[6] - 子公司董事长等原则上由公司推荐或委派人选担任[6] - 公司对子公司提名人员实行绩效考评管理[14] - 子公司人事制度和考核体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14] - 子公司薪酬福利政策需报公司批准实施[14] 财务与交易管理 - 子公司重要交易实行授权审批制度[8] - 子公司建立财务制度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16] - 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财务报告活动实施管理控制[17] - 子公司投资规划服从公司发展规划,项目需报公司审批[20] - 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及变动调整报公司批准[22]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等[22] - 控股子公司利用公司资源形成知识产权归其所有时应付费[23] 监督与信息管理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5] - 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等可能影响股价信息[29]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知悉初步情况当日内报告公司[29] 制度生效与管理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32]
九洲药业(603456)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6:31
担保审批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8]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关联担保审批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子公司担保规定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分别预计两类子公司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批额度[10]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规定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未来12个月拟提供担保对象及对应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批额度[12]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时,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11]
九洲药业(603456)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6:3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2] - 通过官网、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5] - 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时及时公告[5] - 为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现场参观等提供便利,做好信息隔离[8]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8] - 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8]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等说明会[9]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4]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6] - 指派专人查看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并回复[17] - 可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定期举行“上证e访谈”[17] 市值管理 - 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季度末确认是否为长期破净公司[10] - 长期破净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2个月内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0] 业绩说明会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部分公司需专项说明[11]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时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2] - 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签字确认[23] - 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采访参照本制度执行[24] 承诺与责任 - 调研等活动承诺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与指定人员外沟通问询[28] - 承诺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28] -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文件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28] - 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无事实根据资料[28] - 相关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28] - 违反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28] 其他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6] - 承诺书仅限于调研等活动,有明确时间范围[28] - 经书面授权个人现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29]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包括特定对象调研等多种[30] - 记录参与单位、人员、时间、地点等信息[30]
九洲药业(603456)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6:31
内控管理规范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规范内控评价工作[1] 组织体系与责任 - 内控评价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4] - 董事会对内控评价承担最终责任,可授权审计委员会履职[5] 审计检查要求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半年督导审计部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0] 评价程序与方案 - 内控评价程序含制定计划范围等环节[13] - 年末审计部拟订评价方案,经管理层确认、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20] 报告披露规定 - 披露年报时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14] - 内控评价报告应于12月31日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22] 评价要素与缺陷 - 内控评价围绕多要素全面评价有效性[8] - 内控缺陷分设计和运行缺陷[16]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有对应潜在错报标准[17]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有对应损失和处罚标准[18] 缺陷认定与整改 - 内控缺陷认定以监督为基础,重大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17][19] - 管理层对认定的内控缺陷组织整改并通报,造成损失追究责任[31] 报告披露流程 - 内控评价报告经管理层等流程后对外披露或报送[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