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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聘任杨勇为公司总经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19:03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审议通过多项高管聘任议案 [1] - 聘任杨勇为公司总经理 吴新元为董事会秘书 LIUZEYU(柳泽宇)、李振华、陈晓、龙卫、陈武为副总经理 李振华兼任财务总监 [1]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 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 财务及经营状况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集成电路占比99.89% 其他业务占比0.11%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130亿元 [1]
中微半导(6883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01
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 临时股东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6]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股东书面请求5日内发出会议通知[6] 提案披露 - 提出涉及投资等提案,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披露资产评估等情况[8]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9][17]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投票制度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15] 临时提案时间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提名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在股东会召开前10日书面提出[17]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及表决结果[18] 特殊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中特别提示[18]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18][19]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1]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并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或修订后生效[24]
中微半导(688380)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8: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注册,8月5日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630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40036.50万元,已发行股份40036.50万股[6][15] - 公司由7名发起人发起设立,YANG YONG持股43.20%,周彦持股30.60%[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5] - 增加资本有5种方式,现有股东对新股一般无优先认购权[18] - 收购股份有6种情形,收购方式有公开集中交易等[18][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类别总数25%,上市1年内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等持有5%以上股份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8] -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需在60日内[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32][33]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对债务担责[35][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董事人数不足等情况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自行召集股东会持股比例不低于10%[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55] - 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55]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55]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规定[5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5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5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70]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0] - 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由非关联股东表决[73]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7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9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8]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99]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9]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10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28] - 公司盈利等条件下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29]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13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报,年度财报需审计[125]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3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2] - 公司合并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42,143,144]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6]
中微半导(6883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01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2] - 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2] - 半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召开[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4] 会议通知要求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提交[4]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两日发出[6] 会议送达日期 - 专人送出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6] - 邮件国内自交付邮局起第5个工作日、海外自交邮起10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6] - 传真以发送完成报告所载日期为送达日期[6] - 电子邮件以有效发出当日为送达日期[6] - 公告以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6]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9] - 董事发言原则上不超10分钟[12] - 董事回避表决时相关规定[13]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15]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应暂缓表决[17] 会议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0]
中微半导(688380)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8-25 18:01
上市与股份发行 - 2022年4月29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6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5] - 发起人YANG YONG认购2880万股,持股比例43.20%;周彦认购2040万股,持股比例30.60%等,合计认购6666万股,持股比例100%[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5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由董事会制定方案报股东会审议,现有股东一般无优先认购权[18] - 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等6种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方式有公开集中交易等[18][19]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9]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剩余股票除外[25]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3人或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决议通过标准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7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84] - 董事会由5名至7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94]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8] - 公司当年盈利或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重大不利变化、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安排时,当年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31]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2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5]
中微半导(68838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8:01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以上且低于10%等6种情形,由董事长审批[6][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等6种情形,由总经理审批[7][8] 交易数据计算 - 交易标的为股权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应公司全部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算入交易相关数据[8] - 公司投资设立公司分期缴足出资额,以认缴全部出资额为标准计算[8] 部门职责 - 董事长是对外投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编制投资计划等多项工作[11][12] - 证券部是对外投资业务实施及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及评估等工作[11][12] - 财务部门是对外投资核算和监督部门,参与投资多项工作并核算成本收益等[13]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13] 投资方案与实施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考虑现金流量等指标,选择最优方案[15]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变更需经公司相关决策审查批准[17] - 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资产需经评估并经公司相关决策后方可出资[19] 投资管理与监督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可派驻产权代表进行跟踪管理[16] - 对外投资收益应纳入公司会计核算体系,严禁设账外账[17] -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等需经公司相关决策后方可执行[19]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需对被投资单位财产等进行全面清查[19] - 证券部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并评价,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实施情况[21] - 审计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22]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中微半导(688380) -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8-25 18:01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属于关联人[3][4] - 有权行使或控制行使10%以上投票权的人士为主要股东,属关连人士[5] - 基本关连人士在特定信托中权益少于30%的信托,不属于联系人相关信托[6] - 基本关连人士等持有30%受控公司或附属公司,属于联系人[6][7] - 基本关连人士等持有合营公司30%以上权益,合营伙伴属联系人[6][7] - 非全资附属公司中关连人士行使或控制行使10%以上表决权及附属公司属关连人士[7][8] - 过去12个月内担任公司或附属公司董事的人属于关连人士[5] - 交易前后12个月内具关联人情形的视同为关联人[4] 关联关系告知与报送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应告知公司关联关系[8]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应报送关连人士名单及说明[9]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审议[13] - 与关联人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股东会审议及披露[13] - 公司对关联人提供担保均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人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聘请中介评估审计并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披露[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8]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2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要求关联股东回避[25] 关联交易定价与意见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都不适用则协商定价[28] - 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应对重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发表意见[28] 其他规定 - 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履行审批披露义务[30]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参照披露[3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30] - 办法经股东会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30]
中微半导(688380) - 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8-25 18:0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至少设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且应至少占董事会成员1/3[4]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及六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担任该职[4] - 会计专业人士提名的独立董事需符合相关条件,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者需在会计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4] - 不得是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人员[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管理 - 人数不足需按规定补足,降至低于规定须通知联交所并公告,三个月内委任[5] - 应参加证监会组织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6]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意见与年报披露[10] - 情况变化影响独立性须通知公司及联交所,每年书面确认[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在任不超九年,九年以上需三年冷却期[14] 独立董事履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5][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召开前一日送达通知和议案[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天[22] - 履职制作工作记录,重要内容可要求签字确认[22]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23] 独立意见与报告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含基本情况等内容,保留意见说明理由[25][26]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报上交所备案,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6]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证知情权,及时通报运营情况[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9]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9] - 提供的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证监会和交易所[29] - 聘请中介等费用公司承担,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中微半导(68838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0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1/3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专业全职工作经验[5] - 担任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独立董事候选人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8] - 独立董事候选人36个月内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直系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独立董事[12] 独立董事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10] - 董事会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披露[10] 独立董事履职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8]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信息通畅和资源充足[28]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公司可在重大复杂事项审议前组织独立董事研究论证[28]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 公司相关人员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29]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费用由公司承担[29] 独立董事待遇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并在年报披露[31]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中微半导(6883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8-25 18:01
会议召开频率与时间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2] - 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2] - 半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召开[2] 临时会议提议与召集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4]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四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两日发出[6] 会议举行条件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特定事项决议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13] 会议表决 - 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填写表决票或举手表决[10] - 董事表决有同意、反对和弃权[12]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9] - 规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