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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0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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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6 18:47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12月26日召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江西赣州召开[11]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6日[11]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2人,代表股份403,647,411股,占比38.04%[14] - 网络投票1392人,代表股份39,697,584股,占比3.74%[1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73%[20] - 中小投资者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96.94%[20]
中国稀土: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6 18:47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现场14:50开始,网络投票9:15开始[2]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1394人,代表股份443344995股,占比41.78%[3][4] - 现场2人,代表股份403647411股,占比38.04%[4] - 网络1392人,代表股份39697584股,占比3.74%[4] 议案表决情况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442130895股,占比99.73%[5] - 中小股东同意38483484股,占比96.94%[5]
中国稀土: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9 15:48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12月26日14:50召开[2] - 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26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9日[2] 会议相关安排 - 审议提案为总议案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4]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8:30 - 11:30,13:30 - 17:30[6]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0831,简称为“中稀投票”[1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2月26日9:15 - 9:25等时段[12]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15:00结束[13]
中国稀土: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4-12-10 15:44
审计变更 - 公司拟变更中证天通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08万元(含税)[3][7] 中证天通情况 - 截至2023年末,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287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76人[3] - 2023年业务收入45415.4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4357.3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3.19万元[4] - 2023年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收费1956.00万元,挂牌公司60家,收费934.50万元[4] -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挂牌公司27家[4] - 截止2023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03.41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5] 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李朝辉近三年签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挂牌公司2家[5] - 签字注册会计师冯维近三年签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挂牌公司0家[6]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牛浩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挂牌公司21家[6] 监管情况 - 中证天通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14名从业人员受相应措施16人次[5]
中国稀土: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0 15:44
股东大会时间 - 现场会议2024年12月26日14:50召开[2] - 网络投票同日进行[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9日[2] 会议地点与审议事项 - 地点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3] - 审议总议案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4] 登记与联系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8:30 - 11:30,13:30 - 17:30[8] - 联系人李梦祺、廖江萍,电话0797 - 8398390,传真0797 - 8398385[8][9]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360831,简称为“中稀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9:15 - 15:00[15] 其他 - 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9]
中国稀土: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0 15:44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46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 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 栋 14 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 国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 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 ...
中国稀土: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0 15:44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11月29日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1] - 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在江西赣州召开[1] - 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5人[1]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中国稀土: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10 15:44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47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证天通")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 日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天职国际已连续 6 年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更好的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 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就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沟通无异议后,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履行选聘程序,拟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 ...
中国稀土: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4 18:21
盈顾字第BJ12518号2024-001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电话:010-85199988 传真:010-85199906 网址:http://www.yingkelawyer.com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稀土集团资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指派 本所律师现场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现行的公司章程; 2 、 公司于 2024 年 1 ...
中国稀土: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4 18:18
会议信息 - 2024年11月14日召开股东大会,现场14:5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2] 股东出席情况 - 2376人代表449956666股出席,占比42.400%[3][4] - 2人代表403647411股出席现场,占比38.036%[4] - 2374人代表46309255股网络投票,占比4.364%[4] 提案表决情况 - 提案1.00同意449325066股,占比99.860%[5] - 提案2.00同意45387038股,占比98.0086%[5] - 中小股东对提案1.00同意占比98.6361%[6] - 中小股东对提案2.00同意占比98.0086%[6] 其他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