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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食品(0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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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食品: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3 22:08
董事长工作细则修订 总则 - 修订目的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长职责权限,规范与总经理及管理团队分工,强化中长期战略管理、对外投资并购、风险管控等职能 [1] -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1] 任职资格与程序 - 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各1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兼任法定代表人且任期3年可连任 [2][3] - 任职条件需具备经济管理理论知识、企业管理经验、政策法规熟悉度、协调能力及上市公司运作合规意识 [4]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刑事处罚记录、破产企业责任未逾3年、重大债务违约及证监会禁入处罚等7类情况 [5] 职权范围 - 核心职权涵盖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监督决议执行、提名总经理/董秘人选及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力 [6][3] - 董事会闭会期间可决策交易事项标准:资产总额/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低于最近审计值10%或绝对值1000万/100万元孰高 [7][4] - 授权范围包括日常经营外的资产买卖、租赁、研发转移、许可协议等,重大决策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备 [4][5] 其他规定 - 董事长薪酬执行公司专门管理制度 [5] - 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法律及公司章程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5]
三全食品: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3 22:08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1] -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1]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资金占用(如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如垫付费用、代偿债务等) [1][2] 资金往来规范 - 公司需减少关联交易,禁止关联方在经营性往来中占用资金 [2] - 控股股东不得通过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利益 [2] - 明确禁止六类资金占用行为,包括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 [2] 支付程序 - 关联方支付需依据协议合同,并审查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经总会计师和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3][4] - 财务部需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支付 [4] 审计与档案管理 - 公司需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 [4] - 财务部需建立专门档案核算统计关联方资金往来 [4] 法律责任 - 关联方侵占资产时,公司需要求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必要时提起诉讼 [5] - 违规高管将面临警告、降职直至移交司法机关等处分 [5] - 占用资金原则上需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需满足业务协同、评估审计等严格条件 [5][6]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生效 [6]
三全食品(0022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提名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5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1]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产生方式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席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选举后报请董事会批准[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召开不受限[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负责修订和解释[13]
三全食品(002216)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投资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投资需报公司审批[3] - 证券投资部分情形不适用于本制度规范范围[2] 投资资金与额度 - 公司投资用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3] - 连续12个月内投资额度达一定标准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6] 投资审批与期限 - 其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批,不符以规定为准[6][7]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投资不超额度[7] 投资检查与披露 - 内审部门每半年对证券投资检查并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0] - 公司拟投资应向深交所提交文件,投资需披露相关内容[12][14]
三全食品(002216)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简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认定的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 情况。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
三全食品(0022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 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 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 ...
三全食品(0022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作,充分 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证券事务部应当配备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的专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事务代表等。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 ...
三全食品(0022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
三全食品(00221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范围,规范总经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本细则。 第五条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执行公司发展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代理人,负责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 总经理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机构,聘任管理人员,形成以总经理为 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实施对经营工作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九)列席董事会议; (十)决定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协议(包括采购、销售、租赁、委托经营、 受托经营等)的签署; (十一)核销单笔或同一会计年度累计数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坏帐; (十二)决定单项数额或同 ...
三全食品(0022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21:4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 守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 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份为合 约标的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