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
搜索文档
湖南裕能(30135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6 20:3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裕能新能源 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识 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投资 行为(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 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新设公司或企业的资本金投资、续存公司或企业的股权 或股票投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长期债券、可转债、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 理财产品、套期保值工具、委托理财等投资行为。 上述对外投资不包含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 ...
湖南裕能(30135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6 20:3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 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湖南 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期间如有战略 ...
湖南裕能(30135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6 20:3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做到周密计划、 精打细算、规范 ...
湖南裕能(3013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6 20:3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 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裕能新能源 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参照《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
湖南裕能(3013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6 20:3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
湖南裕能(3013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26 20:3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及《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办理信息 披露事务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工作部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 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 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 ...
湖南裕能(30135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6 20:32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1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前款第(2)项所列主体 ...
湖南裕能(30135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6 20:3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 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文件以及《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除外),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1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担保的审查与审批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 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第五条 ...
湖南裕能(3013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6 20:3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 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湖南 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审计委员会形成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1 本条第一款 ...
湖南裕能(30135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6 20: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称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 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