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300827)
搜索文档
上能电气(3008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制度制定与管理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 责任与对象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7] - 公司证券部承办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工作[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0] 工作要求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泄密[11] - 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 公布定期报告网址和咨询电话并保证畅通[14]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4] - 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并谨慎答复[14] 会议相关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告后至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5]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15] - 说明会前发布公告并开通提问渠道,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16] 其他规定 - 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现场调研等[16] - 开展工作遵守规定,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17] - 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及相关活动[18]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解释权属董事会[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上能电气(300827)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2 名,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 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上 能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 ...
上能电气(3008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财务报告认定标准 - 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5][6] - 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为重大差错[6] 业绩预告及快报差异标准 - 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7] - 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7] - 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8] 年报信息披露责任 - 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9]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9] 责任追究 - 主要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10] - 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0] 其他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2]
上能电气(3008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 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日常管理及监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
上能电气(3008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定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1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业绩及重大事件披露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6]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含8类情形[18][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19][31]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7] - 定期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0]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6] 责任与制度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需改正、赔偿,严重者被罢免职务[43] - 泄露内幕信息造成损失应赔偿并担责,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需处理非法持股[44] - 公司聘请顾问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实施[49]
上能电气(300827)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信息披露要求 -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前需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7] - 应在募集说明书显著位置作投资风险提示[9] - 首次发行前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公告及负责人情况[10] - 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1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11] - 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1] - 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1] - 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及时披露[12]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及时披露[12] - 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及时披露[13] - 重大事项发生需在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在披露最近一期年报或半年报时披露变更内容[15]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需在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情况及接任人员[18]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需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5] - 对经审计财务信息差错更正需在更正公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报告及更正后信息[16] - 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或兑付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披露安排情况[16] -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足额支付需在当日或次1个工作日披露公告[17] - 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特定情形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破产进展[17]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承担信息披露义务[21] 责任与保管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3]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由证券部存档保管,保存期限为十年[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由证券部记录,档案室保管,保存期限为十年[34] 财务制度 - 财务部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40] - 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40]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0]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40]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41]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公司指派专人陪同、接待[41] - 公司与投资者等沟通,除法规要求外,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4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44]
上能电气(3008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 ...
上能电气:上半年净利润2.01亿元 同比增长24.78%
格隆汇APP· 2025-08-27 19:50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1.84亿元 同比增长13.42% [1] - 同期净利润2.01亿元 同比增长24.78% [1]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1] - 不实施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
上能电气(300827)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25-08-27 19:21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 206 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编制了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7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36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9,673.91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 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4,063.7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610.17 万元。以上募 集资金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 W[2020]B021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上能电气(300827) -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7 19:21
数据统计 - 文档为上能电气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单位万元[1] - 表格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其它关联资金往来相关数据统计[2] 涉及类别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涉及控股股东等类别[2]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涉及控股股东等类别[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