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浪潮信息(000977)
icon
搜索文档
浪潮信息Q3营收、净利润双双下滑,应收账款暴增147.62% | 财报见闻
华尔街见闻· 2025-10-30 21:50
核心观点 - 公司作为国内服务器龙头,前三季度营收高速增长主要由AI服务器需求拉动,但第三季度单季营收和利润出现下滑 [1][2] 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单季营业收入为404.8亿元,同比下降1.55% [2]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3亿元,同比下降1.34% [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62亿元,同比下降9.13% [2]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达到1206.7亿元,同比增长44.85% [2] - 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2亿元,同比增长15.35% [6]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7.69%,增速高于营收增速近3个百分点,挤压毛利空间 [2] 现金流与营运资本 - 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流出125.74亿元,较去年同期的流出94.2亿元恶化33.48% [3][6] - 应收账款从年初的116.43亿元增加至288.3亿元,增幅达147.62%,占总资产比例为26.4% [3][6] - 存货从年初的406.79亿元增加至576.54亿元,增幅为41.73% [4][6] 融资与负债 - 短期借款从年初的13.95亿元激增至173.85亿元,增幅高达1146.01% [4][6] - 财务费用同比激增123.37%,主要源于融资规模扩大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2][6] - 合同负债(预收款项)从113.10亿元增至315.45亿元,增长178.92% [4][6] - 总资产达1093.3亿元,较年初增长53.50% [6] - 资产负债率升至80.42% [6]
浪潮信息(000977) - 关于提高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额度的公告
2025-10-30 21:44
业务额度 - 2025年3月28日公司同意办理不超500亿元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1] - 董事会同意增加该业务额度140亿元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浦发银行济南分行总资产1053.36亿元,总负债1047.90亿元,所有者权益5.46亿元[4] - 2025年1 - 9月浦发银行济南分行营收15.71亿元,净利润5.43亿元[4] 业务交易 -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不超140亿元应收账款[6] -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办理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140亿元[7] 业务优势 - 办理该业务可降低成本、加速周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9]
浪潮信息(000977)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21:40
会议信息 - 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 - 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2] - 会议由董事长彭震主持[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审议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多项议案[3][4][5] - 审议通过提高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额度议案[6] 公告披露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 - 054[3] - 《关于提高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额度的公告》编号2025 - 055[6][7]
浪潮信息:Q3净利润为6.83亿元,同比下降1.34%
格隆汇APP· 2025-10-30 21:23
第三季度业绩表现 - 第三季度营收为40477亿元,同比下降155%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683亿元,同比下降134% [1] 前三季度累计业绩表现 - 前三季度累计营收为120669亿元,同比增长4485%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1482亿元,同比增长1535% [1]
浪潮信息: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5.35% 客户需求增加服务器销售增长
新浪财经· 2025-10-30 21:23
公司业绩表现 - 第三季度营收为404.77亿元,同比下降1.55% [1]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3亿元,同比下降1.34% [1] - 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06.69亿元,同比增长44.85% [1] - 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2亿元,同比增长15.35% [1] 业绩驱动因素 - 业绩增长主要系客户需求增加 [1] - 服务器销售增长所致 [1]
浪潮信息(000977.SZ):前三季净利润14.82亿元 同比增长15.35%
格隆汇APP· 2025-10-30 21:13
公司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达到1206.69亿元,同比增长44.8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2亿元,同比增长15.3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34亿元,同比增长16.43% [1]
浪潮信息(00097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1:08
- 1 - 有对外担保性质的其他文书。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浪潮电子信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 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 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的债务和或有债务提供的保证、资产 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 情形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 本制度所称"担保合同"是指以公司对外担保为内容的保证、 抵押、质押等合同,具有担保条款的销售、采购等合同,以及具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 ...
浪潮信息(0009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1:08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促进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 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 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 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 信息沟通;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 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
浪潮信息(000977) -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1:08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公司在债券发行及存续期内,可能 影响投资者判断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或者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 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以及债券监管机构或市场自律 - 1 - 组织要求披露的信息。"存续期"是指债券发行登记完成直至付 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发生债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 间。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债券 监管机构或市场自律组织认可的网站或媒体上披露信息,且披露 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义务。债 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公司在境外披露的信息, 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第四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语言应简洁、平实和明确,不得有祝贺性、广告性、 恭维性或诋毁性的词句。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 ...
浪潮信息(0009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1:08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 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 第二十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并买卖公司股票管 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 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 2 - 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二)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 1 - 财务负责人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