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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蛇口(00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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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蛇口: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12-30 20:58
独立董事会议制度 - 2024年12月3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不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4]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4]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会议过半数同意[5]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10]
招商蛇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12-30 20:58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2] -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3] - 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期末净资产为负等情况需进行半年度业绩预告[14] 信息披露范围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需及时披露[16]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需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等关联交易需披露[20]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等重大事项需披露[21]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报废超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披露[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及时披露[31] - 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需及时披露[31] 信息披露管理 - 制度于2024年12月3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9]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定期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否则不得披露[1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针对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13] -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日期不得晚于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日期[28]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董事会或监事会作出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36] -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事件时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37] - 会计年度等报告期结束后,财务管理部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4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将经董事会批准的定期报告提交深交所,经核准后对外发布[41] - 公司财务管理部设专门的披露信息拟稿人,负责对外披露信息的文字起草工作[49] - 各部门根据披露信息拟稿人的要求收集信息并形成书面资料,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提交财务管理部[50] - 董事会秘书为复核人,负责信息披露稿件的复核[52] - 所披露的信息经表决通过后,监事会决议经监事会主席签字、定期报告和董事会决议经董事长签字等后公开披露[43] 内幕信息与档案管理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等[45] - 公司应按照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会应及时登记和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6] - 当未披露信息难以保密、已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披露该信息[47]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档案至少保存十年[50]
招商蛇口: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20:58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4-136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24年 12月30日会议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时间调整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时间调整的公告》。 特此公告。 ...
招商蛇口(0019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12-30 20:58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注重诚信、规范运作 [1] - 合规性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7] -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12] - 平等性原则: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 [28]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对象 - 目的:通过充分信息披露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4][8] - 对象:包括在册投资者、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行业分析师、财经媒体、行业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 [5][9][13][29][44]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方式 - 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9][14][29][50] - 方式: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等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 [2][15][31][45] 投资者关系管理渠道与平台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渠道,由专人负责 [10]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30] - 积极利用中国投资者网、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 [15] 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 -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6] - 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16] - 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告后至股东大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广泛征询意见 [17] 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与说明会 - 股东大会应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2]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事先公告,事后及时披露说明会情况 [33] - 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 [34]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财务管理部为日常执行部门 [37] - 主要职责包括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23] -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协助财务管理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53]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要求 - 需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 [24] - 需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39] - 需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25][40] 投资者关系管理禁止行为 - 不得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25] - 不得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25]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41] - 不得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54] 投资者关系管理纠纷处理 - 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以及投资者保护机构持股行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纠纷调解、代表人诉讼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项活动,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合 [20] - 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的诉求,公司应当承担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及时答复投资者 [21] - 投资者与公司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公司应当积极配合 [35]
招商蛇口: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时间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4-12-30 20:58
资金募集 - 2023年6月16日获批复,同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85亿元[1] - 截至2023年9月20日,发行719,729,043股,募资84.9999999783亿元,净额84.2819005016亿元[2] - 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存量涉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总额85亿元[5] 资金使用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部分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达100%[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重庆项目进度68.87%,郑州项目进度71.60%[8] 项目调整 - 重庆、徐州两项目预计竣工时间分别调至2025年6月和12月[9][10] - 2024年12月30日董事会、监事会同意项目竣工时间调整[13][14] - 调整不影响经营,未改变投资总额等,合规且获各方认可[12][14][16]
招商蛇口:关于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4-12-30 20:58
业绩相关 - 2023年度招商局慈善基金会营业收入为9725.05万元[5] - 2020 - 2023年累计接受捐赠及投资收益45786.30万元[5] - 2020 - 2023年累计公益支出42171.14万元[5] - 2020 - 2023年管理成本为1983.84万元[5] 资产负债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825.83万元[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3.68万元[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12822.15万元[5] 其他事项 - 公司拟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1800万元[2][9] -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捐赠议案[2] - 年初至披露日与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无其他关联交易[11]
招商蛇口:市值管理制度
2024-12-30 20:58
市值管理制度 - 2024年12月3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主责,董事会秘书分管,财务管理部牵头[5] 管理方式 - 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等反映投资价值[10] - 财务管理部监控市值等指标并设预警目标值[14] 股价应对 - 连续20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近一年最高收盘价50%为异常[16] - 异常时与股东交流、发布公告或申请信息披露[15] - 必要时采取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稳定股价[15] 合规要求 - 增强合规意识,不得操控信息等违规行为[18] - 股份增持、回购按规则通过专用账户实施[18]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按最新规定调整[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22]
招商蛇口: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时间调整的公告
2024-12-30 20:58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4-137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时间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时间调整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无需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0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亿元。 2023年9月22 ...
招商蛇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12-30 20:58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 30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招商蛇口:关于子公司为招商润德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2-26 19:14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招商润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润德成立于2005年09月29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法定代表 人为李逢春;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湾厦路38号后座三楼;深圳地产持有 其51.00%股权,深圳润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2.35%股权,深圳市创意永浩包装 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其12.50%股权,深圳华屹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其4.15%股权;经 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经纪;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 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4-13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招商润德房地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