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利(60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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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特利:伯特利关于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说明公告
2024-12-18 18:35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19年12月4日首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153.5万股[3] - 2020年7月20日预留部分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40.00万股[4] 激励计划审议情况 - 2019年8月12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 - 2019年10月2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1年8月20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5] - 2022年12月14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5] - 2023年7月27日审议通过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6] - 2023年9月28日审议通过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7] - 2024年8月29日审议通过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8] - 2024年12月17日审议通过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激励计划修订内容 - 修订前个人考核A等级解除限售比例为100%,C等级为80%,D、E等级为0%[11] - 修订后个人考核A等级解除限售比例为100%,B等级为80%,C、D、E等级为0%[14]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 若重新考核为不合格,已解锁未出售及应解锁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解锁已出售部分获利上缴公司[15] - 若重新考核为C,前期为A/B,应解锁部分80%解锁,20%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解锁已出售部分获利20%上缴公司[16] - 激励对象违法违规,将因股权激励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造成损失从回购款扣除,不足另行赔偿[18] - 激励对象因违法违规职务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未解除限售股票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未出售股票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出售股票获利上缴公司[21] 其他情况 - 公司编制《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22] - 本次修订保障激励目标实现,增强激励效果,不影响计划实施,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4] - 监事会同意修订《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25] - 律师事务所认为修订事宜已取得必要授权和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伯特利:伯特利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8 18:35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97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张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 ...
伯特利:伯特利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2024-12-18 18:35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有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5,000 股(2023 年度红利派发转增前为 25,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00 元/股,总价款为人民币 174,850 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 ...
伯特利: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伯特利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8 18:35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5809-1000 传真:(86-10)5809-1100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为止的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对公司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已经存在的 有关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且是基于本所对有关事实的了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法律意见书 致: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伯特利""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以下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 ...
伯特利: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8 18:35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董事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2 | | 第一节 | 监事 3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4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7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 | 第九章 | 通知与公告 37 | | 第一节 | 通知 37 ...
伯特利:伯特利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8 18:35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10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与主持,出席本次会 议的持有人 68 人,代表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756,121 份(2024 年 5 月 20 日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份额),占公司 2022 年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92.47%。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持有人民主讨论,本次持有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修订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管理办法的 议 ...
伯特利: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伯特利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8 18:35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伯特利")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以下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称"《激励计 划》")的规定,就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以 下称"本次解除限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
伯特利:伯特利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12-18 18:35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99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需要提交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 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中兵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发 表了同意意见,本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
伯特利:伯特利关于修订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2024-12-18 18:35
员工持股计划修订 -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议案[1] 存续期与解锁规则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72个月,可延长[4][15] - 标的股票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锁定期最长60个月[4][15] - 第一批36个月解锁,上限30%;第二批48个月,上限20%;第三批60个月,上限50%[4][15] 考核与解锁系数 - 员工考核分A、B、C、D、E五级,对应解锁系数100%、100%、80%、0%[5][7][15] 违规处理 - 持有人违规,应返还利益、赔偿损失,公司有权重新考核[9][17] 份额处置 - 持有人自筹资金份额按初始出资加利息与累计净值孰低值收回[10][18] - 公司奖励基金对应份额及收益部分由计划无偿收回[10][18] 收益分配 - 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分配收益[11] 修订意义 - 修订符合公司实际,利于计划实施和激励目标实现[19] - 修订后文件符合法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9]
伯特利: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伯特利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变更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8 18:35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5809-1000 传真:(86-10)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变更的 法律意见书 致: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伯特利""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33 号,以下 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 (上证发〔2023〕193 号,以下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